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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遭男子强奸致死 变态狂魔连杀6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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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柳金和,从小好逸恶劳,青年时期最爱拈花惹草,终日向往那奢侈糜烂的生活。1993年11月的一天晚上,柳金和骑自行车路过渔溪街头时,见一女青年独自行走,柳色胆包天,竟要求和素不相识的女青年发生性关系。

当遭到女青年的反对时竟用刀将其杀死,柳杀死该女青年后觉得神不知鬼不觉,更加变本加厉,手段更加毒辣。

近日披露一恶劣案件,2001年年7月27日晚上8时25分,福清渔溪派出所接到报案:“渔溪镇柳厝开发区一草地上发现一具无头女尸。”作案手法令人毛骨悚然↓↓破案过程揭秘>> 

接警后,经过现场勘察得知:被残忍碎尸的死者身高1.57米,现场除留下1元和2元的人民币各1张及一只黄色发夹、一副金耳环外,再也找不到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由于此案与1993年以来陆续发生在渔溪镇、上迳镇的5起杀人碎尸案相类似的案件,其中两起案件被列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案件。警方曾专门抽调富有侦破经验的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在渔溪镇开展地毯式摸排,经过8个月连续作战,仍毫无进展,凶犯极为隐蔽。福清市公安局专门成立“7·27”杀人碎尸专案组,决定将“7·27”案与“3·8”案、“5·8”案并串案侦查。

7月29日下午,专案组经过排查发现了突破口:租住在渔溪镇红茶庄3楼的一江西籍女青年熊某某,于前10天晚上接到一个传呼后外出失踪,至今下落不明。专案组根据现场发现的一只黄色发夹和一副金耳环,走访了与熊某某同住的江西籍女青年童某某。童某某肯定地告诉专案组干警,发夹和金耳环绝对是熊某某使用过的。专案组立即对死者生前使用过的东西进行提取,并送到福州市公安局技术鉴定,认定死者就是熊某某。

专案组案情分析认为:死者三更半夜肯跟凶手到那种偏僻的地方,足以证明死者与凶手关系非同一般,至少是相识;“3·8”案、“5·8”案发生后的四五年间都没发生过类似案件,说明凶手这几年肯定是外出,或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打击,近期刚回来。专案组决定围绕与死者有交往的男性及其老乡,包括死者的经济状况、在酒楼陪侍情况开展大面积调查走访。

专案组兵分两路,一组专门对与死者生前关系密切的人员进行调查,另一组负责调查外出四五年后刚回来的人员。第一组在调查时得到信息:有一个开红色两轮摩托车的人经常载着死者出入其住处,好像两人很熟悉。第二组在调查时发现一个重要线索,渔溪镇后兜厝96号的张某,举家外出广东四五年后,当年4月2日刚回来。他一回来,就买了一辆红色摩托车从事载客业务。

专案组经过综合分析后,决定将张某列为重大嫌疑对象。经调查发现,张某与死者生前来往密切,并有暧昧关系,死者曾向张某借过钱。根据调查,张某家生活较困难,妻子又是残疾人,张某会不会因死者不还钱而生杀机呢?8月2日晨,福清市公安局将仍在渔溪奇隆超市前载客的张某抓捕归案。经过耐心教育和出具确凿证据,张某供认了作案经过。熊某某曾以其父患病为由,向张某借了500元钱,后熊某某不但没还钱给他,又向他借了200元钱。为此,张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7月27日晚,张某和柳某某就把熊某某诱骗到柳厝开发区偏僻处,将其先奸后杀。

8月2日晚,张某在预审组的强大攻势下,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再次交待了系列杀人碎尸案的作案经过。8月3日凌晨,专案组将柳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柳某某对“3·8”、“5·8”、“7·27”杀人碎尸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了伙同张某1993年上半年在渔溪长桥头杀死一名女青年,1995年12月24日在上迳镇县圃将年仅17岁的打工女青年江某某杀死,1997年8月5日又在渔溪土坝杀死一名女青年后进行碎尸的事实。8月17日,在犯罪嫌疑人的带领下,专案组终于在渔溪桂园林里挖出1996年5月8日被两名杀人魔王杀害的受害者头颅。至此,系列杀人碎尸案宣布告破。

张平和柳金和,在1993年至2001年8年间,共杀死6名因不肯与之发生性关系或嫖宿后而被染上性病的女青年。

2004年6月16日,张平被注射死刑,这是福州地方法院首次执行的注射死刑。

来源:陕西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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