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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法官遇害 最后1条朋友圈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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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审宣判。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向慧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向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向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8781.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慧为达到案件胜诉目的,多次请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向慧系同乡和校友)向办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绝,遂心生怨恨,起意报复。

周春梅的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定格在了2021年1月9日。朋友圈中,周春梅分享了七张女儿的个人生活照、两张与女儿的合照。她的最后1条朋友圈令人心酸>>

2021年1月4日,向慧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机报复,应聘为周春梅居住小区的保洁员。1月12日上午7时许,向慧发现周春梅从小区电梯间进入车库,即上前将其扑倒在地,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周春梅头、颈部连刺数刀,致其右侧颈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1月12日晚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1月12日上午,该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公开信息显示,周春梅出生于1976年1月,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人,本科、硕士均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

在周春梅的大学同学、多年好友陆磊(化名)看来,周春梅性格柔和,“认识这么多年,我们身边的朋友没有一个对她有微词的。”陆磊说,周春梅出事后,大家都不敢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她身上。

大学期间多次获得奖学金

在陆磊的记忆里,大学刚入学时,周春梅长得比较秀气,不太喜欢讲话,但气质很好、给人感觉很舒服,“这个女孩在你身边就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由于家境并不宽裕,周春梅读书时非常勤奋、刻苦,几乎每年都拿奖学金。

大学毕业后,周春梅先短暂工作了一年,后在湘潭大学攻读了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后进入湖南高院工作。陆磊说,尽管周春梅为人温和,但学习、工作中非常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是个很坚定的人。

据《中国审判》报道,周春梅读研期间因科研成果突出获得湘潭大学校长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先后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此外,周春梅还是湖南高院2014年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3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

最后一条朋友圈,分享与女儿的日常

陆磊介绍,周春梅在大学期间认识了丈夫陈某,二人感情稳定,有两个孩子。“老大是个儿子,十六七岁,刚上高中。老二是个女儿,二胎放开后生的,两岁多。”

由于同在长沙工作,陆磊、周春梅一直保持着联系,两家人也经常往来。2018年年底,陆磊去周春梅家做客,那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当时主要跟她爱人聊一些法律、学术方面的问题,跟她就是聊一些家常。”

周春梅的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定格在了2021年1月9日。朋友圈中,周春梅分享了七张女儿的个人生活照、两张与女儿的合照。她写道,“路过施工地,小妞看到两辆挖机:‘一个挖机在工作,一个挖机在睡觉,还没起床!’”

据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1月12日发布的警情通报,12日7点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渊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渊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民警赶到现场时,被害人周春梅已无生命体征,犯罪嫌疑人向某被警方控制。

经长沙警方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陆磊说,周春梅出事后,大家都不敢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她身上。“认识这么多年,我们身边的朋友没有一个对她有微词。”

延伸阅读:

女法官遭同乡报复杀害,最高法拍案!必讨回公道

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湖南长沙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

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日晚,湖南高院发布关于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惨遭报复杀害情况的通报

因未帮忙打招呼遇害

据知情人透露,周春梅遇害的原因,其实是因为一件很小的事,“凶手名叫向慧(同音),是春梅的初中同学,同时也是她在湘潭大学读本科时候的同学,但两人不是一个专业。”知情人称,向此前因为一件小事,与自己单位的领导发生了冲突。而该案件最终被安排在岳麓区法院审理。“她要春梅打招呼,春梅没同意,说本来没多少道理。谁知,向就因为这件事怀恨在心,化妆求职者应聘春梅所居住小区的保洁员,上班5天摸清了春梅家情况,最后在1月12日的早上,在地下车库把春梅给害了。”

被害人丈夫为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封面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周春梅的丈夫与其是硕士研究生时候的师兄妹,目前在中南大学法学院教书,职称是副教授。

“春梅和她丈夫是研究生师兄妹,两个人都是法律人,有着共同的兴趣和话题。两个人都很上进,我们还开过他们玩笑,说他们是法学界的神雕侠侣。”知情人表示,周春梅不仅工作上很努力,生活上也是一个很顾家的人。

“她丈夫属于那种很有学术理想的人,两个人结婚以后,她丈夫中途有一段时间去了外地读博士,她真的就一个人撑起了家里,当时她孩子还小,上面还要照顾老人,看着都累。”

这名知情人称,这期间,有一次周春梅的儿子发了高烧,她连续几晚熬夜照顾,等孩子熟睡才开始忙工作,“这些事,她谁都不说,就连她丈夫,都是后来才知道。”

1月12日,记者联系到了中南大学法学院,对方确认了周春梅的丈夫为法学院副教授的事实,但同时表示,目前周春梅的丈夫正处于悲痛之中,不希望有更多的打扰。

而据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周春梅的灵堂已经于1月12日被安排在了其在长沙的家中。一位熟识的人表示,周春梅与丈夫的第二个孩子目前还不到三岁。

12日晚,中央政法委新闻网站官方微博@中国长安网 针对此事发布评论

“苍天泣血,司法公器,坚守底线,何错之有?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威胁不能逼良知低头,暴力不能让法治屈服!必依法严惩!”

5月19日上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慧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向慧的作案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新京报、封面新闻、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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