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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割、反绑…5岁女孩为何被亲生父母虐待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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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生就被送到老家和爷爷奶奶生活,长到5岁才回到父母身边,女孩小琳得到的不是加倍疼爱,竟是非人般的虐待。

刀割、反绑、不给饭吃、脚踢,种种残忍对待,夺去了她年幼的生命。

近日,广东高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裁定。

久别重逢,丢了性命

据了解,1984年出生的陈某土原本是肇庆某中学老师,大学文化。妻子孔某颖无业,大专文化。2012年,二人生育一子,2014年,女儿小琳出生了。

因属超生,小琳被送到老家和爷爷奶奶共同生活,成为留守儿童。2019年8月,她才回到了父母身边。这次团圆,对小琳而言却是噩梦的开始,直到让她丢了性命。

法院查明>>

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期间,陈某土、孔某颖为发泄对小琳的不满,经常采取用水果刀割、用铁衣架打、用包装绳反绑双手吊在衣柜上不让睡觉、不给吃饭等方式对小琳实施虐待,造成小琳身体消瘦、重度营养不良及多处损伤。

2020年2月4日16时许,孔某颖发现小琳尿湿了裤子,将小琳一脚踢倒在地上,并用衣架朝小琳后腰处打了两下。之后,孔某颖要求小琳自己洗澡。由于小琳穿衣服慢,陈某土又踢了小琳几脚,将小琳踢晕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生对小琳死因存疑而报警,陈某土、孔某颖在医院被抓获归案。

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小琳系钝性暴力致颅脑损伤死亡,且身上多处符合陈旧性损伤的病理改变特征。

偷吃零食,父母施暴

为人父母,为何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下如此狠手?

“接她回来后发现她经常讲大话和偷家里的零食吃,我和孔某颖就对她反感。”陈某土供述,小琳手脚、背上、面部还有手腕多处受伤,是因为小琳不听话被他和孔某颖在日常生活中打的。

“开始小琳是和我们一起睡的,我们发现她经常大小便失禁,觉得她比较脏,所以就不让她跟我们一起睡。”陈某土称。“我妹妹独自在靠近屋子大门的房间居住,我和爸爸妈妈在同一个房间住。”哥哥也证实了这一点。

“只要是不顺心的我就对她大打出手,而且我还想出来不让她躺下来睡觉,经常晚上让她站在我房间里的衣柜前罚站,一站就站通宵,为了防止她睡着掉地上,我就用绳子绑住她的双手,交叉绑紧两边柜门,就算她站着睡着了也不会掉地上。”孔某颖供述。一次,因为小琳夜里偷吃零食,孔某颖拿着水果刀在小琳脚面割了一个洞,之后用白糖止血草草了事。

孔某颖称:“我也说不出来什么原因,可能是我和女儿感情不太好,她一出生就被送到了茂名她爸爸老家,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直到近半年前才接回来,所以在感情上就不怎么好,有时打她的时候我也是不知道怎么那么狠心打得下去,直到现在我都不相信我女儿被我们打死了。”

2月4日当晚,小琳被送院时,已无生命体征,医生发现她身体瘦弱,严重营养不良,下巴、左脚背等有淤青、擦伤等被捆绑的伤痕,于是报警。

数罪并罚,双双获刑

2020年8月,肇庆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陈某土有期徒刑十六年;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孔某颖有期徒刑十一年。

二人不服,提起上诉。陈某土称,自己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出于关心,想让她尽快穿好衣服才善意地踢她,这是对小孩的管教,不是故意伤害”。他希望自己早日回归社会,照顾年迈的双亲和年幼的儿子。孔某颖则称,在侦查阶段遭遇刑讯逼供,事发当天她并未用脚踢女儿,“头部外伤不排除是因地板湿滑摔倒所致”,她希望改判缓刑,让年幼的儿子能得到母亲的照顾。

二审法官:虐待行为情节恶劣,令人愤慨

广东高院审理认为,鉴定意见证实小琳系钝性暴力致颅脑损伤死亡,其中蛛网膜下腔出血、硬膜下大量出血为新近损伤,由此可见,小琳的死亡是由案发当天一系列踢打行为直接造成的。陈某土与孔某颖在对小琳虐待的过程中,对小琳施以严重暴力致其死亡,该行为不能被二人以往的虐待行为吸收,而应以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并罚。

关于孔某颖称遭遇刑讯逼供的情况,孔某颖在一审阶段明确表示未受到刑讯逼供,二审时又提出受到刑讯逼供,要求不予采信其侦查阶段的供述,但未提供新证据,该要求不予采纳。且二人供述相互印证,并与在案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应予采信。

二审法官指出,陈某土、孔某颖与小琳共同生活后,采取用刀割、用铁衣架打、用包装绳反绑双手吊在衣柜上不让睡觉、不给吃饭等方式对小琳实施虐待,在短短数月间致小琳明显消瘦、重度营养不良、全身多处损伤,二人的虐待行为情节恶劣,令人愤慨,原判对其二人的量刑罚当其罪。于是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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