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花2.4万住月子会所 护工喂奶后宝宝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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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订好满月酒,孩子就走了。”2016年5月15日,翻看着手机里儿子的照片,32岁的佘先生眼眶泛红,孩子还没满月,却已过了头七。对于他来说,这无异于锥心之痛。
佘先生的妻子周女士怀孕后,为了给妻儿更好的照顾,佘先生找了与武昌积玉桥一家叫“弥月禧红墙月子会所”的机构签订了服务合同,28天的母婴休养服务套餐,费用2.4万元。2016年4月21日,周女士在中南医院剖腹产生下一名男婴,在医院,除了做基本的新生儿筛查,家人还额外交费为宝宝做了全身体检,结果显示“未见异常”。

2016年5月7日晚上8时半许,佘先生来到月子会所。妻子告诉他,她刚喂完母乳,逗颀颀玩了一会,见孩子有点困了,就让护理人员将宝宝抱走。18分钟后,护理人员抱着孩子急匆匆地闯入:“颀颀怎么全身苍白,是不是要送医院啊?”护理人员称,自己抱走孩子后,又给孩子喂了40ml奶,发现孩子有些打嗝,就轻拍了一会,没想到孩子脸色越来越苍白,于是赶紧抱了过来。

周女士发现,孩子没了呼吸,她赶紧抱着颀颀下楼拦的士,为了赶时间,的士司机连闯好几个红灯,5分钟后就到了中南医院。医生为孩子做了脑部CT和胸片,表示需要留院观察。佘先生表示,医生曾说过,孩子可能是呛奶引起的窒息。第二天上午9点,孩子心脏骤停,医生紧急抢救。3小时后,宣告孩子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报告上写明颀颀的死亡原因是:呼吸心跳骤停,新生儿心律失常,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新生儿肺炎。

2015年6月5日,周女士及丈夫佘先生将该月子护理中心诉至武昌区法院索赔60万元。经过法官释明法律规定后,该月子护理中心仍坚持不申请对颀颀死亡原因进行司法鉴定,也无法提交颀颀脱离原告监管至托管室护理的视频资料或其它有效证据,来证明被告护理工作中无过错。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佘某、周某各项损失52.7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合计57.7万余元。该月子护理中心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武汉中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