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陈世海等人职务的任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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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世海为大连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7月13日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陈世海为大连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陈世海等人职务的任免决定
(2021年7月13日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世海为大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李锦来为大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邵庆科为大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立武的大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梁宏君为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武红宇为大连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先导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一磊为大连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珞为大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彭晓明的大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王帅章为大连市教育局局长;
马涛为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阳的大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任维达的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荣梅的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任命:
丛健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许其睿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陈铮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阎泰全、于杰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来源:大连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