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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上班炒股、被捧为“股神”的厅官,利用股票发行谋利近9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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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刘艺龙 熊颖琪

4月2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一篇名为《犯罪所得还是犯罪孳息》的文章,首次提到,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张金虎案是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靠企吃企,大肆啃食国有资产且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案件。

观海解局注意到,张金虎曾在甘肃农垦系统工作三十多年,2012年以来,其鼓动、带领公司多名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利用办公设施,分析、操作、交易股票。

敛财超千万,获刑12年

公开资料显示,张金虎1962年12月出生,甘肃天水人,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

1983年8月,张金虎进入农垦勘测设计院任干部,两年后,进入农垦总公司组织部任干事、主任科员。1997年12月,他升任农垦总公司组织部副部长。

2002年,甘肃农垦总公司改制组建国有独资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同年10月,张金虎出任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部(统战部)部长、监事,6年后,任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监事兼机关党委副书记。

2008年11月,张金虎被任命为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8年12月,履新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委员。

2020年3月,张金虎被免职,三个月后被查。

2021年12月,张金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张金虎在2012年8月份至2014年9月份分管上市公司和具体负责亚盛公司股票发行工作期间,将归属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盛公司)的1290万元与他人私分,其实际分得890万元;索取他人财物28万元,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92.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共受贿220余万元。

擅自决定用公款炒股并侵吞收益

张金虎是如何与他人私分原本属于亚盛公司的1290万元?此次《中国纪检监察报》给出答案。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亚盛公司是其旗下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2011年3月,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以定向增发方式为其全资子公司亚盛公司募集资金,由时任省农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金虎负责具体工作。

2012年1月,张金虎未经会议研究,个人擅自决定亚盛公司筹款500万元,交由定向增发承销商西南证券公司该项目负责人高某某委托的私募投资人王某某运作营利。

王某某先将500万元投入二级股票市场,至2012年3月收益195万元。张金虎决定将500万元本金返还亚盛公司,195万元收益继续由王某某运作。

2012年3月至4月,王某某陆续将该195万元投入亚盛公司定向增发。2013年5月,股票解禁并抛售,获利1095万元,收回本利共计1290万元。

2013年8月,张金虎得知获利情况后,让高某某将上述1290万元转入其指定的三个银行账户,据为己有。后张金虎分给亚盛股份公司总经理武翔宁(另案处理)400万元,自得890万元。

《中国纪检监察报》指出,张金虎案是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靠企吃企,大肆啃食国有资产且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案件。

带坏风气,上班炒股

张金虎还被指带坏风气,在阿谀奉承中迷失方向,污染企业政治生态。这一表述也是官方首次提及。

《中国纪检监察报》指出,张金虎担任省农垦集团分管资产运营、股票发行等工作的领导后,不仅多次在重大市场行为中中饱私囊,更拿企业的内幕信息卖人情。

上述文章称,正因为张金虎“热心肠、肯帮忙、能帮忙”,一些领导干部、普通职工,甚至一些不良商人闻风而动,千方百计托关系、找门路,请张金虎帮其炒股发财。这些人竞相组织聚餐、奉送节礼,以张金虎为中心和纽带,逐渐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股圈”。

张金虎在一声声“股神”的奉承中迷失了方向,忘记了自己的政治责任,2012年以来,其鼓动、带领公司多名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利用办公设施,分析、操作、交易股票,严重影响了工作环境,破坏了工作风气,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企业的政治生态和发展利益。

值得一说的是,张金虎还以炒股式的赌徒心态应对组织审查调查。

张金虎把自己在股票市场中“投机钻营、放手一搏、不计后果”的手段应用到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中,弄虚作假,处心积虑搞对抗,对重大问题避而不谈,企图蒙混过关。为转移隐匿财产,将现金存入多名亲友账户,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教他人在组织核实情况时具体如何应对。对组织毫无忠诚可言。

来源:观海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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