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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案重审后一审宣判 受害者家属寻妻12年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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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4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理的被告人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

1993年11月,河北广平县的张某芬被奸杀,丈夫王哲峰一度以为妻子被拐卖,苦寻12年。2005年,王书金被抓获,交代的4起强奸杀人案中,包括张某芬案和后来备受关注的涉聂树斌案。

但判决中,张某芬被害案未被认定。案发27年,王书金为何无法被认定为真凶?

迟到的DNA鉴定意见

11月9日,央视新闻发布了一则与王书金案有关的消息:邯郸市中级法院受最高法院委托,向王书金送达了最高法院的《刑事裁定书》。

当天下午,几乎与央视新闻的消息同步,邯郸中院派专人到北京向王书金辩护律师朱爱民送达了《刑事裁定书》。朱爱民当时正在外地出差,律所同事代签后给他发去了裁定书照片。

《刑事裁定书》提到,王书金涉嫌强奸、杀害张某乙的犯罪事实出现了新证据,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邯郸中院重审。做出裁定的原因,是公安机关在死刑复核期间对张某乙案的尸骨进行了重新鉴定,提供了新的鉴定意见。

事后证明,张某乙即王书金供述强奸、杀害的被害人张某芬。

现年53岁的王书金出生于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南寺郎固村,与张某芬的婆家同村。2005年,王书金被警方抓获并供述多起强奸杀人犯罪事实,其中便包括张某芬案。

邯郸中院一审后,认定王书金犯2起强奸杀人既遂、1起强奸杀人未遂,但不包括张某芬案,王书金因此被判处死刑。2013年6月,河北高院二审后维持原判,王书金案进入死刑复核程序。7年后,最高法院终于给出结果:不予核准,发回重审。

朱爱民收到《刑事裁定书》的第二天,800公里外的广平县南寺郎固村,张某芬的丈夫王哲峰收到了广平县公安局的两份《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公安机关对张某芬案遗体的肱骨进行了DNA鉴定,送检肱骨所属个体为王某广的生物学母亲,也就是张某芬。

“当年法院没认定张某芬案,就是因为警方没能检测出所挖的尸骨是不是属于张某芬。”王哲峰曾经的代理律师郑天赐说。

与王书金供述的另外三起强奸杀人案相比,张某芬案有些不同——其他案件的被害人遗体都是在案发后10天内找到的;唯有张某芬的遗骨,发现时距离案发已有12年,早已无法肉眼辨认。要想确认遗骨身份,必须进行DNA鉴定。

时任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是王书金案最早的侦办人之一。他记得2005年1月闫小寨村的遗骨挖出后,他让法医取了一块肱骨,并将肱骨与张某芬母亲的血样一起送到公安部检验。“当时做的是线粒体DNA检验,大概两个礼拜后,公安部说(尸骨被埋的)时间太长了,做不出来。”

李树亭曾是聂树斌家属的申诉代理律师,详细看过聂案、王案卷宗。他也在王书金的案卷里见过这份检验报告,送检单位是广平县公安局,检验时间为2005年5月12日,检验结果为无法对遗骨和血样进行比对。

郑成月回忆,那次检验失败后,公安部建议把样本送到沈阳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再次检验。但样本还没送去,王书金案就整体移交给了河北省公安厅侦办,检验的事就此搁置。

所以,要想认定张某芬案的犯罪事实,必须重新鉴定。

王哲峰说,自己此前就知道王书金被判了死刑,但他始终不知道王书金未被认定为张某芬案的凶手,更不了解康某某案与聂树斌的原委。直到2019年年底,他才听说张某芬案未予认定,惊讶之余,开始向广平县公安局申诉,并提出重新鉴定张某芬案遗骨的DNA。

接到王哲峰的申诉后,广平县公安局于2019年年底采集了张某芬母亲及一双儿女的血样,与此前保存的被害人遗体肱骨进行比对。据知情人士透露,2020年4月,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

突然失踪的妻子

27年后,王哲峰依然记得妻子失踪前的场景。

那是1993年11月29日,张某芬有事回娘家。在王哲峰的印象里,那年冬天雪很大,张某芬出门时穿了一双防滑胶鞋;她身上是一件黄色大衣,扣子是金属材质。

王哲峰家在十里铺乡南寺郎固村,张某芬的娘家在同乡金安村,相距不足5公里。正常情况下,张某芬步行往返需要两个多小时。但出事那天,她早上10点多出门,到了第二天仍没回家。王哲峰觉得不对,找到了丈母娘家,家人说张某芬前一天根本没来。

慌了神的王哲峰开始发动村民找人,每人每天给2.5元的饭费,找一天人就要花200多元。但早出晚归的乡亲始终没能问到张某芬的消息,只有一次,有人从石家庄打工回来,称在石家庄下辖的县里见到了张某芬,但事后证实也是误认。

大规模、大范围的找人持续了一段日子,王哲峰为此支出了不少钱。但时间长了,王哲峰撑不下去,找人的事也渐渐停了下来。他怀疑过妻子是否已经去世,但十几年来,始终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张某芬失踪前,王哲峰本是广平县城一家化肥厂的工人,每月能挣100多块。夫妻二人带着一双儿女和老人一起度日,虽然不算富裕,但也攒钱修了新房。

张某芬失踪后,家里的一切都变了。婆婆为此哭瞎了双眼,王哲峰要留在村里照顾孩子和老人,只能打些零工。“那段时间,我要趁着孩子睡觉的工夫到村里卸白灰挣钱,一次能有20多块。”

经济来源的缩减、寻找张某芬时欠下的外债,压得王哲峰一家难以翻身。因为交不起学费,他们的两个孩子早早辍学,儿子王某广16岁便到工地打工挣钱。即便如此,王哲峰家的条件依然没能改善,2011年左右王某广结婚时没钱盖新房,只能住进20多年前父母结婚时的平房。

“你看人家的房子修得多好,再看看我们的。”王哲峰站在自家院子里,指了指邻居的三层楼房,一声长叹。

12年后挖出的遗骨

张某芬案的转机,出现在12年后。

2005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初九,郑成月正在广平县公安局值班。那天凌晨,河南郑州荥阳市的索河路派出所打来电话,说年底排查时抓到了一个自称王永军的人,可能来自广平,说是杀过人。

“当时逃犯表就在我桌子上放着,我一扒拉,没有叫王永军的,但有一个叫王书金的,我就告诉河南那边了。我说这个王书金应该在一米七左右,右眼在方向盘上撞过,眼皮上方有个疤。”11月13日,郑成月向新京报记者回忆。

或许因为座机通话声音较大,王书金在派出所民警身旁听到了这些对话。郑成月刚刚说完,电话里就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那就是我,别问了。”

为了王书金,郑成月连夜从广平赶到荥阳。他记得索河路派出所离高速路出口很近,一下车就看到派出所里亮着灯,王书金戴着手铐、脚镣被关在铁笼子里。

郑成月赶到时,王书金已经交代了一起强奸杀人案,1995年在广平县干的,杀人后还把尸体扔到了井里。后经警方侦查,这名被害人是十里铺镇泊头村的张某芳。

巧合的是,张某芳案是郑成月从警后参与侦办的第一起刑事案件,令他印象深刻。侦查期间,他还了解到隔壁南寺郎固村也有一名年轻媳妇失踪,名叫张某芬。

看着眼前的王书金,郑成月很快想到张某芬案会不会也是他干的?他冷不防地问了一句“你把冰申(王哲峰哥哥)兄弟媳妇埋在哪个河沟里了?”

“不是河沟,埋到闫小寨北边的小屋前边了。”王书金一愣,脱口而出。

经过审讯,王书金陆续交代了6起犯罪事实,其中4起为强奸杀人案,包括1993年张某芬案、1994年刘某玲案、1994年康某某案、1995年张某芳案。

2005年1月20日,郑成月带着王书金到各个犯罪地指认现场,在离南寺郎固村不远的闫小寨村北侧,王书金指着配电站前的一块空地,说尸体就埋在下边。

郑成月记得,民警几锹下去就见到了白骨,“尸体埋得比较浅,头部离地面大约15厘米。”此外,尸骨周围散落着几颗金属纽扣,与张某芬失踪那天穿的黄色大衣纽扣一致;附近有一些碎片,可能是张某芬的防滑胶鞋;尸骨脖子上还缠着一条红色尼龙绳,王哲峰家的腰带就是套着布的尼龙绳。

李树亭记得,邯郸市公安局2005年1月出具的张某芬案《刑事科学检验意见书》提到,尸骨“呈白骨化”,有红色丝状物“在死者颈后侧打死结”,鉴定意见为“舌骨骨折”。

“舌骨骨折一般都是勒脖子导致的窒息死亡,这和王书金供述的其他强奸杀人案手法一致。”李树亭向新京报记者回忆,刘某玲案、康某某案、张某芳案的鉴定意见、分析意见均为“窒息死亡”。

在郑成月的印象里,除了作案手法,这4起强奸杀人案的作案地点也高度相似,“都在高苗地和野外”。张某芬的遗骨是在远离民居的地点发现的;刘某玲的遗体被埋在野外的水渠里;康某某案的案发地为郊外玉米地;张某芳的遗体被扔进了枯井。

持续14年的诉讼

2006年3月,邯郸市检察院对王书金提起公诉,在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中,只提到了张某芬案、刘某玲案、张某芳案。因康某某案当时已有判决,且聂树斌已因此案被执行死刑,所以康某某案未予公诉。

2017年3月,邯郸中院的一审判决认定了刘某玲案、张某芳案,张某芬案因无法确认遗骨身份未予认定。

一审后王书金提起上诉,希望二审法院认定康某某案,但并未涉及张某芬案。律师朱爱民的解释为,“从王书金的角度出发,张某芬案没给第三方带来损害,但康某某案却让聂树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那就是必须要争的。”

2013年9月,河北高院对王书金二审维持原判,未认定康某某案、张某芬案。王书金因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报最高法院死刑复核。

没人想到,死刑复核进行了七年,直到今年7月28日,最高法院才做出不予核准、发回重审的裁定。3个多月后,王书金、朱爱民等人才辗转收到这份《刑事裁定书》。

11月16日,张某芬儿子王某广的代理律师胡胜利、王书金的重审辩护律师朱爱民收到了邯郸中院的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就在4天后。

趁着中间的几天,朱爱民到邯郸市磁县看守所会见了王书金,后者知道张某芬案重审后“心理负担减轻了一些”。朱爱民说,王书金希望张某芬案能定在他身上,“这样从感情的角度讲,他就不欠她的了。”

11月20日上午,王书金、朱爱民、胡胜利等人准时出现法庭里,精心准备的王哲峰因为与律师走散、失联,未能进入法庭。朱爱民说,王书金出庭时穿着全套的白色防护服,看不清表情,但感觉他“很平静”。

在法庭上,胡胜利陈述了两点代理意见:一是认定王书金强奸、杀害张某芬的犯罪事实,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为王某广等被害人家属申请72万元民事赔偿。

对于第一个诉求,因证据确凿,胡胜利较有信心。民事赔偿方面,他表示72万元是经过计算得出的,包括张某芬去世到两个孩子成年所需抚养费的一半,以及将张某芬母亲赡养到70岁的费用。

此外,胡胜利还提到了王书金案的其他被害人。他告诉新京报记者,案卷显示王书金供述强奸、杀害了4名女性,除张某芬外,康某某案也未认定。而能否认定康某某案,对张某芬的亲属来说也很重要,“因为王书金可供执行的财产就那么多,所以他到底杀了几个人,这涉及我当事人的民事赔偿执行问题。”

作为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称王书金当庭承认系张某芬案凶手,“我们认为公诉机关的事实和证据都比较清楚,张某芬案可以认定。”

上午11时左右,庭审进行到了最后陈述环节,审判长宣布休庭。工作人员当场下发了下一次的开庭通知书,11月24日,本案将在邯郸中院继续开庭。

不是主角的主角

除了张某芬案,20日上午的庭审中,王书金还主动重提康某某案。

“王书金希望认定自己是康某某案的真凶。他说无论这场诉讼进行到什么程度,他都不会放弃这个诉求。”朱爱民说,多年来,王书金对聂家心怀愧疚,认定康某某案,或许可以换得他灵魂上的安宁。

但截至此次庭审,检察机关依然不认为康某某案系王书金所为。胡胜利告诉新京报记者,检察机关的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王书金供述的细节与现场勘查笔录不符;除王书金供述外,无其他证据证明他是此案真凶。

在多名参与过王书金案、聂树斌案的律师看来,重审张某芬案时重提康某某案并不意外。

“如果说王书金的出现是盘活聂树斌案的契机,那么重审张某芬案也是盘活康某某案的契机。”李树亭说,王书金案一审、二审时,邯郸市检察院没对康某某案提起公诉,如今借着重审张某芬案的机会,王书金及其律师可以再次要求认定康某某案。这一次,或许是他们的最后机会。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程雷表示,在检察机关未予公诉康某某案的前提下,王书金却当庭供认该案,法院可以为此出具建议,要求检察机关变更起诉或追加起诉。“但如果法院没有出具建议,或出具建议后检察机关没有采纳,从程序上讲,康某某案还是会维持现状。”

程雷同时表示,如果检察机关始终不起诉,司法程序完结后,康某某的家属可以对王书金提起自诉。

尽管此次重审距离张某芬遇害已有27年,但在许多深度参与王书金案的人士眼中,张某芬依然不是主角,它远不及康某某案重要。就像郑成月所说,这么多年了,“公安也好,法院也好,记者也好,都是瞄准康某某案,没人提张某芬。”

每次提起王书金,人们总会把他称作“聂树斌案疑凶”“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疑凶”,张某芬案、刘某玲案、张某芳案被统称为“另外3起强奸杀人案”。

不仅媒体,王书金、聂树斌的律师们也将争议点定格在康某某案。多名受访者均表示,多年来,他们一直想要确定康某某案的真凶。一名曾深度参与王书金案的人士甚至表示,此次重审开庭,只有重新侦查或重新审理康某某案才有“实质性意义”。

然而对于王哲峰一家,认定王书金强奸、杀害张某芬的犯罪事实就是实质性意义、最大的意义。

如今,张某芬的遗骨被埋在一片青绿色的麦苗间,那曾是王哲峰家的麦子地。“按照我们这里的风俗,年轻人死后是不入祖坟的,所以我媳妇就埋在地里。”王哲峰说。

张某芬没有墓碑,每年春节、清明前来烧纸时,王哲峰和孩子们只能看到一个泥土堆出的小小坟头。麦子地旁边是一条乡间水泥路,每次有车经过,都会碾起一地尘埃。

在王哲峰看来,不管案件重审的结果如何,公安机关做完了鉴定就应该归还妻子的那块遗骨。毕竟遗体完整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他希望九泉之下的妻子可以安心。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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