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关于划定高、中、低风险区的通告

新浪新闻
10月4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发布
《关于划定景洪市高、中、低风险区的通告》
《关于景洪市主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景洪发布”微信公众号截图
中共景洪市委 景洪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55号
关于划定景洪市高、中、低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为迅速斩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0月5日0时起,在景洪市划定高、中、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风险区域划定
(一)高风险区:告庄西双景内星光社区景栋寨二期、星光社区十八人家住宿区;星光社区景匡寨1栋、2栋、星光社区景罕寨1号路西侧片区;星光社区景岱寨(D1、D2、D3、D4、D5、D6栋)、星光社区景宰寨13栋;星光社区景宰寨39栋;星光社区景兰寨(3栋、7栋、19栋、20栋);告庄西双景景区(2—18、2—19、2—21、2—22、2—23、3—22、2—23栋);曼斗社区曼斗居民小组重庆小面;曼斗社区曼斗239号、华福公寓、洪福楼;山水社区顺路餐饮店。
(二)中风险区:告庄西双景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景洪港及曼斗居民小组景洪港片区;山水社区铜矿住宿区(宣慰大道—澜沧江路—曼泐路合围片区);曼斗水上世界片区(景亮路—宣慰大道—曼泐路—澜沧江路—港口路合围片区)、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曼沙社区曼柳村。
(三)低风险区:景洪市除高、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二、区域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
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
景洪市其他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开景洪市需严格遵守《西双版纳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西双版纳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要求。
请广大市民朋友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务必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期间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请及时联系所在村(社区)。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景洪发布”微信公众号截图
中共景洪市委 景洪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54号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景洪市主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全面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10月5日至10月7日在景洪市主城区开展三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第一轮采样时间:2022年10月5日(星期三)08:00至18:00。
第二轮采样时间:2022年10月6日(星期四)08:00至18:00。
第三轮采样时间:2022年10月7日(星期五)08:00至18:00。
二、采样对象
景洪市主城区所有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自2022年10月4日20:30起,对景洪市城区进行静默管理,对出入景洪市城区的通道实施交通管控,城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除消防急救、紧急公务等应急保障车辆外,其他车辆暂停入景,恢复通行时间待另行通知。
(二)请广大居民按照社区网格通知分时有序到指定地点参加核酸采样,酒店旅客、住客按照酒店通知,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组织安排,前往就近的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期间,请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以上级别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攀谈、不聚集,确保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三)核酸检测期间,区域内各疫苗接种点位暂停疫苗接种工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
(四)核酸检测期间,景洪市主城区所有网吧、影院、KTV、酒吧、洗浴中心、足疗店、棋牌室等文化娱乐场所、线下培训机构和烧烤摊、流动摊点等店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各类食堂一律暂停提供堂食服务,鼓励使用网络订餐、外卖配送等方式。
(五)核酸检测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开景洪辖区。严格执行《关于调整西双版纳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自2022年10月4日14:00起,非必要不离州,离州人员需进行5天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结果均为阴性,且无发热、干咳、嗅觉丧失、肌肉酸痛等症状方可离开。有外出就医等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需由所在村(社区)核实情况后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六)对拒不配合、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如在景洪市所有卡点查验时一经发现无《景洪市全员核酸检测记录卡》的,视为故意不参加,将采取强制集中隔离措施,费用自理。
后期管控措施将视核酸检测结果及时调整。
咨询电话:0691—2192681、0691-2192683
0691-3069907、0691-3069908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