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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银行连续两任董事长“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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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银行连续两任董事长“落马”

柳州市纪委监委22日通报,柳州市金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耀清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李耀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权在业务审批、认购股份、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耀清担任柳州银行董事长近6年

李耀清曾担任柳州银行董事长长达近6年,值得注意的是,其在柳州银行的前任刘忠,在2017年因违法发放贷款近69亿元被一审判刑16年。

李耀清1962年11月出生,广西鹿寨人。参加工作后在鹿寨县城关城镇供销社担任会计、物价员,之后到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工作,从此进入金融行业。先后历任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会计员、办公室副主任、总稽核(副行级)兼综合业务股股长;人民银行忻城县支行行长、鹿寨县支行行长、来宾县支行行长,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科科长;柳州银监分局办公室主任,广西银监局办公室副主任,桂林银监分局副局长,贺州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广西银监局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现场监管一处处长。

2013年9月,李耀清接任刘忠执掌柳州银行。2014年1月28日,原广西银监局的批复显示,核准李耀清柳州银行董事、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2019年5月,李耀清不再担任广西柳州市金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转任广西柳州市金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顾问。柳州银行董事长由黎敦满接任。

资料图:原柳州银行董事长李耀清

李耀清在柳州银行的前任刘忠被判刑16年

2017年12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柳州银行董事长刘忠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3年,刘忠利用其担任柳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柳州市商业银行、柳州银行办理贷款、入股柳州银行、承揽银行的营业网点装修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财物,共计折合1307.7283万元(其中920.2279万元未遂)。

2010年至2013年11月,柳州银行违反《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避银监部门监管,采取将集团客户拆分为多个单一公司的方式,超授信集中度向中美天元集团旗下的公司签发各类贷款;刘忠作为柳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亲自签发66笔,违法发放贷款68.7448亿元。

法院判决刘忠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10万元。对受贿款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图为宣判现场。

柳州银行控股的广西融水柳银村镇银行高管被查

2020年12月,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广西融水柳银村镇银行原董事长邹晓祥、原行长梁晓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邹晓祥丧失理想信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在贷款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

经查,梁晓军纪法观念淡漠,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把贷款审批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

两人都被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其主管部门解除与其劳动关系。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在纪委监委通报之前,广西融水柳银村镇银行就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

2019年12月,广西融水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贷款调查审查审批不尽职;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归还贷款本息的行为,被柳州银保监分局罚款人民币90万元,取消邹晓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年,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对梁晓军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2020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柳州监管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广西融水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规办理开卡业务的行为,被罚款人民币40万元。该行3名相关责任人也被警告并处以罚款。(广西头条NEWS)

作者 桂林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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