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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责降低至12岁 大连遇害女童家属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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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12月25日消息,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问题,社会关注,如何做到不枉不纵,精准惩治?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此作出重大修改,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规定12周岁以上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以下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2019年10月20日,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在家中将10岁女孩王某杀害,并抛尸灌木丛。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对蔡某某实施收容教养,期限为3年。随后,遇害女孩家属对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

25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与大连13岁男童杀害10岁女童案件中的受害女童母亲取得联系,对方尚不知道此条法案已正式通过的消息。当从红星新闻记者处得到确认后,受害女童的母亲贺女士在电话里沉默了很久。

“我太高兴了,高兴到不知道该说什么。”贺女士告诉红星新闻,女儿遇害一年多了,家人一直在坚持着呼吁降低刑责最低年龄,现在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我会跟我律师沟通,把这个法案作为新的材料递交,希望这条新的法案能用在杀害我女儿的凶手的量刑上。”贺女士表示,看到自己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她不仅是为了女儿开心。贺女士告诉红星新闻,此前,女儿被13岁的凶手残忍杀害后,仅判处收容教养3年,自己无法接受,“以后再有这些低龄的人(有犯罪倾向),这条法案将对他们这样的人群起到震慑作用。”

一文回顾案发细节>>

事发

新京报此前报道,女孩的母亲告诉新京报记者,小琪今年五年级,2019年10月20日下午,去绘画班上课。通常女孩在3点钟下课,步行到家只需要15分钟左右,当天她恰有事儿没有去接女儿放学。3点50分左右,女儿还未到家。

家人调取了小琪必经之路的监控,多番寻找未果,小琪母亲向附近派出所报案。小琪母亲说,当天晚上7点左右,小琪的父亲在绿化带中发现了小琪的尸体,“孩子回家路过那儿,再拐个弯,过两三分钟就到我家店里了。发现孩子后,我们报警喊派出所的人过来。”

小琪的舅舅告诉新京报记者,小琪的尸体被抛在绿化带里,家人报警后,警方锁定嫌疑人是一名初中生。“他家就在距离绿化带20米左右的楼上,孩子被发现时是被塑料袋装着,法医尸检发现,孩子身上被捅了7刀,最后因为失血过多去世的。”小琪的舅舅说。但新京报记者尚未从警方证实这一点。

据大连市公安局10月24日晚间通报,称 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接警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

附近多名女士称曾遭不同程度尾随、骚扰

至少有三名住在蔡某某家附近的女士向新京报记者反映,曾遭到蔡某某不同程度的尾随和骚扰,但未产生实际伤害。

新京报记者联系到住鹏程街的一位年轻女士,她称今年夏天8月至事发,曾三次被蔡某某骚扰。第一次在今年8月,她进楼后听到脚步声,

回头看到蔡某某。蔡某某伸手拍了她的肩膀,“就是手从后边伸过来拍肩膀,很熟的人都不会那样拍,很不舒服。他说帮我提东西,我说不用。”

上述女士称,不久后,她再次在上楼时发现蔡某某尾随。她见到后折返出了楼门,不一会儿看着蔡某某跑下楼,这次她拍到了蔡某某的照片,照片显示其身体健壮。第三次,她在路上遇到了蔡某某,据她回忆,“他和我说,你长得真好看。还说让我不要怕。”她说,曾经常见蔡某某在小区附近游荡。此次事发后,她曾到派出所反映此事。“正好碰到一个中年男人,他也是向派出所反映,说蔡某某之前骚扰过他女儿。”

另一位住在蔡某某家隔壁楼的年轻女子小林(化名)介绍,7月31日她在上楼时遭到蔡某某的尾随,小林说,蔡某某同样拍了她的肩膀,问她“阿姨这是几单元?”并称自己是为了找同学。“但是他上四楼后也没敲门,我住三楼,开门时候他就从上边下来了,一直盯着我看,就很奇怪。”

庭审:加害人未满14周岁 不予追究刑责

5月9日上午9点半,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民事诉讼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这起未成年人杀人案发生时间是去年10月20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对王某企图实施强奸未遂后将其残忍杀害,警方对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实施收容教养,期限为3年。

当时,蔡某某娴熟老练跟踪被害人并将其杀害的行为,以及其对作案现场的“完美掩饰”,表现出了他较为成熟的心智。但是从刑法角度而言,他却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这让许多人在情理上难以接受,也引发了对于现行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下线是否过高的讨论。始终无法接受现实的王某父母,于今年1月在当地对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道歉并索赔一百余万。同时,他们表示如果条件成熟,不会放弃刑事诉讼追惩犯罪嫌疑人的可能,并希望查明蔡某某父母是否存在案发后的包庇行为。

缺席的被告

上午开庭时,被告蔡某某没有出庭,蔡某某父母也没有出庭,甚至连委托代理人也没有。法庭对这个民事诉讼案件进行了缺席审理。因为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这场案件。被害人母亲陈碧对此心里很是不快。

代理律师田参军介绍,王某父母在这场民事诉讼中的诉求很明确:首先要求蔡某某和他父母对王某家人赔礼道歉;再一来要求对方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王某父母这段时间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等总计一百万余元。

在这场庭审中,陈碧当场表态:为什么嫌疑人的监护人都不出现?要求一声道歉难道过分吗?

其实,对于赔偿标准,一直深陷丧女悲伤中的陈碧夫妇并不敏感,也是田参军对照各项赔偿标准和法律条文计算出来的。

另一面,这个家庭这半年也的确已经因为小女儿的被害几乎被掏空了。陈碧夫妇在去年孩子出事后的1个月内就把小卖部盘给了别人。这个原本以经营小卖部为生的家庭几乎丧失了所有经济来源。就连代理律师费,也是找人借来的。

事发至今,陈碧就没有再见过蔡某某的父母,更不要说获得一句他们的当面道歉,尽管在此之前这家人是小卖部的常客。“我知道他们就在附近,但是躲起来了。”陈碧说。

事情发生以后,王某的父亲短短几天之内头发就都白了,而王某的哥哥成绩直线下滑。一家人在家中常常是一连几小时的沉默,谁也不想说话。

田参军去过几次王某的家,听到了邻居们对这名早慧、懂事女孩的惋惜。他也看到了王某家中,留下了她获得的一墙壁奖状、两只她之前养的小宠物。

陈碧夫妇把女儿的房间保留着原样,除了几件葬礼上烧掉的衣服,什么都不舍扔掉。失眠对于陈碧夫妇来说已成了家常便饭,即使是现在,田参军和他们说起王某的事情,俩人也依旧忍不住时常流泪。目前因为案情需要,王某的尸体还没有火化,依旧停放在殡仪馆的冰库里。这对于这家人,亦是不能承受的打击。

“我总感觉我们女儿死得就和草芥一样,无关紧要。”在等待了半年多后依旧没等来一声道歉的陈碧曾对田参军说。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在接手王某的案子以前,其实田参军也代理过不少未成年人伤人、杀人案件。但是王某的案情细节对于他而言依旧是“前所未有的冲击”。

“虽然之前这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伤害、杀害对方时,也有存在主观故意的,但是像蔡某某一样,把整个杀人案件布局得如此缜密、心态如此沉稳,而手段如此残忍的,我也的确是第一次遇见。”田参军说。

也正是因为这个案件,他开始搜集了更多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的案例进行研读,尤其是关注这些施害者的年龄,希望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条通路。

“如果在故意杀人等情节恶劣的案件中,对于未成年人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限能够放低一两岁,或许是更加符合当下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同时也可以倡导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心智年龄的科学测评。或许有的嫌疑人实际的心智超过了他们的实际年龄,他们很清楚自己的行为对他人和社会带来的危害。”田参军表示,眼下他已经写下一篇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年龄下限设定的调查分析,准备递交给全国人大代表。

陈碧夫妇也始终没放弃追究蔡某某的刑事责任,但是眼下刑事诉讼成立的日期却悬而未决。田参军告知主要原因是“没有收到公安机关的正式通知,不知道当下案情进展如何。”

在事情刚发生时,陈碧夫妇也怀疑过这位13岁少年对于犯罪现场的处理如此残酷老到,监护人是否也有协助包庇的嫌疑。但是警方告知他们的调查结果是:抛尸行为是蔡某某一人独自完成的,不涉及其他人。

“我也不好说他的心理年龄真的已经超过14岁的未成年人了。出事以前,他总是晚上九点多还在街上晃晃荡荡的,我女儿出事以后,有听到了许多他尾随年轻女性的证据。”陈碧说。

或许在这位母亲的印象里,蔡某某“镇定的邪念”表现得最明显的细节是:事发当日,蔡某某来小卖部问了十多次王某兄妹俩有没有回来。

“他明明意在加害我的女儿,却懂得掩饰,可以这么镇定自若地假装询问他们兄妹俩,减轻我们的怀疑。”陈碧说。

来源:红星新闻、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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