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病危 给涉事医院写绝笔信

新浪新闻
2月8日下午,“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在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新京报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此次法院判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交通费、医疗费等60余万元。
“医生告诉我,我现在已经不可能换肝了。只能保守治疗,我知道我身体里的癌细胞已经侵蚀了我的全身,每天疼痛加剧,如万千蚂蚁般的蚀骨。”
“我不甘心,为什么28年前,我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出生,医院明明知道我生母是乙肝患者,却没有给我注射最为宝贵生命第一针-乙肝疫苗?”
“我只想在我生命最后之际,得到一个答案,得到一份公平的裁决……”
11月25日上午,记者从“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姚策家属处获知,姚策写了一封给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院长1700余字的绝笔信,详细>>
姚策的律师周兆成也证实了上述消息。据了解,这封信已由姚策家人寄往河南。
提及姚策写下这封绝笔信的初衷,其生母杜新枝回应称,“之前还抱有一丝希望,通过各种检查,姚策已经知道不能换肝。而且一家人都围着他转,没有经济来源,他心理压力很大。最重要是他的疼痛不能缓解,每天要吃两次止疼药,晚上还要打吗啡。姚策希望在他生命的最后能看到医院的态度。”
2020年2月,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母亲许女士欲“割肝救子”却发现儿子并非血亲,而是河南郑州的杜女士所生,杜女士的儿子郭威则是许女士的亲生儿子,28年前的两个婴儿在淮河医院被抱错的。
7月23日,“错换人生28年案”正式立案。9月11日,“错换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要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公开道歉,起诉请求金额总计270万余元。 9月25日,该案再次开庭,罹患肝癌的当事人姚策坐在轮椅上出席庭审,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当庭先行给予姚策10万元执行款项支票。
亲生母亲:能还回一个健康的孩子,我们一分钱不要
由于癌细胞扩散,姚策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疼痛愈加强烈。“究竟姚策还能不能挺过这个新年。”这是全家人悬在心头的一把刀。
“现在是多发性转移了,他吃饭也疼、喝水也疼、疼得下不了床。”这几日,姚策生母杜新枝因家中的事务从杭州赶回了河南老家,每次想看姚策的时候,她就给儿媳妇熊磊拨通视频电话。从前两人分隔两地接通电话时,姚策还能用正常音量喊一声“妈”,现在杜女士只能心疼地看着屏幕另一端沉默的儿子。
杜新枝接受上观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看到姚策写给淮河医院院长的绝笔信前,就已经了解到儿子的想法,“他看不到希望了。现在一整天也不说一句话,除了疼,心情也不好。”
对于半个月前,法院反馈来的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最多不超过60万赔偿的调解意见,姚策和家人都难以接受。
“如果医院没有抱错,如果你给我们孩子打了防御针,什么事情都做到位了,我们干嘛要找你呢?2020年都要过去了,不给我们一个说法,也不说赔,也不说不赔,给我们晾在这。”面对事件进展,姚策的生母杜新枝既气愤又无奈。
目前,姚策的治疗费用多来自于公益平台捐款,妻子熊磊则全职照顾姚策,家中没有经济收入,日常开销多通过刷信用卡和花呗维系。在杜新枝看来,获得来自医院的赔偿能让姚策增加生活的信心,看到希望。“他会觉得自己没给家里带来太多的压力,心里不是也得到了安慰吗?如果孩子没了,我要的钱干啥。姚策出生的病历上所有检查都是健康,你能还我一个健康的孩子,我们一分钱不要。”
目前,姚策仍在杭州一医院接受救治。2021年2月7日姚策因肝腹水疼痛严重急需抽液,随时有生命危险,妻子临时取消了到场参加宣判的行程,决定留在杭州照顾他。
姚策此前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他有太多的不舍和无奈,也有太多的辛酸与痛苦,希望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和案例,促进我国立法提高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0年12月7日,法院对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错换人生28年”一案作出判决,要求医院方面赔偿原告共计76万元。
二审判决法院支持姚策对于治疗费用诉讼请求
2021年2月8日,“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在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姚策此前提交给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上诉状显示,姚策认为,一审判决未支持自己28岁之前的乙肝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此外医院承担后续治疗费用比例和赔偿等方面的责任较轻。姚策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书第一项,改判被上诉人全额支付自己的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60余万元。
此外,姚策还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书第二项,改判被上诉人支付自己2岁半至28岁(肝癌之前)期间的治疗费用30余万元。在二审开庭期间,姚策不再要求淮河医院赔偿其28岁以前的乙肝治疗费用。周兆成说,这部分费用将由姚策的养父母另行主张。“这部分费用有30多万元,姚策这么做是为了报答养父母的养育之恩。”
姚策亲生父母提交的民事上诉状显示,请求法院改判被上诉人支付姚策及其亲生父母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80万元,以及改判被上诉人支付姚策亲生父亲误工费1万余元。
2月8日下午,“错换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事实一致。
法院表示,根据侵权人的侵权程度、侵权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赔偿能力等,姚策方申请提高精神损害赔偿一事法院不予支持,仍按照一审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精神损害金20万元,赔偿姚策亲生父母精神损害20万元。
针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承担姚策身患肝癌责任比例一事,法院认为当年婴儿错报与姚策身患肝癌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淮河医院当年没有做到尽职使姚策被错抱,法院支持姚策关于医院全部承担自己治病费用的请求。赔偿姚策医疗费、交通费、医疗费等60余万元,姚策其他上诉请求被驳回。审判长表示,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
姚策病情严重其妻临时取消参加宣判行程
二审宣判前,姚策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在治疗期间吐血、昏迷病情恶化,目前在杭州一家医院继续治疗,其身体也不允许他到河南参加庭审、宣判。
2月7日,姚策亲生母亲杜新枝告诉新京报记者,如今姚策骨头、肺部的淋巴都已经转移,肝部癌细胞的标志物甲胎蛋白已经达到最高值,情况非常危险。此外,现在姚策面临的问题是没有治疗方案,如果打靶向药很容易引起大出血,姚策因此每天只能强忍疼痛。
姚策妻子本计划代替姚策到开封参加二审宣判,并于2月6日购买好从杭州到开封的车票,但姚策在2月7日肝腹水疼痛再次严重急需抽液,处于死亡边缘,随时有生命危险,最终她只能临时取消参加二审宣判行程,姚策亲生父母也不敢离开。故姚策家人安排姚策的姨妈和姨父到场出席二审宣判。
来源:综合 上观新闻,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