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又被大学生状告侵权,私拍游客照片售卖是景区“行规”?
这个案件最终如何判决,对于其他景点也有着参考意义。有网友称,如果王同学胜诉的话,将引起各大旅游景点的一次“地震“。
文 | 阿 晖
近日,一名大学生将上海迪士尼告上法庭的新闻,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
据澎湃新闻报道,苏州大学法学专业的王同学因上海迪士尼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拍摄打印照片售卖,将迪士尼告上法庭,起诉其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隐私权。
此案已于9月2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川沙第六法庭开庭,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
王同学收到的开庭通知。图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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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是去年12月16日王同学和三名同学到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在创极速光轮项目游玩结束后,工作人员告知王同学一行,乐园拍摄了他们在这个项目游玩的照片,可以以118元一张的价格卖给他们。
王同学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发现,工作间的屏幕上有不少游客们游玩时被园方抓拍的照片,但作为游客的自己并不知情。王同学随后表示了质疑,认为此举暴露了自己的行踪隐私,且照片的拍摄并没有经过当事人允许。
游客们在游玩创极速光轮时被园方抓拍的照片。图源:澎湃新闻视频截图
但上海迪士尼方面对此回应称,游客在入园时已经默认和园方签订了条款须知。在购票的客户端下单界面及入园前的“游客须知”中已告知对游客拍照的相关规定。
上海迪士尼官网相关规定的截图。
记者查阅了上海迪士尼官网,发现在其官方网站的“游客须知”中写明,迪士尼可能随时在乐园内摄影、摄像或进行录音,游客进入乐园将视为同意被摄像、摄影或录音,并同意迪士尼将包含游客的肖像和声音的影像或录音用于迪士尼的内部业务、行政和运营。
因为担心照片外泄,王同学只好支付了118元将照片买下。后来他仔细研究了上海迪士尼官网上的“游客须知”和“隐私政策”等内容,认为园方存在侵权,于是决定起诉对方维权。
据悉,王同学的民事起诉状中,要求上海迪士尼删除拍摄的肖像并向其赔礼道歉,同时返还王同学用于购买照片的费用118元并承担此案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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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多数网友留言表示支持王同学维权的举动。很多网友在评论留言中提出,类似上海迪士尼乐园这样拍摄游客照片并进行售卖的情况并非个例,在国内各大景区里甚至国外,都遇到过这种花钱买照片的事情。有的景区会给出游客须知,但自己在游玩时很少会仔细看完。
因此这个案件最终如何判决,对于其他景点也有着参考意义。有网友称,如果王同学胜诉的话,将引起各大旅游景点的一次“地震“。
网友留言评论截图
有媒体记者查阅了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多家知名乐园的官网,发现这些乐园均有对使用游客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比如北京环球度假区及北京环球影城就在官网的“入园须知“中称,“我们可能在度假区内摄像、摄影和/或录音。您进入度假区将视为您同意被摄像、摄影和/或录音,并同意我们将包含您肖像和/或声音的影像和/或录音用于我们的业务、行政和运营目的或其他直接相关的目的,用于满足法律、安全或保安要求的目的,或其他合法目的。
北京环球度假区及北京环球影城官网“入园须知“中的条款截图。
今年以来,游客投诉景区私自拍摄打印游客照片售卖的新闻也并不鲜见。
关于武汉野生动物王国私自拍摄打印游客照片售卖的报道。图源:长江云新闻
事后动物园工作人员回应:该项目为第三方机构运营,当时已将照片销毁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罚及批评教育,园方已向该游客回电致歉。
8月21日,有网友发视频称,河北省武安市东太行景区玻璃栈道处,景区工作人员在玻璃栈道途中拍摄游客照片,并在玻璃栈道出口处将洗好的照片挂在一旁展示,表示付费购买即可带走本人相片。该网友表示,自己并未在附近看见有拍摄相关的告示牌。
网友出示的武安市东太行景区私拍的照片。图源:潇湘晨报
该网友称:“我不想让自己的游客照挂在景区,于是花10块钱买走了,虽然当时工作人员说会销毁照片,但我无法得知后续是否真的会销毁。”
东太行景区玻璃栈道负责人事后对进行报道的媒体表示,后续会对此进行整改,计划在拍摄人员旁加立一块告示牌,并在口头上向游客加强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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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迪士尼在王同学游玩时进行拍照并将照片售卖,是否侵权了呢?
据媒体报道,王同学表示,提出公益诉讼是因为觉得自己权利被侵犯,尤其是《民法典》颁布以后,人格权单独成篇,也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肖像权、隐私权等一些人身人格权的重视。“后来我们在研究过程中也发现,这种现象广泛存在,但是却很少有人去提出、去制止,所以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个案子,让消费者对自己的肖像权、隐私权这样一些看似不起眼、但实际上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权利能够予以重视。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存在这种现象的景区能够引以为戒,在遵守《民法典》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保障消费者的相关权益。”
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接受法治日报采访时表示,首先,游客入园时签订的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结合该事件相关条款,属于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同时签订该协议并未告知当事人,损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另外,如果景区未经游客同意即对其拍照并进行售卖,则侵犯了游客的肖像权,涉嫌违法。此外,园区并没有说清楚这些照片的用途,有可能存在超出合法、正当必要性的范围。
上海市经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应慧鹏律师对新民周刊记者表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等规定,消费者认为园方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拍摄照片、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的诉求,有望得到法院的支持。
很多人都听说过迪士尼的法务部门对于侵权案的强势,网上曾经有这样一个段子:假如有一天你流落荒岛,最好的获救方法是在空地上画一只巨大的米老鼠,迪士尼的法务部门将在最短的时间内赶来——并且起诉你。
如今,王同学要单挑迪士尼的“最强法务部”,告上海迪士尼侵权,是否能有胜算?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已有华东政法大学学生状告迪士尼的先例。2019年年初,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并加以阻拦。小王认为园方制定的规则不合法,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一纸诉状将上海迪士尼告上了法庭。后经上海浦东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补偿原告人民币50元。上海迪士尼也官方表态称将允许游客自带食物并优化人工包检方式。
这一次上海迪士尼面对游客的侵权诉讼,结果会是如何?你怎么看?
综合澎湃新闻、极目新闻、每日经济新闻、上海法治报、长江云新闻、潇湘晨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