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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樊胜美朋友发声:该澄清的都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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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晚,现实版樊胜美、洛洛、杭州和事佬同时冲上微博热搜榜,这三个话题指向同一件事:一个年轻女孩之死。

近日,在杭州工作的女子“洛洛”钱塘江边散步时遇到涨潮意外去世,其父母向洛洛所在公司索赔41万,此事引发关注。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和事佬》以现实版“樊胜美”为题报道了此事,该报道称,和电视剧《欢乐颂》角色“樊胜美”类似,洛洛生前疑遭家庭长期索取。

1月27日,有律师告诉澎湃新闻,如警方已经认定该事件为意外,且当事人也非工伤,公司没有义务赔付,当事人男友也没有义务赔付。家属要求索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7日,“现实版樊胜美”的两位朋友也发声了,针对网友的争议和洛洛男友的情况,洛洛朋友这样说>>

家属向公司索赔41万

据《和事佬》报道,2019年10月17日凌晨,当事女子在钱塘江边散步,遇到涨潮,被浪拍走后死亡。事发后公司给予女方家属补偿6万元,此后家属又向公司索赔35万。

《和事佬》视频报道显示,女方家属情绪激动,在双方调解现场称:“如果是你女儿死了,就值6万元是不是?”

涉事公司负责人则称,公司没有责任,给予赔偿只是出于同情心,该员工曾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表达内心的抑郁和家庭的压力。“甚至第二次在派出所调解时,负责调解的人说,女孩爸爸说要再拿二十多万给他儿子买房付首付。”

调解现场,西兴派出所的张所长表示:“从民事责任上你们(公司是)没有的,纯粹是从社会和谐的(角度),大家来谈一下。”

1月25日,《和事佬》在视频下发布评论称,开始是公司求助到了相关部门和他们节目组,相关部门委派下进行调解。最后的赔偿方案是跟公司商量过的,就是把保险公司的赔偿都给家属(具体金额保险公司不肯透露,说是不多)。

澎湃新闻注意到,洛洛于2019年10月17日发布最后一条微博称,“原来晚上的钱塘江这样美”。该事件引发关注后,不少网友在当事人微博下表示哀悼。

律师:如非工伤,公司没有义务赔付

针对该事件,1月27日,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高明月告诉澎湃新闻,如警方已经认定该事件为意外,且当事人也非工伤,公司没有义务赔付,当事人男友也没有义务赔付。家属要求索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认为,若经核实当事人确非工伤,则员工所在公司不负赔偿责任。鉴于公司已为该员工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24号)第一、二、三条规定,员工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现实版樊胜美朋友发声:并非网传和男朋友吵架后出事

1月27日,洛洛的一位朋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在2019年,而关于洛洛的事,她们身为朋友该澄清的都澄清了,没什么好说,希望网友能够消停,不要再打扰她了。

洛洛另一位朋友发文表示,洛洛出事的当天晚上是心情不好才去钱塘江散心,并非网传和男朋友吵架去的钱塘江,在已经鼓起勇气准备继续面对生活时,碰上了涨潮的意外事件。“那段时间她情绪一直不稳定,也自杀过几次被抢救下来了。”

据上述朋友描述,洛洛十分优秀,因为念书时跳过级所以毕业时年纪很小,本科毕业后自学设计,随后在公司做到总设计师,有自己的团队,同事和领导都非常欣赏和喜欢她。“她日常生活中对自己很小气,买一双匡威都得思考一个月舍不得按下付款键,但对待父母弟弟倾其所有。”

杭州《和事佬》节目组一位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洛洛事件的节目视频是在2019年录制,只是该节目近期在B站重新上架。“当时是洛洛的公司老板找节目组求助,希望节目组能帮忙调解,最后的结果也如节目呈现,是进行了公开调解,已经解决。”

人们在愤怒什么?

在一档叫《杭州和事佬》的节目中,呈现的故事是这样描述的:1996年出生的女孩洛洛在杭州工作三年,疑因遭受家里长期索取,心理压力很大。2019年10月,心情不好和男友吵架后,前往钱塘江散心,遇到涨潮意外去世。事后公司对家属补偿了6万元,但几天后其父母索赔三十多万。

如一些网友指出,调解现场可以看到,洛洛母亲化着精致的妆容,洛洛父亲以女儿说自己很忙加班、聊天聊得很少为理,言语间透露了一些漫不经心。从节目看,他们不够关心洛洛生前的身心状况,也不太清楚她在社交媒体上透露过自杀倾向,似乎钱就可以抹去他们的悲伤。

面对洛洛公司老总“要钱给儿子买房”“知道女儿想自杀,为何不带她回去”的质问,以及洛洛朋友举例“她可能只有七千块,她爸爸问她要一万块,她只有七千,她爸爸就说都给我吧”等陈述,家人们没有直接回应,更偏重于洛洛的工作压力,要求公司按照工资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

一个年轻生命意外离世,本是个悲剧,却在节目中成为了交战的筹码,家人的聚焦点,更多是公司赔偿金额的多少,这未免让观者心寒。

其实,洛洛之死距今已经一年多,赔偿问题很久没达成一致。调解现场,栏目组、公司、警方曾多次提及洛洛父母到公司闹,最终不得已以节目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这看似解决了矛盾,洛洛父母不闹了,公司也可以正常工作了,但表面的和谐之下,却暗流涌动。就像公司老总在接受调解期间说,“我现在很不和谐”。

这种不和谐,也已经转移到网友身上。27日早上,“现实版樊胜美”的话题热搜第一,目前阅读量超9亿,不少人纷纷表达愤怒。这种愤怒,一是来源于女孩疑似承受的“樊胜美式”的压力,二是其父母亲人在索赔过程中表现出的、对女儿生命的某种不在意。这样的愤怒也转移到了节目本身,作为化解矛盾的一个途径,调解节目花了不少心思,费了很大精力,进行着艰难的调解,但最后的结果在观众看来似乎却是“无辜者退让、贪婪者向前”。

根据各方对前因后果的交代,洛洛是在非工作时间意外去世,从法律上看公司无需承担责任。企业本着道义给予6万元慰问金,这是对生命的怜惜,也是对不幸家庭的同情。而从节目看,其父母却以索取回应善心,以金钱“定价”生命,或许就像洛洛曾发表在微博的一句话,“我倒宁愿花钱买断亲情,从此两不相欠”。在这样的背景下,调解一味求“和”,反而可能会本末倒置,失去基本的价值判断,这也是不少人将怒气反诸节目的原因。

一段时间以来,“谁能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现象不时出现。在情理说不通的时候,就该让法律的归法律,以“摆平”为导向的调解不仅是对公义者的不公平,还会助长嚣张、滋生“碰瓷”,更违背了化解矛盾也应与普法相结合的初衷。

来源:澎湃新闻、红星新闻、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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