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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举报小学时遭校长猥亵3、4年:受害者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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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公安局发布的一条警情通报引发关注。通报称,针对网络举报的“小学时曾遭校长梁某富猥亵”等有关情况,经调查,梁某富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刑事拘留。

8月22日,该案实名举报人江雪妮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希望大家转发时带#警方通报小学校长涉嫌猥亵学生#这个话题,我希望更多人看到,希望能找到更多的受害者。

“当时发第一条内容的时候,我有预想过应该会有几个受害者,却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人联系我,其中甚至有未成年人。和她们沟通的时候,我很愤怒、很心痛,太深的东西,不敢往细想。”雪妮向封面新闻记者讲述自己这一经历的时候,压低了语气,“我们的诉求是,只想恶魔受到法律惩罚。”

“十几年过去了,我记忆仍然很清晰,甚至记得对方的体温,想起来就觉得恶心、愤怒、难过。目前有其他受害者联系到我,在他们身上有比这更严重的事情发生,情节非常恶劣。”

更多细节曝光,令人发指>>

25岁女子实名发帖举报

十几年前被小学校长多次猥亵

8月15日,雪妮发出了自己的第一篇实名举报文章,文中称自己叫江雪妮,出生于1996年,虽然时间过了很久,这件事一直以来仍是自己生活中的阴影。自己的家在公安县附近的官沟,曾就读于毛家港小学。读书的时候,周一到周五住在校内一名叫梁尚富的校长家里,被猥亵长达3、4年。

“从小学2年级开始,我就去梁家里全托了,直到5年级。2年级左右,他第一次对我做出了猥亵行为,具体次数很难讲。”8月22日,雪妮通过电话,向封面新闻记者讲述了部分细节。

据雪妮回忆,梁家中一共有3间房,其中1间女生住,1间梁夫妇带着低年级的孩子一起住。在低年级的房间里,她第一次有意识地感受到梁尚富的猥亵行为:“不知道怎么就醒了,发现他的手在摸我的小肚子”“趴在我身上做俯卧撑”。。。。。。

“十几年过去了,我记忆仍然很清晰,甚至记得对方的体温,想起来就觉得恶心、愤怒、难过。目前有其他受害者联系到我,在他们身上有比这更严重的事情发生,情节非常恶劣。”

在梁做出猥亵行为后,年幼的雪妮被“吓得动都不敢动”“跑到厕所哭了很久”,自己并不清楚梁到底干了什么,只知道他做了很坏的事情。因为害怕和觉得不光彩,不敢跟父母讲,小雪妮一直把这件事深埋在心里。

雪妮告诉记者,自己报警后一直在问奶奶,为什么当初会选择把自己送到梁尚富家里去住,是因为方便吗?是因为校长比较有威望吗?但奶奶因为年纪大了,记不清。

受到网络上不少正能量新闻的鼓舞,将此事埋藏在心底许久的雪妮决定站出来。“最近猥亵案件的新闻里,坏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让我觉得社会是有正义感的。我25岁了,心理上也成熟了,终于有勇气把它说出来了。”

多名受害者联系举报者

都表示曾遭遇过相似经历

在发布第一条长文后,雪妮陆续收到其他受害者的信息。截止8月17日,已收集到10至20人曾遭遇过梁的猥亵,其中包括未成年人。事发时,受害者年龄范围在5至12岁之间。

说起梁尚富,雪妮称,教书期间他教授的科目是思想政治,大家都叫他梁爷爷。梁在多个场合曾被不少人看到,和女孩子有过不适当的身体接触。

“梁做全托生意,有长达10年、甚至20年的时间,期间他都有对小孩做出持续猥亵行为。他自己的房子招收学生的数量在20人左右,后来他觉得不够,又租了别人的房子继续招学生。所以具体受害者的数量,我想都不敢想。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非常恶毒的行为!”

雪妮告诉记者,自己搬去女生房住之后,同屋的几个女孩会互相提醒、保护彼此,因为他们大部分都知道梁的所作所为。

在和受害者等人交流的时候,雪妮听闻,曾有孩子回家把这件事告诉了家长。随后家长去梁尚富家里闹过,但是最后都被压下来了,并没有闹大。

在雪妮记忆中,毛家港小学是当地镇上很有名气的小学。记者尝试在网络上搜索毛家港小学,结果显示该学校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茅穗里街4号。记者通过多方途径寻找,但未能查询到学校相关电话。

警方发布情况通报

当事人已被刑拘

8月21日,湖北荆州公安县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内容为:针对网络举报的“小学时曾遭校长梁某富猥亵”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梁某富(男,67岁,公安县人)涉嫌猥亵儿童罪,目前已被公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雪妮说,自己15号在深圳报警那天,是盲目的在做这件事,单纯怀着“不能让恶魔再嚣张下去”的目的。报警之后,她沉浸在“害怕”的情绪当中,“听说梁尚富有后台,怕最后不了了之,也怕镇上的人说些风言风语”。

事发后不久,湖北公安县的警方主动联系上自己,来深圳找自己录了口供,说要联合办案。雪妮讲述道:“这件事后续一定是更难的,因为会有更多的受害者站出来,同时未成年人录口供流程也比较复杂,需要家长陪同。”

最后,雪妮告诉记者,尽管梁已经被刑拘,就算之后去坐牢,他给自己带来的伤害也还是会一直存在,一辈子可能都无法挽回。“我希望这个案件能够引发社会的关注,带给大家警醒。遇到这种事时,家长和小孩都应该知道怎么做。同时希望相关法律能够更加完善,能真正震慑到那些恶魔。”

雪妮表示,毛家港小学、当地教育部门和妇联等相关部门的人员,目前尚未和她联系。

律师解读刑期与赔偿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犯 要勇敢维护权益

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四川蜀攀律师事务所的任成娇律师,对该事件进行法律解读,并对“如若遭性受侵犯的未成年人”提供了建议。

任律师告诉记者,因事情发生的时间比较久远,调查取证相对会更加困难。既然公安机关已经对梁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梁某涉嫌猥亵儿童犯罪的初步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若经证实,被梁某猥亵的儿童有数人或者具有多次猥亵儿童的行为或者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梁某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梁某作为人民教师,属于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应当对其加重处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梁某被认定为猥亵儿童罪,受害人可以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任律师建议,未成年人若遭受了性侵犯,一定不要害怕,要学会勇敢维护自己权益。不要立刻去洗澡,不要破坏现场,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拍照(若条件允许)、将自己的随身衣物、“坏人”使用、触碰过的所有物品(避孕套、纸巾等)用袋子装起来保存好,告诉自己的大人立刻报警并带自己到医院进行全面检查。若自己的家长不处理,一定要马上告诉家里其他成年亲属、老师或者寻求社区、警察的帮助。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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