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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汪海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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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淮安市盱眙县委批准,盱眙县纪委监委对盱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汪海 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服务对象推荐出租广告位收取租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款项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汪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

决定给予汪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汪海简历

汪海,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江苏盱眙人,本科文化,1983年3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8月起,历任官滩镇科技干事、工业干事、工业助理、官滩镇副镇长,原水冲港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桂五镇党委副书记、原盱眙县第一泉酒厂党委书记、厂长、原王店乡人大主席、县物资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2年10月,任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县房屋征收办主任;

2014年8月,任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县房屋征收办主任;

2016年11月,任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至2018年8月兼任县房屋征收办主任);

2019年2月,任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6月套改为四级调研员)。

2021年3月被免去县住建局党组书记职务,

2021年4月被撤销政协盱眙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2021年5月被免去县住建局局长职务。

来源:盱眙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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