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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某单位一主任违规承包山林 被群众举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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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如实向单位报告,我心里非常害怕,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单位也没有审核出来,我以为不会被发现,但还是被查了出来。”宾阳县卫生和健康局二级主任科员吴某懊悔地说道。

吴某为何说出如此懊悔的话,还得从一封信访举报件说起。

2021年6月,宾阳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上级转办的网络举报件,反映吴某违规承包山林种植速生桉等问题。

群众所反映问题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宾阳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宾阳县桉树林 图片来源:宾阳印象

不过,早在2018年1月份,宾阳县就已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开展承包经营农村土地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为何还有人举报吴某该问题?调查组翻阅当年各个领导干部上报的个人自查报告时,发现吴某上报的却是“零报告”,没问题。

这到底是诬告?还是吴某隐瞒事实、顶风违纪?调查组决定深入核查,查明真相,如果是诬告,也好还吴某一个清白。

“2017年,你将山林地转让给你弟之后,是否还参与承包地的经营管理?”

“不参与了,都是我弟管理和采伐出售了的。”当调查组向吴某了解情况时,吴某一口否决其还存在违规承包山林种植速生桉的问题。

“2019年、2020年,为何你还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由于林权证还在我名下,我弟他无法办理,所以叫我去协助办理。”此时,吴某眼睛的一丝闪烁,让调查组对吴某说的话产生了怀疑。

“那么大一片林木,日常管理、砍伐销售都会产生大量的资金流水,看能不能从他个人及家人的资金流水发现什么问题。”经过组务会讨论后,调查组调阅了吴某及其家人的资金流水。

“请你解释一下,2019年9月23日,你妻子在账户转取来自黎某账户的90000元、2019年10月15日又转取90000元,这些钱的主要来源是什么?”当发现吴某妻子与其另一合伙人黎某有多笔大额资金往来后,调查组人员再次向吴某了解情况。

“砍伐林木所得的利益分红。”眼看无法自圆其说,吴某只好如实向组织坦白,便出现了文章开篇的那一幕。

经查,吴某与他人共同于2010年2月6日和2010年12月5日,两次与露圩镇八凤村委一自然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集体山地共计1008.17亩,租金为每年每亩50元,期限为20年,吴某等人以股份投资分红的方式对山地进行经营。2018年,吴某并没有按要求开展承包经营农村土地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以“零报告”方式隐瞒个人违纪行为。2019年至2020年,吴某等人所承包林地种植林木售卖所得约400万元,扣除各类支出成本后,吴某获得收益分红6.3万元。

最终,2021年9月,吴某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上缴国库。

“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主要还是因为侥幸心理和贪欲,做着发财的美梦,在全县清退工作结束后,仍向合伙人交费办理砍伐证费用,背地里跟合伙人经济往来,同时将林木售卖所得转入本人账户,我深深认识到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违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经过组织的教育帮助和不断的自我反省,希望各位领导干部以我为戒!”在该县卫生和健康局警示教育大会上,吴某自我剖析根源,告诫其他党员干部以此为鉴。

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宾阳县纪委监委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对反映党政领导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违规参与承包经营农村土地的问题线索,加大核查调查力度。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共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承包经营农村土地问题6起,收缴违纪所得50多万元。

来源:宾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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