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二院癌症患者家属:确实被踢出群聊,“1号出病理2号就踢人”
从现实出发,确实很难确定癌症与实验室的关系,相关≠因果,目前没有医院和机构可以科学证明他们的癌症和学院管理过错有关。但是作为科研体系的一员,我们可以想象,肿瘤科做的相关致癌实验,比如pAHs等多环芳烃相关致癌评估这种,生物专业的很可能知道它致癌,但对其挥发特性就不知道,所以实验过程就很容易没把握气流方向,吸入大量挥发有机物致癌。假如有这种类似的情况,那导师就是第一责任人,学院就是有责任。但是这很难证明,体内积累的那点一级致癌有机物,你无法检测出来,除非特定毒性在身体里都有特定抗体,但是现在还没有这种成体系的研究,而且也证明不了毒物的来源。这问题在中国的私发体系下是无解的,有一说一,外国的心证体系有其过人之处,陪审团一拍胸脯,一堆大爷大妈就相信是你学院的责任,法官直接采信,管你什么科学证据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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