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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怀二胎 90后男子在KTV花数万包养多位情人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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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家有业,怎么可能和她同归于尽,她就是我包养的情人。" 男子说道。5 月 7 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在官方公众号通报了一起情感纠纷引发的案件。

【相恋五个月,他为她花费数十万】

90 后的小罗年纪轻轻就已成家立业。去年四月份,因业务应酬需要,他经常带客户出入本市某 KTV。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在 KTV 工作的姑娘青青,两人你来我往,很快就确定了 " 男女朋友 " 关系。相处期间,小罗很是大方,为帮助青青完成业绩,他经常开设包间消费,还时不时为她还网贷、提供生活费等等。短短五个月,他为她花费了数十万元。然而,这一切,小罗的家人都浑然不知,包括他正怀着二胎的妻子。

【一次情感纠纷,他动手将她掐伤】

两人相恋近半年,这段感情终究还是走到了尽头。原来,就在案发前几天,小罗偷偷为青青的其他女性同事开设了包厢进行消费,业绩也算在女同事名下,青青得知后非常生气,当晚喝了大量的酒,醉醺醺冲到小罗的包厢内,泼了他一脸的酒,两人发生了争执。回家后,在青青的房间内,小罗抚慰青青未果,却被咬了肩膀、手臂几口。此时,小罗一怒之下一把将青青按倒在床,接连两次用双手掐住青青脖子长达十余秒。期间,青青向他求饶,他却戏谑地说道:" 没事的,咱们一块死。" 事后青青报警,经鉴定,小罗的行为造成青青轻伤二级。

【以案释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小罗实施的虽非一般的拳打脚踢等伤害行为,但经法医学鉴定,他手掐被害人青青的行为已致青青颈前部斑片状挫伤、颈部遭徒手作用出现颜面皮肤及球结膜出血等窒息征象,损伤达轻伤二级。因此,小罗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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