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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涉及网吧、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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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三百三十三号)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10月3日00:30分接到包头市疾控中心转呼和浩特疾病控中心协查函,涉及我区薛某某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丁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薛某某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在包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9月30日

08:00左右搭顺风车从呼和浩特市离开;

10:00左右到达东河区铝厂小区姥爷家中;

20:38左右到达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集(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20:45左右返回到东河区铝厂小区姥爷家中,再未外出。

10月1日

20:38左右到达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集(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20:48左右返回东河区铝厂小区姥爷家中,再未外出。

10月2日

16:08左右到达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核酸采集点进行核酸采集(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6:20左右返回到东河区铝厂小区姥爷家中(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8:00左右到达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核酸采集点进行核酸采集(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8:10左右返回到东河区铝厂小区姥爷家中,再未外出。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东河区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三百三十四号)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10月3日01:17分接到青山区疾控中心协查函,涉及我区王某某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王某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在包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0月1日-2日

07:10左右乘坐10路公交车从东河区二宫站到达青山区劳动公园北门站下车;

08:15到达青山区文化路金芒果酒店工作(自述全程佩戴口罩,工作期间不接触客人);

18:00左右乘坐10路公交车从青山区劳动公园北门站到达东河区二宫站下车;

19:10左右到达东河区旭日家园小区家中,再未外出。

10月3日

07:10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第105号)

2022年10月2日,昆都仑区收到呼和浩特市协查函,获悉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魏某某现在昆都仑区,目前已经集中隔离,10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将其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10月1日

07:03-08:58于呼和浩特东站乘坐K41次列车(4车厢,未按票入座,座位号不详)在包头站下车。

09:05在包头火车站做落地核酸。

09:10-09:20前往“众成豆浆(沼潭店)”买早点(外带)。

09:36-09:45从一号楼公交站(阿尔丁大街)乘坐41路公交车在昆都仑区法院公交站下车后,步行返回吾悦广场东区家中。

11:05-11:25步行前往“吾悦广场永辉超市”购物,随后步行返回家中。

16:22-16:32骑电动车前往“钢城面点(钢铁大街店)”购物。

17:02-17:25骑电动车前往吾悦广场东区西门“昆都仑区古拜牛肉面馆”买炒饭(外带)。

10月2日

08:45-09:10骑电动车前往“佰家粥(林荫南路店)”买早点(外带),随后返回家中。

10:00-10:27骑电动车前往二库友谊菜市场东门核酸检测点采核酸。

19:30-20:00骑电动车前往“佰家粥(林荫南路店)”买饭(外带),之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23:30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与魏某某有重复活动轨迹的居民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第106号)

2022年10月2日,昆都仑区收到呼和浩特市协查函,获悉呼和浩特新冠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王某某现在昆都仑区,目前已经集中隔离,10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将其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9月27日

09:32-10:48从呼和浩特站乘坐D6767次列车(1车厢07F)在包头站下车。

10:55在包头火车站做落地核酸。

11:00由包头火车站乘坐60路公交车到包钢九中站下车,步行回白云路友谊24街坊家中。

15:00-17:00步行到松梅街的修眉店补眉,补眉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9月28日

14:30-15:00步行到维多利商场逛街,未购物。

15:30-15:40由维多利商场负一楼通道穿过“宏达地下商场”去荣资商厦,在宏达地下商城无停留。

15:40-17:30在荣资商城逛街,未购物(自述逛街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随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9月29日

09:00-09:03步行至友谊大街与白云路口东侧的“中国银行”营业厅交暖气费。

09:30-09:45步行至长青道上的“长青烟酒超市”购物,之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9月30日

09:00-09:50由友谊大街与白云路交叉口附近的“朝聚眼科医院昆区分院站”乘坐28路公交车在“银苑小区站”下车后,前往高新区“景苑花园”小区的亲戚家。

10:10-11:00乘私家车前往包头火车站西侧的“永盛成超市”购物,之后返回高新区“景苑花园”小区的亲戚家中。

17:30-18:30由“银苑小区站”乘坐28路公交车在“朝聚眼科医院昆都仑区分院站”下车后步行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0月1日

15:00-17:00步行前往“邮电小区”遛弯,之后返回家中,中途同一位邻居交谈5分钟。

10月2日

09:20-10:30步行前往“昆都仑区维多利公交站”乘坐5路公交车在“鹿城羊绒站”下车。

11:00-13:00步行至太平寺商城逛街购物。

13:00-13:30在太平寺商城旁“胖墩肉饼店”就餐。

13:30-14:00步行前往东河巴彦塔拉大街北百货大楼逛街。

14:00-15:00步行前往东百商城逛街购物。

15:00-15:30到通顺东街购物。

15:30-16:00步行到东百商城对面的53路公交站。

16:20-17:00乘坐53路公交车在“包头眼科医院站”下车。

17:10-17:25步行前往“娜琳商城”逛街。

17:25-17:35步行前往“宝林商厦”逛街。

17:35-18:20步行至青山王府井门口的11路公交站,乘坐11路公交车在白云路上的“白云药店站”下车,之后步行返回家中。

20:00左右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与王某某有重复活动轨迹的居民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第107号)

2022年10月2日,昆都仑区收到达拉特旗协查函,获悉达拉特旗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现在昆都仑区,目前已经集中隔离,10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将其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10月1日

10:00左右由达拉特旗出发自驾到包头。

16:08在黄河大桥收费站采集落地核酸。

17:00左右到达昆北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10月2日

09:00左右自驾到青山万达三楼儿童游乐区(店名不详)。

13:00-16:00左右在青山万达内“海底捞火锅”就餐。

16:30-17:00左右自驾到海威小区包百超市购物。

17:00左右到昆北社区医院核酸采样点采核酸,随后开车返回家中。

21:00左右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与刘某某有重复活动轨迹的居民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九原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第52号)

九原区流调溯源组于2022年10月2日接到呼和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推送协查函,涉及我区赵某某为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中关于密切接触者管理要求,已对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赵某某本人自述行动轨迹

10月1日

15:11从呼和浩特东火车站乘坐D6761次列车(8号车厢)返包。

16:26抵达包头站,出站后做落地核酸检测(采样时间16点36分),做完后父母开车接其回富力城2期家中,再未出门。

10月2日

09:30左右同父母驾车去往包头市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简称二附院)做核酸检测(采样时间09点52分),做完核酸检测后同父母驾车去往青山区互助道露天菜市场,父母下车买菜,自己未下车。

11:10左右回到富力城2期家中,再未出门。

未公布的时间段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与以上人员有重复活动轨迹的居民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继续增强防范意识,非必要不出行,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佩戴医用口罩,立即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疫苗接种是最经济、有效的防控措施,请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共筑免疫屏障。

九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包头稀土高新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二十)

2022年10月2日,获悉在我区的李某某为呼和浩特市核酸阳性人员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行程公布如下,与其有重合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请主动与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及医学观察。

李某某主要行程轨迹:

10月1日

8时-10时,在黄河大桥检查站卡口(从包头去鄂尔多斯市出口方向)工作。

12时左右,步行到九原交警二中队食堂吃饭。

14时-16时,在黄河大桥检查站卡口工作。

18时许,下班乘坐同事车辆回到君悦府小区家中,在小区内汇美烟酒超市取快递。

22时许,乘坐出租车到中和文化广场。

23时许,乘坐朋友车辆前往青山区多巴胺酒吧,因店内人员已满,又去九星小黄鱼酒馆(进门右手边卡座)。大约10月2日凌晨3时许离开。

10月2日

13时48分,骑美团电动车到日月豪庭明月超市去取货。

14时30分,出门步行去日月豪庭极速码头网吧上网,19时许离开。

19时20分左右,乘坐同事车辆到黄河大桥检查站卡口上班。

10月3日

0点43分,已集中隔离管控。

未公布的时间段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上述时间与李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九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土默特右旗

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55号)

2022年10月2日,接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获悉:李某为呼和浩特市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冯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李某已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李某活动轨迹如下:

9月29日

7:30 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小区内核酸采样(全程佩戴口罩);

8:18 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小区对面知味饸烙面饭店就餐;

9:45 自驾车去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艾诺森国际幼儿园上班;

11:00 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怡和家园小区取东西(全程佩戴口罩);

14:30 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怡和家园公交站牌乘坐202路公交车,后换乘34路公交车到惠民街站牌下车(全程佩戴口罩);

15:30 到达呼和浩特站(全程佩戴口罩);

16:10 步行到呼和浩特汽车站内咨询;

16:15 在呼和浩特站附近巷内兰州牛肉拉面店就餐;

16:50 在呼和浩特回民区第五幼儿园核酸采样点核酸采样;

17:35 步行去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艾诺森国际幼儿园;

10月1日

8:00 在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核酸采样(全程佩戴口罩);

9:30 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华麦香饭店就餐;

12:30 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田哥米线鸡公煲饭店就餐;

14:00 到达呼和浩特站,在站外停留(全程佩戴口罩);

16:00 到呼和浩特站一楼候车厅候车;

17:14 乘坐D6769次列车2车厢去往包头市土右旗;

17:55 到达萨拉齐站,后进行落地核酸采样;

18:30 骑行回到土右旗沟门镇板申气村家中,之后无外出;

10月2日

17:30 骑行到沟门镇卫生院核酸采样,之后回到家中再无外出;

21:35 转运至隔离酒店。

请与李某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管委会)指挥部或旗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土右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017245

土右旗疾控中心电话

0472-8921510

萨拉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809932

沟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881200

美岱召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851566

双龙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010222

将军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021218

明沙淖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803619

海子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800909

苏波盖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806012

九峰山管委会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927635

土默特右旗

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56号)

2022年10月2日,接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获悉,韩某、柳某某1、柳某某2、柳某某3四人为呼和浩特市阳性人员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韩某等四人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韩某等四人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日

8:00 韩某与柳某某2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上东墅小区内进行全员核酸检测;

8:40 韩某与柳某某2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上东墅小区一号楼天福花园上班;

12:00 韩某与柳某某2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上东墅小区一号楼天福花园西门核酸采样点核酸采样,之后自驾车到达新城区体育场丽减美瘦班;

12:20 柳某某1与柳某某3自驾车到达新城区体育场丽减美瘦班;

12:30 四人在新城区阿里郎烤肉店就餐;

13:45 回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上东墅小区家中;

15:00 四人自驾车从110国道赴土右旗;

17:30 到达土右旗萨拉齐镇惠民佳苑小区5号楼3单元家中,后再无外出;

10月2日

8:00 韩某骑行到土右旗医院核酸采样(全程佩戴口罩);

9:00回到萨拉齐镇惠民佳苑小区家中后再无外出;

12:00 柳某某1在土右旗中蒙医院核酸采样,后返回家中;

14:00 转运至集中隔离酒店。

请与柳某某1、柳某某2、柳某某3、韩某四人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管委会)指挥部或旗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土右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017245

土右旗疾控中心电话

0472-8921510

萨拉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809932

沟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881200

美岱召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851566

双龙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010222

将军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021218

明沙淖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803619

海子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800909

苏波盖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806012

九峰山管委会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472-8927635

来源:包头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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