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狗送北京5万一平的房子?后续来了!

新浪新闻
有句话说 “ 狗急了能跳墙 ”,没想到,狗主人急了能送房!5 月 31 日,一则 “ 寻狗启事 ” 一贴出来,就引爆了网络。
大家都知道,一般 “ 寻狗启事 ” 在结尾处都会有一句,如果找到狗狗必有重谢。但之所以这则启事会引起网友围观,是因为酬谢的方式太 “ 豪横 ” 了,直接是送北京一套房!
不少网友调侃“在找狗路上了”。“寻狗启事”究竟是不是真的?多方回应↓↓如今,事件有最新进展>>
寻狗送北京一套房?
据 “ 寻狗启事 ” 所述,2021 年 5 月 28 日,徐女士在北京市丰台区西山甲一号附近丢失一只宠物狗,因狗狗与家人有着深厚的感情,如有捡到请立即联系徐女士。丢失的狗狗是一只柯基,体积较小。
同时,徐女士在 “ 寻狗启事 ” 中表示,狗狗找到必有重谢。如有送回,本人愿意送西山甲一号 49 地块 2 号院内的一套房子作为回报,言出必行。
此事引爆网络后,有不少网友打趣道:“ 都赶紧起来去找狗吧!”“ 我已经在路上了!”“ 找到狗之后能发家致富啊!”
那么徐女士所说的这套房值多少钱呢?记者通过查询二手房交易平台发现,该小区 4 月平均成交价为 56383 元,且有多种交易权属。假如说,徐女士真的送房子的话,就算不是一套房,仅送个 6 平米的卫生间,也价值 30 多万了。
所送房子实际为 “ 两限房 ”,不能随便转赠
那么这个 “ 寻狗启事 ” 究竟是不是真的呢?记者从西山甲一号小区物业处获悉,丢狗一事是真实的,而关于赠与房子作为回报的事情,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
但是该小区售楼部工作人员却听说的此事,其称:“ 我们也听说了(寻狗一事),她那套房子应该不属于商品房,是属于两限房那种,产权有限制,不是说想转给谁就转给谁的那种,就算是北京老居民,也不一定有购买权利。”
所以弄了半天,徐女士的答谢大礼只是空头支票,并无法兑换。
“ 寻狗送房 ” 只是打印错误
6 月 1 日,有网友表示狗已经找到,但是狗主人并没有提赠房一事,而是给了送狗人 2 万元的报酬。
6 月 2 日,张贴寻狗启事的徐女士及丈夫告诉媒体,“ 寻狗送房 ” 是打印店打印错误。打印店经营者也承认自己有过失。对于网传找到狗的市民获得 2 万元报酬,徐女士予以否认,并称信息被盗用篡改。
相关链接
什么是 “ 两限房 ”?
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 “ 两限 ” 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两限,一个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限,也就是不论你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另一个就是限制居住面积,这个面积肯定比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的面积小。
律师说法
拾狗人能否获得报酬?
首先,将打印店印错的行为放一边。徐女士发布寻狗启事的行为属于悬赏广告。悬赏广告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构成要件:一是须依广告的方法对不特定的人作出悬赏的意思表示;二是须有对完成某项指定行为给付一定报酬的内容;三是须有行为人按照广告特定的要求完成指定的行为;四是须不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徐女士在小区张贴寻狗送房的告示,即对不特定的人作出悬赏的意思表示;拾得人归还狗狗,即完成了指定行为;告示的内容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本案的悬赏广告成立。拾得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获得报酬。
打印错误,狗主人是否仍需对拾狗人表示 “ 重谢 ”?
其次,根据徐女士后续的回应,寻狗送房是一场乌龙。但其未在广告行为完成前做出明确的撤回意思表示。若拾狗人凭该告示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徐女士能够证明该告示的确是打印店的过错,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否则依然要履行承诺的义务。
律师提醒
《民法典》已经把悬赏广告列入法条。建议广大市民不要在自己能力范围外设置悬赏广告,更不要企图用其进行炒作,否则很有可能适得其反。同时,拾得人虽然有获得必要费用和悬赏报酬的权利,但归还遗失物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若仅因失主未答谢而拒不归还,将构成侵占遗失物,承担法律责任。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江苏纵联律师事务所 顾晓宁
来源:视野新闻周刊、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