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资讯

“我从自己银行卡里取钱怎么是盗窃?”七旬夫妇和儿子被控盗窃未批捕,获释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

新浪新闻

关注

“我母亲自己名下炒股的银行卡,我们取自己家的钱,被公安给抓了。”

9月12日,河北石家庄苏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和72岁父母涉嫌盗窃罪被关进看守所,“我是关了35天,我母亲25天,我父亲26天。”

今年3月30日,他走出看守所至今6个月,期间检察院退卷作出不批捕的决定。但时至今日,办案警方仍未撤案。

>>>合作炒股?

父母提供本金,股票买卖由二舅操作

“2019年我母亲跟我二舅合作炒股,用我母亲的名字在石家庄桥西区财达证券开户,密码是二舅和我母亲都有,我母亲给二舅现金。炒股本金是二舅打进炒股的账户,不光是我母亲,我父亲也给过现金,当时我们两家关系特别好。”

苏先生表示,父母提供炒股本金,股票买卖由二舅操作。“我母亲岁数大了,记忆力不太好,她把她知道的告诉我了,因为过去4年了,记不太清楚。”

“我二舅是某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兼信贷部主任,炒股水平相当高,炒股账户一直盈利,炒股收益都是二舅跟我母亲两个人商量,他们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协议。”

苏先生介绍起因,2022年12月22日,77岁二舅病重住进重症监护室。“因为二舅夫妇一直闹离婚,分居3年来二舅一人生活,包括家里的钥匙,二舅都换了。当时是我大舅家的孩子,一直在医院照顾,后来通知直系亲属,我二妗子和表哥过去到医院,表哥拿着自己写的遗嘱让他父亲就是我二舅摁手印,让医生就给拦下来了,我们都有人证。”

苏先生表示,当天医院就把二舅随身携带的家门钥匙等私人物品交给二妗子和表哥。

>>>冒名套现?

“他们清完仓以后拿存折去银行冒名取钱”

苏先生提供了股票交易记录,他没想到表哥会清仓套现取钱。

“当天下午,他们回去就把所有股票亏损全部清仓,因为炒股绑定的是我母亲名下的存折,就放在我二舅家,他们清完仓以后就拿着存折去银行,冒用我母亲的签名取了4万元。因为密码是我二舅写在记事本上的,他有记录的习惯,上面写的有密码。”

苏先生解释称:“是我表哥和我二妗子到桥西区的银行柜台取钱,我们查看银行监控,签字是我舅妈模仿我母亲的名字签的字。”

苏先生回忆,第二天表哥还给母亲打电话,“他说要股票的钱,说他爸病重需要转院,要把股票全部卖了。我妈说这个账户只有我跟你父亲我们俩都同意了,才能取里面的钱,当时就没答应,我妈说转院需要多少钱,他们兄妹几个就把这几万元出了。”

二舅当时病危,已经神志不清。“从12月26日去世,到火化都没有叫我们参加,我们觉得不对劲,就去查了,才发现股票被全部卖掉。我们当时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报了警,因为银行管辖权是在桥西,但警方认为属于家庭经济纠纷,不受理。”

>>>取款保全?

“担心公安查封账户,不得不将267万取出来”

二舅病故半个月以后,苏先生一家接到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裕华路派出所的电话,“民警打电话意思说要调解,说账户里的钱1分别动。”

苏先生表示:“我说这是民事纠纷,这是我们自己家的事,我们自己协商就行,我们想都是亲戚嘛,坐下来谈,解决就完事了,这就不是公安插手调解的事。”

“我母亲说这个股票账户上最多时有600多万,现在账户上就剩下267万,我表哥把股票都卖了,亏多少谁也不知道。”

苏先生解释为什么母亲会动股票账户里的钱。“因为我表哥又取钱又找公安报警,我们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母亲看报警也没有用,怕他们背后搞动作,没办法,我母亲去银行把那个账户挂失重新补办了。我们担心公安把账户查封,也怕这些账上的钱再有闪失。”

苏先生的母亲段女士承认,她去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彭后街派出所报案,结果警察不受理,“所以我才不得不将267万都取出来。”

苏先生称,2022年12月30日,母亲到位于长安区的一家银行取钱,因为银行有大额取现限制,“我母亲分几次取现转账,给了我60万,给我父亲100万,我母亲自己用身份证从卡里取了100万元,我们做了保全,现金妥善安放,只有很少一部分在银行卡上。我们目的是为了分散好保全这个财产。”

>>>钱是谁的?

“刑警就给我们一家三口抓了,有人报案说盗窃”

苏先生说:“但今年2月26日,裕华分局裕华路刑警中队就给我抓了,3月份,我父母也被抓,说是我们涉嫌盗窃。”

就这样,父母儿子3人莫名其妙成了盗窃嫌疑人。“先抓的我,后抓的我母亲和父亲,公安给我们定的就是盗窃罪,盗窃我二舅账户上的钱,这不可笑吗?而且定的是xxx被盗案,就是我二舅的妻子报的案。”

苏先生说:“公安认为这个账户里面没有我家1分钱,我妈说给我二舅给的是现金,现金就不是钱吗?公安说银行转账全是我二舅转的,我说往炒股账户打钱肯定是用卡转的呀,我妈给现金,我二舅银证转账,不是很正常吗?再说了,我妈跟我说是委托我二舅炒股,要不为什么我母亲会有账户密码呢?而且我二舅名下是有自己的炒股账户。”

>>>是非难明?

检察院决定不批捕,公安至今未撤案

2023年3月30日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出具释放证明书显示,43岁朱先生因盗窃于2月23日被拘留,现因不批准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经裕华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记者注意到,3份释放证明书显示,父子俩是羁押在一看,母亲羁押在二看;母子俩的罪名是盗窃,父亲的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

苏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我在看守所关了35天之后放出来,是因为裕华区检察院不予批捕,公安已经往检察院递交了3次案卷了,检察院都是退卷不收。”

苏先生表示:“第二次公安走的是直诉,就是说情节非常轻微,不通过批捕环节,才采取直诉形式,但是如果涉及200多万,那属于巨额盗窃了吧,我们没见过巨额盗窃走直诉的。但最终结果,还是检察院退卷。”

苏先生坦言,从3人被抓到现在半年了,“只有公安撤案,我们才是无罪。现在检察院退了三次卷,公安就不撤案。”

苏先生表示:“我们律师指出了很多问题,认为裕华分局本身就没有管辖权,取钱无论是桥西区还是长安区,都跟裕华区无关,所以律师对裕华分局提出管辖权异议。两个月前,我们就要求警方撤案,但公安依旧不撤案。”

9月13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裕华路刑警中队,希望采访办案民警。

接电话的民警答复称:“他不在,他办的案子,不是我办的,我不了解(案情)。他没在,他出差了。”

记者询问谁了解案情,这位办案民警何时返回,能否提供联系电话,值班民警表示:“那我不太清楚。我给你提供不了电话,你要采访得通过我们分局政治处。”

记者看到,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作出的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决定书显示,该局正在侦查xxx被盗窃案,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监视居住,由辖区派出所负责执行;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取保候审。

>>>自言困惑

“影响太大,家里翻天覆地乱了套了”

段女士困惑地表示:“我从自己银行卡里取钱怎么是盗窃呢?我给我老伴和儿子钱,他们怎么成了盗窃罪?我的老伴和我儿子还被裕华分局刑警给上了一夜背铐,导致我老伴胸部至今疼痛,手哆嗦。”

苏先生坦言:“这对我们家影响太大了,不瞒您说,我们家现在都翻天覆地乱了套了。我母亲是1951年出生,是那个年代的大学生……”

“我表哥比我大1岁。他当时是赔钱清仓股票,股票买卖是可以查交易记录,后来我们也没有跟表哥去谈过,我们从看守所出来,公安不让我们跟他们联系。”

苏先生表示:“我们希望媒体能帮帮我们,还我们一个公道!”

>>>辩护律师

提出撤案申请,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知名辩护律师周兆成认为,案涉股票账户属于段女士名下,其应认定为财产的所有权人。

“老人自己将自己银行卡中的钱取出,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也无秘密窃取的犯罪事实。即便其将钱取现或转款给其老伴和儿子,也是其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作为辩护律师,我认为他们全家不构成盗窃罪。”

周兆成指出,即使退一步说,该股票账户里有段女士哥哥的钱,也属于经济纠纷。其哥哥病逝后,哥哥继承人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起诉来解决纠纷。在没有犯罪事实发生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权立案,段女士全家也不符合盗窃罪的刑事立案的标准。

周兆成表示,段女士夫妇和儿子被刑拘多日后,还是要感谢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能够依法办案,对老人全家不批捕,并且变更强制措施,3人才走出看守所。

“作为段女士的辩护律师,我们已经代表老人向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提出了撤案申请,同时也向检察机关提起刑事立案监督,依法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杨德合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