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茨夫妇离婚:美国有离婚冷静期吗?
当地时间5月3日,比尔·盖茨宣布离婚。两人在比尔·盖茨的推特上发布离婚公告称,“在对我们的关系进行了大量思考和努力之后,我们决定结束我们的婚姻”,“我们不再相信,我们能在生命的下一个阶段共同成长。我们在开启新生活时,希望大家为我们的家庭留出空间和隐私。”
世界顶级富豪夫妻之间的离婚没有狗血,没有可供吃瓜群众围观的八卦,更没有口吐芬芳。而微软股票当日表现平平,5月3日收盘时报每股251.86美元,跌幅0.13%。可以说,两人的离婚,除了给世界贡献了一个顶流级的新闻之外,几乎没造成什么负面的影响。
美国有离婚冷静期吗?美国媒体曝光出了美琳达·盖茨向美国华盛顿州高级法院提交的离婚申请书,其中的信息量还是很大的>>
事实上,和很多人的认知相反,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德国等国家都有“离婚冷静期”制度,甚至有的还规定了以夫妻分居为法定条件。
其实,美国也有“离婚冷静期”制度,美国媒体曝光出了美琳达·盖茨向美国华盛顿州高级法院提交的离婚申请书,其中的信息量还是很大的。
美国华盛顿州规定了90天的法定“离婚冷静期”制度(waiting period),再提交离婚申请过了90天之后,如果双方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可以不进行审理就离婚,否则的话,需要法官作出判决离婚。一般离婚需要90天乃至一年的时间。
而相关司法文件显示,美琳达·盖茨是在5月3日提交的这份离婚申请,从这个角度说,盖茨夫妇还没有正式离婚,还要经过至少90天的“离婚冷静期”。
美琳达的请求也是:要求法官裁定“在分居协议所述日期”终止婚姻关系。两人的离婚还不是“现在完成时”。
而且两人的状态已经处于分居状态(seperated)。至于美琳达在离婚申请中强调未来不要求比尔·盖茨“支持”,则是放弃抚养费的意思。
美国不少州都有规定离婚冷静期,或者要求进行离婚指导与教育。2007年制定的《佐治亚州离婚改革法》规定,凡是家庭存在未成年子女,或者妻子正处于妊娠期间,如果提出离婚,则必须接受涉及离婚对子女的不利影响的离婚教育课程,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学时,之后还要获得相关的书面证明。美国加州的“离婚冷静期”长达6个月。有的州甚至规定了离婚的双重门槛——离婚之前,双方必须有一年的“分居期”。有的州也规定,如果有“正当的理由”,则免除“冷静期”。
其实,很多国家都有类似的规定。
《俄罗斯联邦家庭法》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登记离婚需要1个月、诉讼离婚需要3个月“离婚冷静期”,而且登记离婚只适用于无共同子女的夫妻。
以韩国来说,2005年3月首尔家庭法院首次推出了“熟虑期”制度,规定当事人如向法院申请离婚的话,需要先经过一个星期的熟虑期,并接受专家咨询调解后,方才受理诉讼。2007年《韩国民法典》正式规定了离婚熟虑期:“欲协议离婚者应得到家庭法院提供的离婚咨询,必要时家庭法院可劝当事人接受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咨询员的咨询。
综观这些国家形形色色的“冷静期”,几乎都比目前我国实施的“离婚登记冷静期”要麻烦。有的冷静期长达几个月,有的是必须要参加相应的培训、咨询,有的规定了分居期作为离婚的前置条件。
也要看到,这些“冷静期”设置的初衷,还是希望能够挽救家庭,但这不是一味的拖延时间,是通过专业化的家庭危机干预来及时挽救婚姻。
相比之下,我们国家目前仅仅是规定了30天的离婚登记的“冷静期”,却没有强制要求民政机关积极干预挽救家庭,30天的冷静期真的变成了一种“延迟”。特别是没有明确将家庭暴力、吸毒等极端情形排除在“离婚冷静期”之外,未充分体现出对于婚姻中弱势一方的救助。
随着中国法律制度、企业治理制度的完善,很多名人的离婚也越来越体面,比如,之前冯绍峰和赵丽颖离婚。
“离婚冷静期”不应该背黑锅,也不用妄自菲薄。哪怕比尔·盖茨夫妇已经官宣离婚,但是该走的法律程序还是逃不掉,华盛顿州90天的法定“离婚冷静期”恐怕还是免不掉。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