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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卖作童养媳14岁产女 怀孕时曾被小叔强奸

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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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巫山曾经被卖当做童养媳的马某,发博质疑自己是否有义务抚养被强奸所生的孩子。2000年,马某12岁时被大伯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比自己大17岁的陈某做童养媳,年仅14岁的马某被迫产下一女,19岁时再次被迫产下一子 。

马某告诉记者,第一次遭陈某强暴时年仅13岁,并经常遭到陈某毒打。此前媒体报道,马某多次报警未立案,并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8年办理了结婚登记,当时未满法定结婚年龄。2016年,经多家媒体报道后,法院受理其离婚申请,所生儿女由男方抚养。

此前报道↓↓

噩梦开始:12岁结婚,14岁生女 怀孕时曾被小叔强奸

马某说,事情还得从1997年5月16日说起,那天她们一家在田里种黄豆,她和大姐撒种,六岁的三妹啼哭不止。父亲忽然扯了根藤条抽打三妹,还双手抓住三妹的脚,将她头朝下倒立起来。母亲误以为父亲要摔死三妹,抡起锄头砸在他的头上。父亲应声倒地,母亲又朝他的后背上刨了两下,父亲就没了气息。后经鉴定母亲属于精神分裂,一个月后无罪释放。大伯找到母亲,讨要父亲出殡期间替马家收麦子的费用。母亲不允,疯疯癫癫地消失了。父亲去世,母亲跑了,马某和大姐寄养在大伯家,三妹寄养在姑父家。马某吃不饱穿不暖,每天还要上山砍柴、割猪草、喂猪,稍有差池就是一顿毒打。

2000年农历腊月,年仅12岁的马某和13岁的大姐被大伯父分别卖出。买下马某的是右脸一块疤的陈学生。没有婚礼,还不懂婚姻,12岁的马某成了这个29岁男人的新娘。陈家人带着马某到福建打工,陈学生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第一次到陌生的地方,以为会被卖掉,怕得要死。”马某说,因为自己年纪太小找不到工作,还得专人看管,三个月后就被陈家人送回老家巫山县双龙镇。回到镇上,马某偷偷跑到二姑家,二姑陪她去报警。双龙镇派出所民警带马某到医院检查,证实处女膜破裂。大伯告诉警察,侄女已经嫁给了陈学生。警察认为这是一起家庭纠纷,没有再管。

2001年冬,陈家人将马某脚上戴着铁链,和陈学生锁在屋子里。两个月后,马某怀孕了,陈家人才给她去掉铁链。 生完孩子的马某曾多次逃跑,可都已失败告终,而每次被抓回来都是一次肉体和心灵的折磨。陈学生的枕边放着一根三尺长的荆竹,打得最狠的一次:她被剥光衣服,绳子捆着,衣服蒙头,被荆竹抽打。

2007年,19岁的马某生了一个儿子,但儿子的出生让她感到更加耻辱,“2005年夏天,陈学生弟弟陈学龙第一次强奸了我,后来我怀孕了他也没放过我,这个儿子的亲生父亲是谁我也不知道。”儿子生下时放到她眼前,她看都不看,想摔死这个孩子。

寻求帮助:法院调解,两人离婚

生下儿子后,陈学生带她去派出所拍照,做身份证,两人还拍了张合影。2011年,马某查询户口,发现自己的婚姻状况一栏里写着已婚,这才知道,合影原来是做结婚证用的。

2008年,20岁的她再也无法容忍和一个讨厌的老男人生活在一起。她偷出身份证,在巫山县城的宾馆做了两个月服务员,攒下1200元后去广东闯荡。

一个偶然的机会,马某在广州遇到一名在政府工作的大姐。聊着聊着,马某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大姐。最后,这位大姐鼓励马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帮她找记者曝光。此事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很快发生转折,2016年6月4日凌晨,经法院调解,两人宣布离婚。

马某说:报案后,公安局一直没有给我回复

婚姻的枷锁打开了,但马某不想这样结束,“他们断送了一个正常人的人生,必须让那些人付出代价”。在马某提供给红星新闻记者的一份询问笔录显示,2016年5月4日,她到双龙派出所报案,控告陈学生在自己未成年时强行发生性关系,强奸幼女;大伯马正松、姑父罗元道拐卖幼女;双龙派出所与办结婚证的工作人员渎职。

如今孩子暑假会来找她并索要抚养费,马某表示,面对被强奸生下的孩子非常反感,认为自己没有相应义务。马某质疑,“我这一生都是为了这个家庭了吗?”“好像我没有自己的人生了。”

来源:综合中国新闻周刊、央视网、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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