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我的手机卡?山东淄博警方破获一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QQ号每个80元,微信号每个50元,陌陌号每个45元……在专案组民警捣毁的位于重庆的一处犯罪窝点内,各种冒用他人信息非法注册网络社交账号对应的非法获利,被“明码标价”赫然张贴在墙上!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依托“净网2023”专项行动,坚持“追源头,打内鬼,端平台”,持续开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工作,专案组民警历时数月,辗转重庆、南京、云南、深圳等地,多地同步展开收网抓捕行动,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此次行动中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查获涉案实名制电话卡5100余张、“猫池”设备40余台,涉案资金达1400余万元。
专案组民警介绍,2021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非法途径购买、改装数十台“猫池”设备,在山东省高密市、江苏省南京市、重庆市沙坪坝区等地组建犯罪窝点,通过网络联系全国各地“卡商”大量收购实名制手机卡,徐某等人利用多款电脑、软件等远程操控“猫池”设备和实名制手机卡获取验证码,再将手机号和验证码以不同的价格售卖给下游“号商”团伙注册各类网络账号获利,涉案金额数百万元。经查,“号商”注册的各类网络账号被大量用于非法网络引流、电信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专案组民警深挖案件线索,挖掘出一名潜伏在运营商里的“内鬼”——南京市某通讯运营商工作人员杨某,面对民警的讯问,杨某泣不成声,“我真不该为了一点小便宜将客户的手机卡卖给他们!”杨某是该案中的一名“卡商”,而作为运营商工作人员的他,虽接受过入职培训,明知售卖客户手机卡涉嫌违法犯罪,但仍然没有抵抗住犯罪分子的高利诱惑,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诱导群众办理的千余张实名制手机卡倒卖给徐某等人并从中非法牟利,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本案中查获的诸如犯罪嫌疑人杨某这样的“卡商”,将面临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目前,淄博警方正在对该案进行深挖细查。办案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物品,谨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盗用。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