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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通报四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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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纪委监委关于四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今年是醉酒驾车行为入刑十周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带头遵纪守法,树牢底线思维,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查处的四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科干部仁文盛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12月14日,仁文盛驾驶小型轿车与其他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经检测,仁文盛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4月,仁文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乌兰县茶卡镇司法所原所长申大军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8月25日晚,申大军驾驶小型轿车,与对向车道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一人死亡交通事故。经检测,申大军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申大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天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班玛扎西醉酒驾驶问题

2016年7月5日晚22时30分许,班玛扎西驾驶本人小型轿车超速行驶导致车辆撞墙,造成一死两伤重大交通事故。经检测,班玛扎西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6年8月,班玛扎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都兰县信访局借调干部才让加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2月11日晚,才让加被发现酒后驾车。经检测,才让加属饮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2月,才让加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降级处分。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不仅违反纪律触犯法律,而且极易酿成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上述典型案例表明,个别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疏于从严律己,严重损坏党风政风和干部队伍形象。我行我素、以身试法,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全州党员干部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要切实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时刻绷紧纪法弦。全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严管厚爱,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

来源/清风海西

作者 青报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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