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资讯

“梅姨案”未找到孩子的家属:人贩吃住在我家

红星新闻

关注

3 月 26 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 “ 梅姨案 ” 将由广东高院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作为该案受害人之一申聪的家属申军良,二审再提附带民事赔偿,向五被告索赔 480 余万。

25 日下午,“ 梅姨案 ” 受害者钟某、李某青(两人至今未找到)的家属接到广东高院通知后,亦赶往增城区法院,并参加了庭前会议。

钟某父亲钟丁酉、李某青父亲李树全告诉记者,他们不需要赔偿,目前唯一的愿望仍然是找到孩子。“

李树全感慨,“孩子被拐前两天,天气热,我买了西瓜切了还让孩子送给他…… ”更多案件细节>>

我们向法院提了两点诉求,一是不要判决张维平死刑立即执行,二是明天庭上能跟张维平说几句话,问他到底把我们的儿子卖到什么地方去了。”

据悉,此次庭审将采取视频连线的方式。“ 法官说他们会考虑的,但是需要协调。” 家属称。

孩子父亲:孩子被拐前两天还给人贩送西瓜

一审判决书显示, “ 梅姨案 ” 案发于 2003 年 9 月至 2005 年 12 月间,涉及九名被拐卖儿童,该案 5 名被告人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共同参与了申聪的拐卖行为,剩下 8 起均由张维平实施,后将被拐卖儿童交给 “ 梅姨 ” 转卖。

经过广东警方全力侦查,2016 年 3 月,张维平及其他四名人贩均落网。截至 2020 年 7 月,该案受害人杨某鑫、陈某进、申聪、邓某、李某龙先后被解救,另外 4 名孩子至今未找到,其中包括钟某和李某青。

对于被告张维平,李树全记忆最为深刻。2005 年 7 月,在广东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当泥水工的李树全认识了化名 “ 小王 ” 的张维平,“ 他说自己没有钱,在这边没亲戚没老乡,我觉得他可怜就收了他,一开始他脚上化脓了,我还带他去看医生,买消炎药给他。”

没过一段时间,李树全带着妻儿搬到龙华镇做工。“ 我老婆有次去龙溪镇好又多超市买东西,又碰见他,他说他脚好了,要做工,我老婆就问我,我说可以做。” 李树全感慨,“ 从没有人像我对他那么好,每天下工我用自行车拉着他回家,还让他跟着我们一起吃饭,孩子被拐前两天,天气热,我买了西瓜切了还让孩子送给他…… ”

“ 我对你这么好,你还把我小孩拐走 ”

一审判决书显示,2005 年 8 月 7 日 18 时 49 分,李树全妻子向警方报案称其一岁半大的儿子李某青于 17 时许在龙华镇旭日村委梅花小组自己租住的屋前,被一自称姓王的四川男子拐走,该男子与其同住。

判决书显示,张维平供述称,2005 年左右,自己独自到惠州市博罗龙溪镇一出租屋的一楼租子一间平房,附近有很多外来工租住在那里。我出租屋旁没多远住着一家三口,他们是湖南人,有一个一岁左右的小男孩,小孩的父亲在附近干泥水活。我当时身上沒有钱,想把这个小男孩拐走,但不好下手,于是我找到小孩的爸爸,问他们要不要人干活,他叫我跟他们一起干活,我跟他们做了十几天,期间是在他们家里吃饭的,接触多了,和这家人以及小男孩就混熟悉了,抱小男孩他也不哭不闹。后来他们一家搬到了博罗龙华镇,我看见他们搬走了,我也跟着去了龙华。因为没找到适合的出租屋,我搬到这一家三口的房子,跟他们同吃同住,当时房子里面还有这一家人的一个男老乡也一起同住,出租屋里一共住了五个人。一天白天,小孩的爸爸和男老乡都出去干活没回来,我没出去干活,小男孩的母亲在做饭,我就把小孩拖到出租屋外面玩,趁小孩母亲不注意把小孩抱走了……

李树全回忆,2016 年接到增城公安通知称人贩子落网,自己连夜和老婆赶过来。“ 当时抓了 6 个人,他是 3 号,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李树全称,该案第一次开庭时,他曾在法庭上对张维平说,“ 我对你这么好,你还把我小孩拐走,他当时转过头看了我一眼,看起来像是有点愧疚吧。”

李某青失踪后,同申军良一样,李树全找遍了博罗县的大街小巷,到处发传单、贴寻人启事。而在张维平交代出孩子被拐卖至河源市紫金县一带后,他也曾跟随志愿者到处寻找,但至今没有消息。

“ 只要张维平交代出把我们孩子卖到哪里去了,我给他写谅解书都行。” 李树全和钟丁酉表示。

来源:红星新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