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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发生关系被判强奸男子出狱 当事人还原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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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2020年9月报道的“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男子遭婚介所索偿拒绝后被报警,因强奸罪获刑三年,宁愿不减刑也不会认罪”一案有了新的进展。2月28日上午,服刑整整3年的河北青年小邸走出监狱,重获自由。小邸的律师告诉华商报记者,对于小邸家人的申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目前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小邸出狱后第一时间接受华商报记者专访:“我没有强迫对方,我没有犯罪,所以服刑期间,虽然有减刑机会,但我不会以认罪换减刑,我相信法律会还我清白。”

华商报:从2018年3月1日被刑拘到出狱,你整整在监狱待了3年?

小邸:是的,整整3年,一天不少。在监狱的每一天,我无时无刻不在想:自己怎么会惹上这个官司?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与案件有关的每个人的每句话,我每天都会反复思考,包括婚介所老板、应征女子以及所有办案人员。

华商报:说说你的个人情况,怎么会想到去婚介所征婚?以及案件的经过是什么样的?

小邸:我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1988年3月出生。2008年退役后,先是在当地一家企业上班,期间谈过恋爱,但没有成功。后来,我考入河南一家单位工作。2017年底、2018年初,通过网络,我与滦南县一家婚介所的老板王某取得了联系。2018年春节期间,我回河北探亲。当年2月21日(正月初六),我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给王某发了188元的婚介费。第二天,王某联系我说,有位叫王英(化名)的女孩人很不错,让我到婚介所看看。2018年2月22日下午5时30分许,我赶到婚介所,见到了时年25岁的小王。

到婚介所之前,我和王某、王英都不认识。在婚介所时,我听王英叫王某舅舅,但当天晚上一起吃饭时,王英称她和王某没有亲戚关系,“舅舅”只是一种称呼。后来我听朋友说,王某曾因盗窃、强奸被判过刑(华商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证实这一说法)。

见面后我们彼此都比较满意。当晚8时许,我开着哥哥的车带着王英来到滦南县城的北河边上。期间,两人聊得很投机,在车上发生了性关系。之后,我将王英送回婚介所,并通过微信给王某再次转账500元。

当晚9点30分许,我回家刚停好车,王某打电话问我是不是和王英发生了关系,让我拿5万元补偿王英。我说我没有强奸王英,整个过程她都是愿意的,王某让我回婚介所商量如何解决。到婚介所后,王某带我到了王英的住处。王英说她不舒服不愿搭理我,王某就将我叫到外面,问我怎么办。我再次强调发生关系是两人自愿的,王某让我拿5万元钱,我说没钱,后来他又说拿3万也行。

2018年2月23日(正月初八)上午8时许,我给王英打电话,她让我赶中午12点前拿2万元解决此事。我问花2万元就没事了吗,王英说没这么简单。我就约王英见面聊,但被她拒绝了。当天上午,我外出办事时,突然接到家人电话让我回家。到家后发现王某带着一男一女两个人来到我家,让我们拿3万元补偿王英。我问王某:王英早上提出的是2万,怎么到了你这里又成3万了,这不是敲诈吗?王某说,如果不拿出3万元,他们就报警。

王某离开后没多久,就给我打电话,说他已经报警。但当晚,一位自称姓李的男子又联系上我家人,说王某让其联系我们一起解决此事。第二天,我父亲与该男子一起到婚介所,给了王某4000元,王某让我父亲回家等消息。

2018年2月25日,我父亲再次来到王某的婚介所协商此事,王某表示王英说这事没有5万元解决不了。此后几天,王某再次给我和家人打电话要钱,说要给办案人员送礼协调,我家人又给了王某数千元。

2018年2月28日晚,王某在李某家说,他给公安局把事情说清楚了,没事了,让我该上班就去上班。为表示感谢,我家人又给了王某500元。前前后后,我家人共给了王某1万余元。没想到第二天(2018年3月1日),当地警方以我涉嫌强奸为由将我刑事拘留,10多天后,我被逮捕。

华商报:一审二审你都不认罪,为什么?

小邸:2018年6月1日,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我提起公诉。检方指控:2018年2月22日17时许,我与王英通过婚介所相识并共进晚餐。当日20时许,我驾车载王英到滦南县某地势偏僻处,意图与其发生性关系。在王英明确拒绝后,我使用按手、压身体等手段,强行与王英发生了性关系。

庭审中,我和辩护律师均称,整个事件中,我没有强迫王英,也没有实施任何暴力,不构成强奸罪。如果是强奸,王英当时肯定会反抗,回家后也会选择报警,但她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委托王某以报警相威胁索要钱款,这难道不是敲诈吗?

2018年12月29日,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我有期徒刑三年。我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我坚信自己无罪,坚持申诉。

华商报:听说你有减刑机会,但因拒不认罪所以没有减刑?现在出狱了,你最想对家人说什么?

小邸:是的,在监狱服刑期间,我各个方面表现都不错,所有考核指标基本都是满分,曾获得过三次奖励。狱警说我完全够减刑的条件,只要认罪,就可以申请减刑二至三个月,但我没有答应,我必须为自己讨一个清白。狱友和管教都知道我的事,他们都说我确实挺冤枉的。

走出监狱大门口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非常感谢家人在我服刑期间为我做出的一切。申诉虽然是我的意见,但如果没有家人的支持,没有他们的奔波劳累,我很可能不会坚持到今天。

28日上午,我听李龙律师说,2020年下半年,家人已委托他就我的案子提起申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立案,目前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我相信河北省高院会依法办案,尽快审理,给我一个公正公平的结果。

华商报:眼下有哪些打算?未来有哪些规划?

小邸:现在只想一门心思将申诉的事情处理好。另外,入狱前我是一名合格的消防队员,我热爱这个工作,未来,我还想成为一名消防队员。

(采访结束时,李龙律师告诉华商报记者,监狱管教人员告诉小邸家人,小邸在监狱服刑期间遵章守纪,劳动改造各方面表现都挺好,只是由于不认罪,无法获得减刑,管教对小邸的评价是:“他是一个合格的刑满释放人员”。)

此前报道:男子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后被告强奸 其父:他们是诈骗团伙

多家媒体发布、转载题为《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男子遭婚介所索偿拒绝后被报警,因强奸罪获刑三年“宁愿不减刑也不会认罪”》的文章,文章中涉及唐山法院审理的邸某某犯强奸罪一案。

为此,河北唐山市中级法院发布的一则通报,称该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对文章中反映的案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目前正在核查中。该院将本着实事求是、公正负责的态度对案件进行全面核查,并在第一时间将该案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通报中提到的邸某某一案,事发于2018年2月22日。当天,河北唐山滦南县小伙邸某某经婚介所介绍与王红(化名)相亲,共进晚餐后,两人在车上发生关系。

邸某某称,发生关系是女方愿意的,而王红则否认此说法。事后,婚介所的老板王总为二人调解,未果,后王红报警称被强奸。

2018年3月1日,邸某某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刑拘,同年3月13日被逮捕,12月底,邸某某犯强奸罪一审获刑3年。随后,邸某某上诉被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8年2月22日17时许,邸某某与王红通过某婚姻介绍相识并共进晚餐,当日20时许,邸某某驾车载王红到地势偏僻的滦南县北苑华府北侧空地处。邸某某意图与王红在车上发生关系,在王明确拒绝后,邸某某使用按手、压身体等手段,强行与王红发生了关系。

邸某某辩称,其和被害人是情侣关系,其没有强迫被害人,不构成强奸罪。

邸某某辩护人提出,被害人王红与被告人邸某某通过婚介相识并彼此产生好感,二人在车上发生亲昵行为后被害人主动将副驾驶座位放倒,邸某某趴到被害人身上与被害人发生了关系,未对被害人实施任何暴力、威胁等行为,双方发生关系时完全是自愿的。

公诉机关指控邸某某实施了“压身体、按手”等行为不能评价为暴力行为,二人发生行为时不可避免有身体接触,车内空间狭小,出现压身体等情形属正常,且被害人身体未受到伤害,车内物品未损坏,也无因被害人反抗形成的任何痕迹。

邸某某供述始终一致,其从未否认其与王红发生关系,且在王红、王总向其索要钱财时未给付对方索要的四五万元,反而就其行为是否构成强奸进行咨询,足以证实邸某某在侦查阶段及庭审阶段供述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双方发生关系过程中被告人接到其家人来电,此时被害人完全有时间离开车辆寻求救助,二人发生关系后,被害人完全可以在被告人回家后选择报警,但被害人并未实施上述行为,而是委托他人以报警相威胁向被告人索要钱款,因此不排除王红存在敲诈邸某某的合理怀疑。

王总曾多次因盗窃、强奸被判处有期徒刑,可以看出其品格存在严重瑕疵,其报案的真实目的让人感到怀疑。

河北滦南县法院认为,邸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邸某某犯强奸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意见正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及辩护人关于被告人不构成强奸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被害人陈述证实被告人使用了暴力手段,其不自愿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有证人王总证言相佐证,同时案发后被害人与王总、被告人邸某某的聊天记录显示被害人一再声称其不愿意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被告人对其使用了暴力手段,足以证实被告人邸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该辩解及辩护意见理据不足,该院不予采纳。

9月12日,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邸某某的父亲邸刚(化名)称,儿子是冤枉的。事发后王总曾找到他们家,称王红被邸某某欺负了,开口就要2万块钱的补偿费。因为没钱,邸刚没有立刻答应。

接下来几天,邸刚多次前往该婚介所询问如何解决此事,被对方以多种理由索取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金钱。最后,对方提出要5万块钱。这时,觉得自己被诈骗了的邸刚拒绝支付这笔钱。

离相亲8天后,儿子因涉嫌强奸被拘留。

邸刚称,自己已看到河北唐山市中级法院发布的通报,他现在就希望能还儿子清白。

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涉事婚介公司的王总,其称在忙不方便接电话。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表示,王红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当年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由母亲带着在婚介所登记了征婚信息,希望找一个小伙子结婚。2018年2月22日,他安排了王红和邸某某相亲,吃饭的时候挺正常的,吃完饭后邸某某和王红单独相处去了,而后邸某某把王红送回婚介所。

“后来他俩回来,男方肯定是愿意了,早给我发了500元,但王红回来后就趴在桌子上,看着不高兴,我就问她要是不愿意的话,我把钱退给小伙子。她就跟我说被强奸了。当时这姑娘就很委屈,感觉被欺负了,我就给她发了个52元的红包,就说安慰安慰她,没有什么别的意思,不代表‘我爱你’什么的。我都50多岁了,她才20多岁,这都差多少岁了。”

王总称,他出于好心帮着调解,所以当起了中间人,“女方从没说过要男方家给补偿金,更没提过要2万、甚至5万补偿金。是我和老李当时给男方建议,给女方道个歉,给一些钱当补偿,这个事就和解了。没想到小伙子的母亲说我们敲诈勒索,小伙子也坚持双方是自愿的,不道歉,后来都没调解成。”

 [1]希望还儿子清白

潇湘晨报:9月11日河北唐山市中级法院发布了一个通报,称你儿子的事该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对文章中反映的案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目前正在核查中。你知道这个事了吗?

邸刚:我知道,我看到了消息。我这个手机显示不了推送,那时候我大儿子和儿媳妇的手机上有,我就知道了。

潇湘晨报:你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是什么反应?

邸刚:反正我要求他按事实查办。这个事一开始他没实事求是,按照法院、公检法的说法,他一开始没查清这个事,所以我才不停向上申诉。

潇湘晨报:你觉得儿子是被冤枉的?

邸刚:他们这属于一个诈骗团伙,我儿子是冤枉的,我还咨询了很多律师、专家,他们都说我儿子是被害的。

潇湘晨报:婚庆所的老板说事情之所以闹到现在这个样子,是因为你们家态度太差,一直不肯认错。

邸刚:他这个话他说的完全不对。

潇湘晨报:当时是什么情况?

邸刚:那天我儿子回家来说要一千块钱,然后过一个礼拜定亲要一万多。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了事情,我说你相亲那女的也太简单了,两个人不先处处感情,了解一下彼此,了解一下性格?我说这个不行,你给她打电话,先处个半年再说。结果女方反口了,让赔多少多少钱。那时候半夜11点多,我儿子也没现金,也没给他钱,说你们这是诈骗。等他再回家已经12点多了,我也没好意思问。

[2]补偿金额从2万涨到5万

潇湘晨报:然后呢?

邸刚:第二天,婚庆所的老板带着几个人就闯我们家去了,说找我儿子。我问找我儿子干啥,说着要给我儿子打电话。他说手机收起来我有个事跟你说说,他说我给你儿子介绍对象,让他们去河边培养培养感情,两人一见钟情发生关系,你儿子把这个妇女送回我婚介所,送到那以后,女的给我打电话说你儿子欺负了她。我说你想说什么?他说给人家2万块钱补偿。

潇湘晨报:你同意了吗?

邸刚:我问他既然要补偿,女的怎么没来?他说她没脸来。我说她不来,这个钱我没法给,我家现在也没有这个钱,我详细考虑一下。他说赶在11点之前要给这2万块钱,要是不给就告你儿子强奸。后来他就走了。

潇湘晨报:关于赔偿你们有进一步协商吗?

邸刚:第二天,我们家人就在一起商量这事怎么办,有人说赶紧报案,我们就说第二天了还能报案吗?当天夜里,一个他们认识的人就打电话过来说商量这个事,他说这个事放个三五天都可以。我们听着这个意思,像是钱花了,买个平安和声誉。

所以第三天我们就去了,他跟我们要2000块钱的见面礼,说1000块钱一天。然后那边有个女的,在和我说说。到了11点,找我们要1000块钱说去吃饭。当时我有点犹豫,一个人吃饭怎么吃1000块?在那儿待了2个小时,他们一共要了我4000块钱。没聊出什么来,他们说先到此为止,明天再来。

第四天又去了,找相亲的那个女的,问她怎么办,她说不是她搞的,是王总搞的,是他支持她搞的。那天又找我要了5000块钱,说要给公安局谁谁谁送礼金,我后来查了,公安局根本没有这个人,他们瞎说的。

后一天又让我们去,说解决这个事,我们又去了,去了之后他们说要5万块钱,一分不少。

这件事前前后后,加上我儿子给他的红包,他要了我们家一万多块钱,他这是属于诈骗吧?我就没继续给钱了。

潇湘晨报:你认为他们是诈骗?

邸刚:他们就是打着征婚的名义来搞这个事,按说他们是婚介公司,介绍了这么多对象,就没有谈成的。判决书上有好多事情是错误的。

潇湘晨报:在此之前还有人被害过吗?

邸刚:他们这是一项生意,就为钱财,要是不给钱就告你强奸。我儿子是第二起,他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况,这个是我听别人说的,说也是这个婚庆所,也是这个女的,要了他2万块钱,但是那人已经成家立业,怕受到影响,就没有出面。

[3]儿子宁愿不减刑也不认罪

潇湘晨报:所以最后你们没调节成功?

邸刚:这个事发生8天后,公安局找我做笔录,说你们调解没调解成,依法抓人。你说说这个事,要真是强奸,他跟你耽误这么久?

潇湘晨报:后来你儿子就被抓了,然后判了刑?

邸刚:是的。他们让我儿子认罪,他说我没罪。办案的问你跟女方发生关系没有?他说是自愿发生关系的,不认罪。

潇湘晨报:服刑期间见过儿子吗?

邸刚:俩月之前我儿子给我打过一回电话,说现在有一个减刑半年的机会,他写那个认罪书,承认自己确实犯了罪了,可以减刑。我儿子就是,我宁愿多坐这半年牢,也不认罪。从判决下来到现在,他都没认过罪。

潇湘晨报:因为觉得儿子是冤枉的,所以你一直在给儿子申诉?

邸刚:是的,我跑了许多相关部门去反应事情,但都没有什么结果。

潇湘晨报:为什么把事情曝光出来?

邸刚:我一个普通百姓没有什么关系,只能把这事公布于全国广大民众,希望引起公检法的重视,咱们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当然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我的手机没有,别人要加我让我传资料给他,我说我没有,只能把资料邮寄过去给他们。

潇湘晨报:你们之后还和女方或婚庆所有过联系吗?

邸刚:出事之后一直没联系。

[4]女方曾有机会报警

潇湘晨报:你儿子性格怎么样?

邸刚:我说实在我一点也不撒谎,我儿子我儿子是退伍军人,在消防队上班,人老实厚道,为人处世都是不想占便宜的那种。我儿子在部队上连续两年都是优秀。

潇湘晨报:听起来你儿子条件还可以,怎么会考虑去相亲?

邸刚:现在的大姑娘要求条件也特别高,要有房有车,我们农村的没有这么好的条件。而且也不能说是个女性就要,要找合适的。

潇湘晨报:怎么找到这个婚介公司的?

邸刚:我也不是很清楚,可能是我儿子身边人介绍的。那个婚庆所就是先交188的会员费,完了相完亲之后给500的红包,安排你们吃饭。我怀疑他们一早就安排好了。

潇湘晨报:为什么这么说?

邸刚:那天晚上他们独处的时候,婚庆所的老板和一个女的给王某打过电话,还聊了挺长时间。我也给我儿子打过好几回电话,问他这么晚了咋还不回去,毕竟他自己开车,当父母的会担心。你说要真是强奸,她可以通过电话求救,也可以和周围边界求救。你说哪有相亲,第二天就上人家家里要钱的?

[5]以后不敢随便相亲了

潇湘晨报:你们现在的诉求?

邸刚:之前政法委和公安局的问我说有啥要求没有,我说第一点就是要我还我儿子的清白,其他的事情,等这个要求解决之后再说。

潇湘晨报:如果真的是诈骗,打算追究婚庆所和女方的责任吗?

邸刚:这个按法律程序走吧,该怎么罚就这么罚。

潇湘晨报:这件事对你的影响?

邸刚:发生这个事之后,我吃不好睡不好,身体也不好。对于人生来说,就像那个俗话说的,腆着胸口走,这事发生之后没法见人了,名声也不好。我大儿子也是退伍军人,因为这个事感觉在人跟前特别没面子,我觉得挺冤的。

潇湘晨报:网上也有人支持你儿子。

邸刚:我也看到了这些说法,有的留言说小伙子天会亮的。但现在这个事还没定,咱也不能干啥,走一步算一步。

潇湘晨报:这件事对你儿子的婚姻有影响吗?还会去相亲吗?

邸刚:肯定有啊。相亲这事,如果是知根知底的,那可以去。像婚介公司这种,不敢去了,骗子太多了。

来源:华商报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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