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 偷办房卡真相如何

新浪新闻
来源:综合人民日报、成都商报、新京报、看看新闻
阿里巴巴高管涉嫌联合商家侵犯女下属一案正在持续发酵。涉事女员工称,其上司到酒店前台偷偷办了她的房卡,而且四次进出她的房间。其中,涉事酒店为亚朵轻居酒店(济南西站国际会展中心)。
11日,酒店方称,前台是在获女士确认的情况下,按同住手续给该男士办的房卡。而涉事女员工、就餐饭店的工作人员都表示,在前往酒店前,她已是醉酒状态。一个醉酒状态的人为何能完成确认流程?多个疑点解答↓↓事件全细节曝光,济南公安最新通报>>
01
关键争议点:酒店房卡
酒店回应:得到确认后按同住手续办理
阿里巴巴涉事女员工自述,在前往山东省济南市出差时,她的领导王某文(花名“曲一”)要求她陪济南华联的商家喝酒,被灌酒后遭到客户猥亵。
她还称,在醉酒后,商家的一名女员工和王某文送她回到酒店。监控显示:在女员工离开后,王某文到酒店前台偷偷办了她的房卡,四次进出她的房间,最长的一次呆了20多分钟。
目前,阿里巴巴、济南华联以及济南市公安局等都已对外发声,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
在整个事件的发酵过程中,一个关键的争议点是:酒店的房卡。
有从事酒店管理行业的网友指出,如果真如涉事女员工所说,那酒店方存在重大责任。因为只有进行客房登记的人才可取得房卡,其他人除非征求住客同意,否则不可以获得房卡。
此事件中,涉事酒店为亚朵轻居酒店(济南西站国际会展中心),其背后的公司是上海亚朵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朵集团”)。
8月10日晚,亚朵集团在其官方微博回应称,经核查,前台工作人员操作流程遵守了酒店住宿业相关标准流程和规定,不存在违规办理房卡的情况。相关音视频资料已提交警方。
对于亚朵集团的回应,网友仍然有重重质疑:如果遵守了相关流程和规定,那王某文如何取得房卡?
8月11日下午,亚朵集团再次发声明回应:
“经过反复内部调查确认,前台工作人员是在得到该女士确认的情况下,按照同住手续给该男士办理的房卡,并进行了身份登记和公安信息上传。
对于公众要求的公开视频资料和具体细节,由于该案件还在审理中,所有的监控资料已被警方封存。未经警方许可,我们暂不能做更多的信息披露。”
02
究竟谁在说谎?
亚朵集团回应后,三大疑问待解
疑问①
酒店称通报内容得到警方认可
警方:社会消息,以通报为准
据正观视频报道,涉事酒店的工作人员称,警方认可他们的通报内容(酒店工作人员操作未违规)。
8月11日,红星资本局致电济南市公安局的民生警务热线,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正在处理这个案件,现在还在核实相关情况,暂无可以对外披露的信息。
同时,济南市公安局宣传处的工作人员也告诉红星资本局,案件还在侦查阶段,以官方的通报为准。
在提到亚朵集团发布的声明时,上述宣传处工作人员对红星资本局表示:“(这属于)社会上的消息,你们可以了解,但是我们不予置评,以最终的警情通报为准。”
另据正观视频报道,有济南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现无官方渠道认可亚朵酒店操作未违规,相关情况会再核实。
那么,亚朵集团为什么要对外这样宣称?
红星资本局也致电了涉事酒店,但其工作人员并不直接回答,只是反复说:“不好意思,这个还处于调查阶段,相关细节无法对外披露。”
据上述员工介绍,目前该酒店仍在正常营业中。
疑问②
餐厅员工称涉事女性已喝醉
餐厅距酒店车程约半小时,她能清醒吗?
据媒体报道,相关当事人就餐的餐厅是渔家灯火(中海·环宇城店)。
该餐厅的工作人员对媒体回忆称,当时,大约有七八人一起用餐,只有一名女性,该女性在包间(吃饭)时已处于醉酒状态。
“就是有点喝多了,因为喝的酒确实也不少,喝的白酒,(他们)好像喝了四五瓶趵突泉白酒,啤酒也喝了几瓶。”上述工作人员对媒体说。
红星资本局通过高德地图APP查询到,从涉事饭店到涉事酒店的距离大约为14公里,车程大约为半小时。
一个醉酒状态的人在半小时左右就能清醒过来,并向酒店的工作人员确认同住人员信息,可能性大吗?
阿里涉事女员工称,她查看过监控,当晚22点45分左右,王某文和商家女员工一起送她回酒店时,“我是被他架着回的房间,完全没有任何意识”。
那么亚朵轻居酒店是怎么获得一个醉酒状态的人的确认的?
疑问③
阿里女员工自述:
办理房卡时根本不在现场
阿里涉事女员工称,她在事发后曾查看监控。监控视频显示:王某文第一次进入她的房间是和商家女员工一起,且在商家女员工出来后,又过了几分钟,王某文才磨磨蹭蹭地出来。
“他出了我的房间,却并没有立刻就离开,而是在楼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徘徊之后,又回到酒店的前台,并且办了一张我房间的房卡,偷偷潜入了我的房间。”该女员工称。
按照她所说,王某文在办理房卡时,她是醉酒状态并且呆在房间内。如果她没有前往前台,那酒店的工作人员是怎么得到了她的确认?
从目前各方所述的情况来看,亚朵集团的声明显然不足以说服大众。真相究竟是什么样?或许还有待警方的警情通报出炉。
03
亚朵集团三度冲击上市而折戟
涉事酒店为旗下中端品牌
亚朵集团官网显示,其旗下拥有A.T.HOUSE、亚朵S酒店、ZHotel、亚朵酒店、亚朵X酒店、轻居六大住宿品牌。卷入此次事件中的亚朵轻居酒店是其旗下的中端品牌。
红星资本局发现,亚朵集团曾三度冲击上市而折戟。
2019年6月,亚朵集团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上市辅导机构,拟在创业板上市,并向上海市证监局报送了全套辅导备案文件。
到2020年1月,上海市证监局披露了一份文件。文件称,鉴于亚朵集团近期根据实际情况对原发行上市计划做出了调整,经友好协商,亚朵集团和中信建投签订协议,终止相关上市辅导工作。
同月,亚朵集团改为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拟在创业板上市。2021年4月,上海市证监局披露,基于亚朵集团自身战略考量并调整上市计划,中金公司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
两次冲击创业板上市失败后,亚朵集团转道“赴美”。
美国当地时间2021年6月8日,亚朵集团正式向美国证监会提交了招股书,拟申请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股票代码“ATAT”。
据澎湃新闻援引美国财经媒体CNBC报道,有知情人士称,亚朵寻求2亿美元至3亿美元的融资。该人士指出,亚朵的估值约为20亿美元。
不过,原定于7月1日的上市计划仍未能如愿。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2019年度和2020年度,亚朵集团实现净营收15.671亿元和15.666亿元,几乎持平,而调整后净利润(非通用会计准则)分别为1.825亿元人民币和1.612亿元。
2020年第一季度以及2021年第一季度,亚朵集团调整后的净利润分别为-7070万元和4590万元。
截至今年3月31日,亚朵集团的酒店网络覆盖了中国131个城市的608家酒店,酒店客房总数约为7.11万间。
此次事件时间线梳理:
7月27日 阿里巴巴一女员工和直属上级王某前往济南出差,会后在与客户的饭局上,该女员工被灌醉,失去意识。该女员工通过查看监控得知,王某当晚四次单独进出她的房间。
7月28日 该女员工报警,警方调取监控后在当天传讯了嫌疑人王某。
8月2日该女员工回到杭州后,多次找业务线、事业群负责人和HR沟通,要求公司开除嫌疑人王某。迟迟未得到公司方面的处理结果,期间嫌疑人王某一直正常工作。
8月6日该女员工试图在公司群里曝光此事,但消息被撤回,随后被移出群聊。该女员工在公司食堂发传单求助,被保安强制没收驱逐。
8月7日“阿里巴巴女员工遭侵害”事件引发舆论关注。
8月8日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张勇在阿里内网发文,为此事中各级主管的冷漠和没有及时处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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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女员工性侵事件:案件证据条件极好,若醒来先打110则更有利
近期,“阿里女员工疑遭性侵”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正在调查取证。
从警30年的万飞,也在关注这起案件。万飞退休前担任湖北省监利市公安局反家庭暴力工作室民警,目前是监利市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发起人。
在他经手的涉嫌性侵和强奸案件中,酒后遭性侵立案的难度其实较大。但他也认为,阿里女员工案件查实的条件还是非常好的:充足的目击证人、住宿酒店监控,最重要的是,当事人在第一时间报案等一系列要素。“如果说她还有什么需改进的,那就是醒来后打的第一个电话应是110,而不是嫌疑人曲一的电话,这将对她更有利。”万飞说。
酒后被性侵案件查实难度大
新京报:你此前在警务系统具体从事哪方面工作,接触到涉性侵、强奸案件量大吗?
万飞:我从警30年,有28年都在法制部门工作。法制部门的工作不是直接侦办案件,而是审核收到的案件中材料、证据等是否充足,并且给派出所、刑侦大队等办案单位提供一些建议。从2002年开始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核,每年都会接触一些强奸和猥亵的刑事案件。
我们可以把强奸猥亵类案件分为熟人作案和陌生人作案两类。熟人作案不少是发生在酒局、聚会等社交过程中;陌生人作案情况更多样,例如路上、野外,甚至有嫌疑人入室盗窃时对睡梦中的受害人实施性侵。并且,不是每一个受害人都会马上报警,比如未成年人在被强奸后不做声,是家里人发现反常追问出来才报警。
新京报:确定这类案件是否属实的核心要点是什么?
万飞:确定强奸猥亵类案件最重要的两点:一,是否确定发生性关系和猥亵行为;二,是否违背当事人意愿。其中,针对幼女,只要明知是幼女而发生性行为即为犯罪;而即便是失足女性,只要违背其意愿同样以强奸罪论处。
在我印象中,局里接到的酒后性侵案件不多,但都没有办下来。某种程度上说,酒后被性侵破案难度不低于陌生人作案。
不是说酒后发生性关系的就一定是被强迫。需要判断两人事前的关系,两人是否存在暧昧,是否非应酬性聚会喝酒。而更大的难度在于,酒精可能带来一定程度的记忆模糊,对于是否发生关系、与谁发生关系、去过那些地方等情况难以确定,只能靠推断。醉酒状态下的意愿确定也十分困难。
这就要求办案人员首先要极度敏感、高度重视,把它当做疑难案件办理,第二要充分了解案件的特点,哪些方面可能容易找到证据?哪些现场不能修复?
接到性侵报案民警应当这么做
新京报:一般接到遭遇性侵的报警,民警都要做哪些工作?
万飞:从侦查的角度,首先要相信有犯罪事实,然后再查否或查实,也就是决定是否立案。
接到性侵案件的报警后,首先要详细问,你是什么原因被侵犯,现场在哪里,自己状态如何,目前的状况是怎样的。报案人可能说我喝多不记得了,全身赤裸,床边还有一些东西,那马上要意识到核心现场就在这个房间。立马告诉酒店,这个房间布草不要换洗,保护好现场。告知当事人不要洗澡。接警以后,出警民警的责任就是保护好现场。
各地办案机制可能不同,我曾经就职的单位,接到这类强奸等刑事犯罪,涉及现场勘察的,需要联络刑侦部门技术民警支持。因为抵达后,首先进行现场勘验,包括拍照、查看、采指纹等,利用一些工具找痕迹物证,这类技术性工作不是每个人都会、都有条件能完成的。
接下来是调取证据和辨认,除了当事人可以辨认嫌疑人,酒店等相关人员也可作为证人,辨认案发时的当事人和嫌疑人,并进行现场笔录,这个询问过程也十分看重民警的技巧。周某在表述中提到酒桌上就遭遇了性侵,如果有七八个人一起喝酒,这个证据条件是非常好的,这么多人一起说假话是非常难的,何况是在事件本身已经引起广泛关注的情况下。
这中间值得注意的是要“早”。关键证人如果接到嫌疑人提前打招呼,再接受询问很可能存在伪证。而在阿里的案件中,周某第一个电话打给曲一,事实上也很可能惊动嫌疑人。
新京报:关键性物证都有哪些?如果错失会影响整个案件的判定吗?
万飞:关键性物证如果错失现场勘验,可能是无法补救的。在我这些年的工作中,由于技术原因等错失关键证据,导致案件悬而未决的情况也存在过。针对当事人的证据,尤其在现场没有避孕套、内裤等关键物证时,要告知当事人不要洗澡,第一时间带其前往医院进行身体敏感部位DNA提取。
性侵案件,现场痕迹物证是第一位的。大概二十多年前,我们当地一个初中附近有条很黑的巷子,在里面一年内累计发生了三起针对中学女生的强奸案。其中有一起是当事人回家后立马告诉家人,奶奶带着学生去报警。由于是晚上,现场勘验时没有看到女孩遗留在现场的短裤,女孩和奶奶做完笔录后也回了家,当天晚上孩子就洗了澡。这导致没能在第一时间确认嫌疑人身份。虽然最终还是破案了,但当时就缺这个关键证据。
随着技术进步,现在的刑侦技术可以做到零口供定罪。我从警30年,能够明显感受到,警方的素质能力明显增强,公安部门执法规范化的建设、相关培训都在加强。
“阿里女员工疑遭性侵案件证据条件极好”
新京报:就目前来看,阿里女员工疑遭性侵事件中,证据是否充分有力?
万飞:从侦查角度看,周某在网上公布的自述材料特别有价值,从其中许多细节描述情况来看,案件被查实的条件极好。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提到,周某当日就餐的渔家灯火饭店工作人员回忆,包间内有七八个人,这在周某质控饭桌上被性侵,事发现场证人数量十分充分。
同时,工作人员证实周某在包间已处于醉酒状态,整桌人喝了四五瓶白酒。周某公布的文字材料中描述,酒店监控中,自己是被客户扶进酒店房间,表明已深度醉酒,没了性防卫能力。
最重要的是,周某报警及时,对于现场取证十分有利。而判定当事人是否自愿,事发后当事人的反应能够提供很重要的判断,第一时间告知丈夫、公安机关的执法记录仪记录下当事人看酒店监控时的痛苦状态、诉求未得到解决而在公司发传单、上网曝光,这些都可以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她意志的间接证据。
新京报:在你接到的案件中,大部分这类案件报案就能被查实吗?
万飞:不是所有性侵强奸案件都是“查实”的结果。
有对夫妻一起来警局报警,称女方遭遇性侵,嫌疑人是他们同村邻居。后来我们了解到,这位丈夫长期以来一直在外打工,留守在家的妻子有些体力活会常常找邻居帮忙,一来二去两人就非常熟悉。在一次夫妻相聚时,丈夫发现异常,逼问之下妻子说,在邻居强迫下发生关系了。
按照报案人的举报时间调查发现,被性侵后两人仍有十分密切的交往,这样的反应是不符合常理的。法律上讲,第一次被强迫发生关系后,如果双方发展成为情人,那么第一次强奸不以强奸论处;而情侣或夫妻分手后,如果强迫发生关系,则以强奸论处。最终,公安局和检察院一致审查认为,不能确定案件中是违背女子意志发生的关系。
立案意味着警方确认了犯罪事实
新京报:如果阿里女员工被性侵一事能够立案,意味着什么?
万飞: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立案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三,有管辖权。
此前有媒体报道,济南市公安局已经成立了工作专班,进行调查取证,相信很快就能有进展。如果能够立案,意味着阿里女员工周某举报后,警方已确认发生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
警方立案有两种形式,一是对事立案。以强奸案为例,案件命名叫某某被强奸案,这是针对嫌疑人不明情况。二是对人立案。案件就叫某某涉嫌强奸案,这是嫌疑人很明确。接下来警方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
新京报:这类案件警方一般多久会立案?
万飞:实践中,公安机关勘验现场、询问报案人和证人、提取相关证据后,只要确认有人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一般2-3天内立案。尤其涉及案件当事人和嫌疑人是外地人员,要马上采取措施防止嫌疑人出走。
在这个过程中,影响立案速度的因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案情的复杂度。周某案就比较复杂,曲一辩称女方主动,警方难以认定。二是承办民警能力。任何团队都有个体差异,可能会把握不准案件性质,容易错过取证时机。三是办案层级。与刑侦部门相比,派出所技术条件和保障有限,破案能力相对较弱。
情况通报
近日,针对“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案,公安机关在济南、杭州两地同步全面调查取证,依法开展讯问询问、调阅视频监控、固定提取电子数据、勘验检查等工作。现就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起因
2021年7月26日,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胡某敏来济出差,入住市中区大观园亚朵酒店。27日,阿里巴巴集团周某(女)来济出差,入住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同日,王某兵入住天桥区维也纳酒店。下午,一行4人到济南华联超市洽谈业务并成功签约。当晚,4人在市中区中海环宇城渔家灯火饭店宴请济南华联超市张某等4人。饭后,周某返回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7月28日上午,周某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被人侵害,与丈夫通话后于中午报警。
二、关于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犯罪的情况
2021年7月28日12时34分,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张庄路派出所接110报警,报警人周某称:“昨天晚上喝醉酒了,我同事送我回来,第一次送我回来是两个同事一起,后面其中有个男同事自己单独折返进入我房间,那个时候我已经喝醉了,然后可能发生一些事情,我现在想去查这个酒店的监控,酒店这边说:‘不能看,涉及用户隐私。’我这边没办法看,我想问下怎么能看下录像,是不是可以说,警察的人来过后能看录像?目前我没有受伤。”
接报警后,张庄路派出所第一时间处警,并于当日受理为刑事案件。值班民警到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后,调取查看监控录像,对房间进行勘查。经查实,周某系退房后报警,其入住房间已打扫。随后,民警立即带领周某前往山东省立医院进行人身检查。15时15分,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周某举报的男同事王某文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因案情比较复杂,需多方取证调查,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7月29日,槐荫区分局将此案立案审查期限延长30日。8月10日,立为强制猥亵刑事案件。
经查证,2021年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王某文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
第一次: 7月27日22时51分,王某文与济南华联超市陈某丽(女)打出租车送周某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在酒店前台,因周某酒醉无法确认房间号码,王某文持周某身份证、房卡交服务员确认房间号码。22时53分,王某文和陈某丽一起把周某送进房间休息。22时58分,陈某丽离开后,王某文间隔15秒离开房间。
第二次:陈、王两人下楼后,陈某丽打车回家。23时04分,王某文在酒店门口欲打车离开时,接到胡某敏电话告知,周某多次给其打电话说话含糊不清。胡某敏得知王某文仍在周某酒店楼下,让王某文去查看周某的情况。23时08分,王某文取消打车软件订单。23时16分,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证,经前台电话联系征得周某同意后,办理了周某房间的房卡,于23时23分进入周某房间。在房间内,王某文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23时33分王某文网上购买避孕套。23时43分王某文离开周某房间,此时避孕套并未送达。7月28日0时,快递员将避孕套送至酒店前台(上午10时许,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将该避孕套取走并丢弃)。
第三次:7月28日0时,王某文在酒店门口打车准备离开,接到身在杭州同事胡某鹏(女)微信视频电话告知,周某多次与其联系语焉不详,让王某文查看一下周某情况。王某文连接了视频通话于0时13分进入周某房间,向胡某鹏证实周某已入睡。0时21分,王某文离开周某房间。
第四次:王某文下楼后,因发现自己入住酒店(市中区大观园亚朵酒店)的公用雨伞遗忘在周某房间,于0时24分进入周某房间,0时26分取回雨伞后离开房间,打车返回酒店休息。
三、关于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的情况
8月4日,周某再次拨打110报警称:“7月27日晚上,我在济南市市中区中海环宇城渔家灯火饭店内与同事领导吃饭时,因醉酒被人猥亵。”市中区分局七贤派出所接警后当日受理,依法开展调查。8月10日,市中区分局依法将此案移交槐荫区分局进行并案侦查。
经查证,7月27日宴请期间,21时29分,周某因饮酒过多欲呕吐时,张某陪其一起走出包间。周某出包间后一路呕吐至饭店大厅吧台垃圾桶处。随后,返回包间途中张某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22时许,宴请结束。
7月28日7时14分,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从家中携带一盒未开封的避孕套,于7时59分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敲门进入周某房间后,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9时35分,张某离开周某房间时,带走周某内裤一条,避孕套(未开封)遗留在房间内。
四、涉案相关情况调查
1。关于周某是否被迫出差
经查实,2021年4月,阿里巴巴集团某部与济南华联超市达成合作意向后,单位确定周某负责后续对接。7月15日双方网签,约定7月27日现场盖章签约。通过大量证人证言及调取阿里公司出差报备系统信息、相关电子数据等证据,未发现周某被迫出差情况。
2。关于周某是否被“灌酒”
经查实,7月27日下午双方签约结束后,王某文提议共同庆祝签约成功,周某预定了饭店并通知济南华联超市参加人员就餐的时间、地点。当晚,共8人就餐(6男2女), 1位女士未饮酒,1人饮用2瓶啤酒,王某文、张某、周某等6人饮用近5瓶白酒。经就餐人员、饭店服务人员证实,就餐期间无人强迫饮酒,周某饮用白酒约350毫升。
案发后,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开展立案调查,为确保调查权威、准确、专业,济南市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山东省公安厅刑侦局督导并组织专家参与了案件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上案情及调查情况特此通报。感谢杭州公安在此案调查过程中给予的大力协助,感谢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对济南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2021年8月14日
原标题:阿里性侵事件后 亚朵酒店陷房卡罗生门 谁在说谎?
原标题:济南公安最新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