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资讯

湖北多人卖淫嫖娼被抓 案件详情曝光

新浪新闻

关注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对被告刘某某的起诉书,刘某某通过陌陌、微信等聊天工具发布招嫖信息寻找嫖客,多次将嫖客介绍给卖淫女……最终以介绍卖淫追究其刑事责任。

武汉刘某某介绍卖淫被逮捕 刘某某个人信息公开

被告人刘某某,女,198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28221986********,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暂住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楼**室。 多次介绍卖淫被抓

因介绍卖淫嫖娼,于2021年3月21日被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行政拘留10日。因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21年3月31日被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4日经我院批准逮捕,次日由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执行。

被告人被起诉

本案由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某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21年6月15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刘某某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犯罪过程被查明 1

被告人刘某某于2021年3月,在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广场**号楼内,通过陌陌、微信等聊天工具发布招嫖信息寻找嫖客,后将嫖客介绍给卖淫女胡某某、刘某甲(均已被行政处罚),由二人向嫖客提供性服务。

2 3

当月20日16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向卖淫女胡某某介绍嫖客张某某(已被行政处罚)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4

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证据:

1。公安机关出具的抓获、破案经过

2。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及清单

3。书证

4。证人胡某某、刘某甲等人的证言

5。电子数据检验报告书

6。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刘某某认罪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刘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院申请依法判决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介绍卖淫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对其在有期徒刑6个月至10个月之间量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