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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綦江有17名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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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区17名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受处分

区纪委监委劝您别酒驾

酒驾害人害己,每个人都应该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2021年,区纪委监委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件17件。给予党纪处分17人,其中,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一年1人、开除党籍11人;给予政务处分4人,其中,降级1人、撤职1人、开除公职2人。给予党纪政务双重处分的4人。

区纪委监委提醒您:

元宵节将至,在欢庆佳节的过程中,请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警示。

上述查处情况,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薄弱、法律观念淡薄,在全面 从严治党的高压态 势下 ,对法律法规缺乏敬畏之心、对违纪违法行为抱有侥幸心理。 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不仅给家庭和个人造成严重危害,还面临着纪律和法律的严惩。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不越纪律“红线”、严守法律“底线”,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之弦,带头遵纪守法。

全区各级党组织

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督促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远离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

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坚决刹住歪风邪气。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对待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执法、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同时,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吃请等“四风”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来源:南州清风 —

来源:綦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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