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资讯

女子每晚花300元长住酒店,周一入住周五退房,包含停车、早餐、打扫卫生等服务,专家回应“以住酒店替代租房”

南国早报

关注

在北京朝阳区将台地铁站附近一家酒店公寓内,集淋浴、洗衣、储物、起居功能于一体的房间面向租客开放长租。近期,不少酒店纷纷开拓长租业务,“住酒店代替租房” 成为新兴居住选择。

上海的方女士就选择了这样的居住方式,方女士在上海市区上班,远郊有自有住房,为了避开市中心高昂房租和通勤奔波,选择工作日长期入住酒店。对比同区域老旧公寓每月5000多元的综合开销,她长住酒店每月花费更低。方女士经过多方联系,最终找到一家酒店同意她以每晚300元的价格长住,周一入住、周五退房,每月花费约3600元,最高不超过4800元,其中还包括停车、每天两份早餐以及其他酒店服务。

方女士介绍,自己入住时签订了一份长期协议,协议性质属于服务合同,主要目的是把浮动的房价固定下来。因约定只在工作日入住,所以并未涉及旺季涨价、要求腾房等问题,其间也没有其他隐性支出。但方女士也提出曾遇到客房清洁不到位的情况,埋下居住体验和卫生隐患。

记者了解到,当前酒店长租主要分为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酒店集团标准化长租,品牌官方上线长租房源,售卖月租、年租产品,按房型、地段、租期定价,一般签订租赁合同,保洁统一安排,大多不再提供早餐、每日客房打扫服务,运营模式贴近长租公寓。

第二种是面向企业的集体租住,酒店直接对接企业,为员工提供打包住宿方案。

第三种是门店自主长租,由单店根据空置情况和租客私下议价,“一店一策”,规则差异大,部分门店甚至不用签合同、不收押金,包月价格优惠,还保留早餐、日常保洁等酒店服务。

同时,这种跨界新业态,在合同认定、安全隐私、权益保障、监管规范等方面,冒出不少新问题。协议性质如何界定?这份长住协议到底是住宿服务合同,还是房屋租赁合同?两种关系里双方权利义务差别很大,租赁关系下租客享有买卖不破租赁、优先承租等法定保护,单纯住宿服务则不一样。但无论属于哪一类,酒店都不能随意在旺季涨价、强制租客搬离。

专家表示,酒店长租属于“跨界新业态”,兼具酒店服务与房屋居住双重属性,传统住房租赁由住建部门监管,酒店经营由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共同监管,对于不同经营模式下监管要求如何适用、部门之间如何协同,目前仍缺乏系统性的实施规则。


新闻线索征集

南国早报《让人民评价》等栏目面向全国征集舆论监督、突发事件、民生维权、百姓故事等新闻线索,一经采用即发放稿酬30—1000元。【详情】

报料方式:0771-5690127(电话)、Ngzb5690127(微信)、news@ngzb.com.cn(邮箱)

来源丨法治日报、四川日报

责编丨梁冰欣

校对丨麦雪莉

审核丨唐海波

终审丨孙   妮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早报君推送

0771-5690127(报料)0771-5690976(广告)

请转发关注

点亮下方图标

让更多人看到哦

点赞
分享
推荐
留言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