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 | 别再这样做了,昌吉22人被曝光!
新浪新闻
说起开车,学问可大了
比如开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不酒驾、不超载超员、不无证驾驶
这么多要求当然是为了保障大家出行安全
但有些驾驶员偏偏要使出浑身解数违法上路
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
你难道真的认为交警看不出你的把戏吗?
酒后驾驶
案例一
昨日酒精酿成“马路杀手”司机“隔夜酒”惹祸发生事故被查
2月27日11时00分许,奇台县的徐某某驾驶
新B6***E
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G335线路段超车时,与前方同方向海某驾驶的
新B0***H
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双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
新B6***E
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徐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检测值为
135mg/100ml
,随后民警将双方驾驶员带至奇台县人民医院急诊科由医务人员抽取驾驶员血液以备鉴定。
经徐某某交代, 事发前一天晚上,他和朋友一起在家喝酒,喝完酒就睡觉了,早上起来徐某某想着隔了一晚上,应该不会是酒驾了,于是驾车上路,在经过该路段时发生了交通事故。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案例二
3月1日01时14分,呼图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呼泉路路段处,查获奴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器检测,值为
196mg/100ml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奴某某带至呼图壁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
现已依法提取其血液并委托鉴定中心对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进行检验鉴定
。
随后,民警对奴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
案例三
3月1日06时44分,吉木萨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在文明路路段处勘查现场时,查获肇事驾驶员努某某涉嫌酒后驾驶
新B8***2
号小型轿车。经检测,努某某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值
176mg/100ml
,涉嫌醉酒驾车,现已依法提取努某某的血液并委托鉴定中心对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进行检验鉴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四
3月01日01时31分,阜康市公安局阜新街派出所秩序中队巡逻至准噶尔路路段时,发现号牌为
新B0***K的蓝色轿车
行驶轨迹可疑,拦停后检查发现车内有酒味,经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
151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阜康市人民医院采取血样并委托鉴定中心对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进行检验鉴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五
3月2日00时52分,柳某某驾驶
新BT***8
号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奇台县新村3号小区门口路段处,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奇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值为
84mg/100ml
,随后由民警将驾驶员带至奇台县人民医院急诊科由医务人员抽取血样以备鉴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案例六
3月1日00时45分,呼图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东风大街路段处,查获马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器检测,值为
34mg/100ml
。
随后,民警对其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接下来
小编将曝光一批
拿自己和他人生命不当回事的人
违法超载
案例一
2月27日11时24分,马某驾驶一辆车牌号
新A****7
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Z917线28公里处时,被准东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接受检查。检查期间,民警发现该车涉嫌超载。随后,将该车辆带至检测站进行过磅检测,经检测,
该车核载31吨,实载67.28吨,超过核载质量的117.03%。
目前,马某因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准东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处罚。
案例二
2月26日12时27分,波某驾驶一辆车牌号
新A****2
号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Z917线28公里处时,被准东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拦停接受检查。检查期间,民警发现该车涉嫌超载。随后,将该车辆带至检测站进行过磅检测,经检测,
该车核载31吨,实载63.36吨,超过核载质量的104.38%。
目前,波某因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准东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处罚。
案例三
2月27日11时26分,阿某驾驶一辆车牌号
新A****7
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Z917线28公里处时,被准东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拦停接受检查。检查期间,民警发现该车涉嫌超载。随后,将该车辆带至检测站进行过磅检测,经检测,
该车核载31吨,实载60.18吨,超过核载质量的94.12%。
目前,阿某因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50%以上不到100%的违法行为,被准东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处罚。
案例四
2月27日11时25分,马某驾驶一辆车牌号
新B****9
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Z917线28公里处时,被准东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拦停接受检查。检查期间,民警发现该车涉嫌超载。随后,将该车辆带至检测站进行过磅检测,经检测,
该车核载31吨,实载58.94吨,超过核载质量的90.12%。
目前,马某因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50%以上不到100%的违法行为,被准东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处罚。
案例五
3月1日06时56分,
呼图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人员
巡逻至312国道4246+100米处,发现号牌为
新B****1
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超载的嫌疑,随后巡逻警车将车辆带至超限检测站检测。
经检测,
该车核定载重49吨,实际载重83.6吨,超载比例70.61%,
超载的违法行为属实,执勤人员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案例六
2月28日,呼图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G312国道4263公里500米,查获车牌号为
新AD***8
重型普通货车涉嫌超载。
经查,
该车核载标准值18吨,实测值29.1吨,超载61.67%。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案例七
3月1日04时55分,
呼图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巡逻至
312国道4247+600米处,
发现号牌为
新B****7
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超载的嫌疑,随后巡逻警车将车辆带至超限检测站检测。经检测,
该车核定载重49吨,实际载重74.75吨,超载比例52.55%,
超载的违法行为属实,
执勤
人员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案例八
2月28日,阜康市公安局九运街派出所秩序中队民警在国道G216线763公里100米处,查获
车牌号为
新B8***9
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经查,
应载40吨,实载54.98吨,超载不到30%,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告知其超载的危害性。
案例九
2月28日,呼图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G312国道4266公里200米处,查获车牌号为
新B4***6
的
重型普通货车涉嫌超载。
经查,
该车核载标准值18吨,实测值22.35吨,超载24.17%。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案例十
3月1日12时35分,阜康市公安局水磨沟乡秩序中队在国道216线路段处,
对号牌为
新AD1***5
号半挂牵引车
进行例行检查,经查,
该车核载标准值49吨,实重为58.18吨,超载18.7%
。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并告知其超载的危害性。
货车超载后,由于载货质量增大,惯性随之加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易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为了您和他人生命安全,请勿超限超载!
超员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虽然交警三令五申其危害性
但总有驾驶员“铤而走险”
对超员的危害视若不见
违法超员
案例一
2月28日18时,玛纳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北五岔中队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
新C49***
的货车前排坐了4个人,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
该车核载2人,实载4人,
超员2人,
超员率达20%以上。
案例二
2月28日18时50分,玛纳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乐土驿中队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
新B67***
小轿车涉嫌超员,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
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超员率达20%以上。
案例三
3月1日13时,玛纳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
新BD8***
的越野车涉嫌超员,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
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
超员1人,
超员率达20%以上。
案例四
3月2日11时34分,玛纳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乐土驿中队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
新A9K***
的越野车涉嫌超员,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
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
超员1人,
超员率达20%以上。
案例五
2月28日,阜康市公安局九运街派出所秩序中队民警巡逻至红吉县国道G216线五工梁丁字路口附近,对号牌为
新A0***G
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临时检查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民警发现车内人员过多,疑似超员,遂进行清点。经核查发现,
该车核载5人,实载8人,超员3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以上超员车辆的驾驶员进行依法处罚,同时向驾乘人员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教,讲解驾驶和乘坐超员车辆的危害和严重后果,提高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拒绝驾驶、乘坐超员车辆出行。
安全 一分不能少
超员 一个不能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特别要提醒大家
乘坐超员车辆时
超出的人员没有座位
因此失去了安全带的保护
这点亦是非常危险的
无证驾驶
2月28日12时许,阜康市滋泥泉子镇派出所交警中队执勤民警在阜康市X132线20公里300米处设点执勤时,发现一辆
无牌红色三轮摩托车
走走停停,行迹可疑,遂将其拦停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李某迟迟不能出示,
在民警询问过程中神情紧张,语无伦次,最终承认了自己无驾驶证、机动车未注册登记的事实
。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无证驾驶的危害性,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扣留机动车。
温馨提示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酒驾、超员超载,不无证驾驶,不乘坐超员车辆,保障自身安全。
生命脆弱
经不起任何疏忽
也承受不起任何意外
生命面前无小事
希望大家都能
守法知礼平安行
监审:刘生林
审核:康明哲
责编:苏红霞
编辑:史立丽
稿件来源:昌吉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呼图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奇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阜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准东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吉木萨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