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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7刀弑母竟无罪释放 吸毒也能成"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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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案前先吸毒就没事了。”吸毒竟成杀人无罪的“保命符”,这样匪夷所思的结论,正是8月20日台湾一起弑母案判决的真实写照。

青岛弑母案死者系单亲严母 朋友称母女冲突时女儿曾扬言要“再选个妈”

2年前,台湾一男子吸毒后用菜刀、开山刀狂砍母亲37刀,还剁下头颅从12楼阳台扔下去。

在地方法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后,今天在高等法院的二审却出现大逆转,弑母男子被改判无罪释放。法院的理由竟然是吸毒无辨识能力,这个“烫手山芋”也被当庭甩给了当地卫生局。

前科累累的杀人犯即将无罪归来

不仅邻居们十分恐慌,附近房价之前已经因凶案下跌;其他岛内网友也大呼震惊,认为这简直是在“鼓励吸毒”。还有人“举一反三”地指出,那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呢?

而卫生局把人带走后发生的事,更是进一步暴露了台湾司法的混乱。

吸毒后弑母砍头,无罪释放

综合台湾“中时电子报”、“联合报”8月20日报道,桃园这起骇人听闻的弒母砍头案,发生在2018年10月17日晚间。

男子梁崇铭吸毒后精神不稳,与母亲(67岁)争吵后弒母,拿开山刀、菜刀、西瓜刀朝母亲猛砍37刀,还将其头颅砍下,从12楼住处阳台丢到1楼中庭。当时社区内一名邻居正在楼下遛狗,正好目睹头颅坠地滚动画面。

35岁的梁崇铭是家中老幺,排行第五,上有哥哥姐姐4人,身负诈欺、恐吓前科。他18岁时就当诈骗集团“车手”(注:通常是指一些不了解行骗内情,只是替诈骗集团跑腿领款、提款的人)被抓,25岁时又加入诈欺集团当“车手头”,也曾与多名友人开毒趴,被警方查获两次。

在接受弑母案审讯时,梁崇铭一会儿说母亲歧视他,又说有人不爱他,对行凶动机避重就轻。

桃园法院委托桃园疗养院鉴定其精神状况,梁崇铭又说“觉得荒唐、有点白痴,让别人发现这件事要坐牢浪费青春”。疗养院则称其因安非他命中毒而有精神障碍。

之后,一审法院认为,梁崇铭不知对母亲感恩,还用极凶残的方式砍杀生母,恶性重大。他中学时就有偏差行为,经常逃学打架,成年后还因诈欺、恐吓入狱,品行欠佳。但他两个姐姐都表示“希望不要判死刑”。

桃园疗养院精神鉴定报告认为,其行凶时精神受影响,辨识行为违法能力降低。法院依据“刑法”19条“精神障碍”减刑,以杀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他无期徒刑。

而二审在高等法院开庭时,法官询问案发过程,梁崇铭回复称“忘记了”。

检察官认为他因吸毒而有这些行为,这是“自行招致”,不应该成为减刑事由。但律师辩护称,“法医研究所”的报告称死者身上的三十余道刀痕是“死后为之”,也就是因行凶时心神丧失,才会在砍下了母亲的头颅后还持续刺杀身体。

20日,二审最终改判他无罪,并罕见地将其“责付”给了桃园市卫生局,评估其是否具有危险性。理由是台大医院鉴定结果称其吸食安非他命后,已无辨识能力,依“刑法”19条必须判决无罪。但他曾吸食毒品、有药瘾,因此要求桃园市卫生局负责看管。

梁崇铭长期使用多种毒品,案发前也有使用安非他命、卡西酮类毒品的情形。合议庭送请“法医研究所”、台大医院鉴定,认为卡西酮类的毒品在临床上,比传统兴奋型毒品更容易让滥用毒品者诱发精神病症,会产生躁动、暴力、思绪混乱等情形。

合议庭参酌男子在案发后与警察对峙的思绪混乱、言行举止,认为他已处于脱离现实的状态,可见辨识能力与控制能力都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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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鼓励吸毒?

男子杀母砍头竟因“吸毒”被判无罪,真真实实地让岛内“惊了”。审判长一宣判完,旁听民众觉得不可思议,也疑惑“卫生局要怎么接手”?

对此,台中高分检主任检察官李庆义痛批指出,法官将“烫手山芋”丢给卫生局,但卫生局是主管卫生的行政单位,并非精神病院,未必有医治精神病患的专业人员,无戒护警力,也无容留场所。把一个暴力杀人犯丢给卫生局,让卫生局生活在恐惧中,实属不当,法官判决严重错误。

他举例说,21年前就有王姓男子杀妻、杀幼子被判无罪后,出狱后再杀长女的惨剧。

而邻居得知凶手竟无罪回家后,也非常忧心。

当地里长表示,卫生局有必要承担这个问题,应该让他持续就医,而非放回社区造成恐慌。

“台湾法律很奇怪”,里长说,法院既然认定他有精神疾病,判定他无罪,就应该附带强制医疗一段时间,确定安全无虑后再释放。今天的判决却是当庭释放,给地方政府跟社区造成相当大的惊恐。

据悉,梁崇铭与母亲当年居住的房屋并未出售,目前为无人居住的空屋。有周边邻居害怕,在门口贴符咒“挡煞”,也传出过凶案造成当地房价下跌的说法。里长表示,此事确实对当地房价造成不小影响。

而对二审判决感到震惊的除了专业人士和邻居,还有众多岛内网友。

他们不敢相信——吸毒竟成杀人无罪的“保命符”。有人讽刺道,“犯案前记得先吸毒啊。”

毒贩简直要感谢法官。

以及,这实际和“喝醉酒,开车撞死人”有相似之处。

在舆论持续发酵的时候,再次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发生了。因“精神问题”被判无罪的梁崇铭,刚被卫生局带走1小时,又出了幺蛾子。

原来,20日上午10时许,该男子就已经被宣判无罪,随即被带往候保室。等到下午3时许,在高院法警戒护下,他才由桃园卫生局人员带离法院。

这中间足足有5个小时的空当,但卫生局下午将人带回医疗院所评估是否住院时,才临时被通知梁姓男子有其他案子,被判拘役55天。

卫生局心理健康科长洪健翔出面回应称,他们刚将男子带到医疗院所,就临时接到桃园地检署通知,称其在桃园地检还有一件伤害案件需执行拘役,不会马上释放。下午4点半,男子已被带回地检署拘役。

而法院审理该案时,梁崇铭称当时和朋友去喝酒,因为已经喝醉,对案发时发生什么事情都没有印象。只记得怕吵到其他客人,因此到店里面的厨房喝酒。

隔天起床后发现身上有血迹,还有小破皮。他询问找他喝酒的朋友,才发现另一名陈姓男子已经住院。

法院认为,梁崇铭能回忆起案发后情形,对于殴打他人竟然推说没有印象或片段记忆,显然有悖常理。因此认定其伤害他人身体,处拘役55日。

这55天,难道就能减少邻居的恐慌、回应网友的质疑了吗?

来源: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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