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招聘多名抖音女主播 称可见面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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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一家传媒公司的负责人王某招聘了葛某等多名网络女主播,在抖音平台上进行直播,吸引男性网友加入后,谎称女主播可以和他们恋爱并见面发生性关系,诈骗“打赏”。多名男网友被骗十多万元。2021年7月,王某、葛某等7人因诈骗罪被检察机关依法起诉。
1995年出生的王某家住辽宁大连普兰店区。
2020年3月份至2020年9月8日,王某为了骗取钱财,在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南山东路54-6号,以其自己经营的大连某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招聘。女主播葛某、业务经理徐某、韩某等人通过招募、介绍等方式来到该公司工作。 这些人大多数是00后。
该公司在王某的指使下,形成了以女主播在“抖音”网络平台进行直播,其他业务员假冒女主播身份,通过微信、陌陌等社交软件添加男性被害人为好友,吸引被害人进入女主播直播间观看直播,业务员通过与女主播相互配合,骗取被害人信任,让被害人误以为与其聊天的就是女主播本人,并以女主播能和被害人见面、谈恋爱、发生性关系等虚假理由,诱骗被害人在直播平台上充值并购买虚拟礼物送给女主播以骗取钱财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
这些所谓的“女主播”和业务员通过在公司领取底薪,并按照业绩高低分比例提成获取非法利益,业务员除自己的底薪和业绩提成外,对诈骗所得的业绩也参与提成,其他非法利益均归王某所有。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这伙人屡屡得手。多名男网友被骗。其中,业务员韩某诈骗得手5万余元。徐某诈骗得手6万余元。两名女主播也分别诈骗得手6万余元和5万余元。
案发后,这个所谓“传媒公司”被警方一举端掉。王某葛某等7人被抓获到案。大连普兰店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葛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七人均被依法公诉至普兰店区法院。
来源:V眼看大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