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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就医查耳朵遭医生猥亵 表哥怒打医生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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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到医院检查耳朵,却遭医生猥亵,护妹心切的表哥听闻后暴打了医生,结果被控故意伤害罪,把自己送上了法庭!

不过,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

2018年10月18日19时许,赵某钧陪同女朋友去卫生院打狂犬疫苗,在输液室出来后碰到了阿姨杨某和表妹周某。

杨某因女儿周某头晕,带着她在卫生院就诊。当时刚好邓某在医院值班,邓某在询问了周某的情况后,表示要做进一步检查。在杨某离开去挂号期间,邓某将周某带进一个房间做检查,并反锁了门。

杨某挂号回来后,想要打开房间,却发现房门被锁了,此时医生告知说马上就好,于是她便在门外等候,和外甥赵某钧及其女朋友聊天。

五六分钟后,周某哭着跑出来,情绪十分激动。杨某赶忙抱住女儿,问她发生了什么。周某只是哭着说要回家。这时医生邓某走出来扶她,向杨某解释说是在检查时碰到了敏感的神经。

听到邓某的说辞,周某当即揭穿他的谎言。原来,进入检查室后,邓某就将门反锁,然后让她脱衣服,被医生摸了上半身,之后邓某提出还要检查下半身部位的淋巴,让她脱裤子,她当时非常害怕,就脱了裤子,邓某没有戴手套就摸了她的下体,之后邓某还强调不准她对外讲检查的事情。

听到女儿这样说,杨某火冒三丈,质问邓某:“看耳朵为什么要检查下面?”

赵某钧骂其不是人,不配做医生,然后踢了他的腹部一脚,接着朝他头上打了四拳。

医生涉嫌强制猥亵

卫生院财务科科长詹某表示,医院规定对妇女进行妇科或者隐私部位检查,必须经当事者同意,并且要第三方或者护士、医生、家属陪同。当天邓某对周某的检查是没有第三方在场,违反规定。

女子就医查耳朵遭医生猥亵摸下体 表哥怒打医生被抓

2018年10月19日,邓某因涉嫌强制猥亵被诸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之后,邓某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医生轻伤,表哥涉嫌故意伤害

赵某钧对邓某用脚踢胸腹部,用拳头击打头面部数下,致邓某损伤头面部、胸腹部等处,左侧第8、9前肋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

经绍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邓某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18年10月19日,赵某钧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赵某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对被告人赵某钧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赵某钧免予刑事处罚的量刑建议,与被告人赵某钧所犯的罪行不相适应,不予采纳,以赵某钧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二审免予刑事处罚

赵某钧不服一审判决,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改判,免予刑事处罚。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赵某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判决赔偿合理,审判程序合法。

但是本案起因是邓某强制猥亵妇女,过错在先,赵某钧出于义愤,情绪激愤失控,实施伤害行为;案发后赵某钧主动报警,后经民警电话通知自动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打人行为,构成自首;赵某钧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认罪认罚;赔偿态度积极,已自愿预交10万元赔偿款;犯罪情节轻微;对赵某钧可免予刑事处罚,原审判决量刑不当,应予改判。

综上,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上诉人赵某钧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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