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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被辞退如何维权?赔偿怎么要,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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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一家电器公司工作的女职工,因为休生育奖励假,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双方闹上法院后,涉案公司被判违法,应向钟某支付产假、奖励假、哺乳假工资损失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女职工合法生育依法享有奖励假期

产假包括法定产假和地方奖励假两部分。奖励产假是地方政府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的优惠政策,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依据规定,广东省女职工生育符合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除享有98天产假待遇外,另享有80天的奖励假,对于符合享受奖励假的女职工,在奖励假期内,无需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该期间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和聘用合同。

女性职场人“三期”劳动合同被解除怎么办?如何索要劳动赔偿?该要多少?详情>>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违法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应支付解除后产假(奖励假)工资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其劳动权益依法受到“优先”保护,禁止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行为,除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外,还应支付女职工原本在正常劳动关系下可获得的产假工资。以防止有些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违法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逃避向女职工支付产假工资的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应依法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应在女职工怀孕、产假、哺乳假期间违法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女职工在其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育儿期间的收入。

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工资

女职工承担着生育后代的家庭和社会责任,为了保障女职工不因生育而导致收入减少,减轻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的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但一些女职工在“三期”期间,不仅没有得到用人单位的“厚待”,反而处处受到排斥和挤压。有些用人单位在女职工进入“三期”后,便以种种理由为借口调整工作岗位、改变工作条件、降低工资待遇等,造成女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此时,女职工应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劳动者虽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终止协议,

但协议的内容未包括产假工资差额的,用人单位仍应向劳动

者支付产假工资差额

当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事由,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经常会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签订协议,协议的内容由双方自行商定,但一般情况下会对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未领取的工资、经济补偿、年休假工资等内容进行一次性处理。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在“强资本、弱劳动”的人力资源市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劳动者为了及时的领取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通常不得不先同意与公司就劳动合同的解除等进行协商,但亦明确不放弃关于产假工资差额等生育保险待遇的权利。此时,即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但协议的约定不应解读为包括产假工资差额等劳动者应得的待遇,亦不应因此视为劳动者放弃获得相应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未向其支付产假工

资,女职工以此为由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

位应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如劳动者单方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一般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用人单位采取非法手段,使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虽然产假、奖励假工资具有福利待遇性质,但是在上述期间劳动者无其它收入,如用人单位未依法发放相应待遇,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遇上劳动争议,劳动者应该怎么做?

1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这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通常也是劳动者维权的第一步。如果对用人单位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再采取其它方法。

2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3仲裁

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4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法官提醒,企业和员工都要依法办事!企业要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购买工伤保险,建立切实可行、符合法律规范的规章制度。员工若被拖欠工资,要注意保存工资清单、劳动合同等资料,发生纠纷时可以用作证据材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重庆商报、滕州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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