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姚策养母发文,提出11点疑问

新浪新闻
4月21日凌晨,河南省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发布通报称,针对“错换人生28年”事件当事人许某控告郭某宽、杜某枝夫妇等人涉嫌刑事犯罪问题,警方不予立案。
许敏在接受顶端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会继续委托律师寻找证据,尽自己所能调查真相。
姚策生母的乙肝化验单为何会丢失?护理单的笔迹问题?郭希宽与郭希志啥关系?
情况说明与通报发布后,21日12时左右,许敏通过网络发文提出11点疑问。
以下为@江西九江许敏 发文内容:

许敏发文

事件回顾:
“错换人生28年”事件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0年2月,江西28岁青年姚策确诊肝癌,母亲许敏欲割肝救子却发现非亲生,揭开“错换人生28年”事件。之后,两家人走上法律维权道路。2021年2月,法院做出二审判决,驳回姚策及其生父母提出的提高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维持一审40万元精神赔偿判决,支持姚策提出的由涉事医院承担自己此前全部治疗费用的请求。
此后,姚策病情一度恶化。3月23日,姚策因肝癌晚期救治无效在北京某医院离世。
4月21日凌晨,河南省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发布通报称,2021年3月15日,许某委托其表弟王某涛到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报案称:郭某宽、杜某枝夫妇及医护人员郑某、郭某志故意换子涉嫌刑事犯罪。同日,鼓楼分局依法受理该案件。
接报案后,鼓楼分局及时成立调查组,对郭某宽、杜某枝等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进行调查核实。4月7日,经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审查,认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2021年4月8日,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向控告人许某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将不立案理由通知许某,告知许某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
2021年3月15日,许敏委托其表弟王某涛到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报案称:郭某宽、杜某枝夫妇及医护人员郑某、郭某志故意换子涉嫌刑事犯罪。2021年4月7日,经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审查,认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
2021年4月8日,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向控告人许某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将不立案理由通知许某,告知许某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
2021年4月21日凌晨@开封鼓楼警方、@河南大学分别发布“错换人生28年”事件通报与情况说明。
来源:大河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