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陕西安康兴安医院:成立十年3次更名

新浪新闻
来源:澎湃新闻、九派新闻
就网友反映“无病未成年女生被推上民营医院手术台”一事,陕西安康市汉滨区10月7日发布《关于网络反映安康兴安医院有关问题调查处置情况通报》,称不存在手术中签字、虚假手术问题,但有”管理不规范、告知不到位、医风医德不端正”等问题,涉事医院已被停业整顿。
澎湃新闻注意到,安康兴安医院曾卷入一起纠纷,因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十级伤残,被法院判决承担65%责任。此外,该医院还曾因违反广告法、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而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2011年成立至今,该医院已经历多次“变身”,从“安康协和医院”、“安康兴安医院”到“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其背后疑为同一批人的身影↓↓
女生“无病被推上手术台”?官方:未虚假手术,医院停业整顿
10月6日,路某甲家长许女士在网上反映,孩子手机弹出安康兴安医院的医生咨询窗口,咨询过程中对方不断要求其到医院检查。到医院检查完后,路某甲直接被医生带到手术室做手术,而她“浑然不知”,手术中途才被要求在同意书和费用单子上签字。在缴纳完身上仅有的1200元钱后,路某甲被医生要求通过同学、借呗筹钱,不允许她打电话给家长,称“有生命危险”。有同学意识到不对劲,便打电话给路某甲,告知了相关情况。待家长赶到医院后,医生才“草草结束手术”。
许女士称,手术同意书上载明“摘除宫颈赘生物”,家长将路某甲带至安康中医院重新检查,发现“兴安医院检查报告单上的症状根本没有”,怀疑此系“虚假手术”,“孩子白白挨了一刀”。此外路某甲为未成年人,该手术未经家长签字同意。
对此,10月6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通过官微回应称,发现网络反映“无病女学生被推上手术台,手术中途让打电话借钱,安康这家民营医院丧尽天良!”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迅速成立安康兴安医院有关问题调查处置工作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当前工作组已进驻安康兴安医院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调查处置进展情况将及时通报。
次日中午,汉滨区通报调查结果:经查,2021年10月4日中午,“路某甲”(17岁)在其同学陪同下到安康兴安医院就诊,医生操某某接诊、检查,诊断为宫颈赘生物,“路某甲”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操某某对其实施了手术。不存在手术中签字、虚假手术(在其他医院检查的部位与安康兴安医院手术部位不是同一部位)问题。但在诊疗过程中,安康兴安医院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签字的情况下对未成年人进行检查和手术,存在管理不规范、告知不到位、医风医德不端正等问题。
“目前,已对安康兴安医院停业整顿,停止主治医生操某某执业活动,约谈并责令医院院长辞职,责令医院严肃处理业务副院长、科室主任和医生操某某。患者及家属已与医院就纠纷自行沟通协商一致。”上述通报称,当地将举一反三,立即在全区集中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正在进行调查。
涉事医院曾卷入医疗官司,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罚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康兴安医院”原名为“安康协和医院”,成立于2011年,5年后更名为现在的医院名。其登记地址为汉滨区巴山中路78号,法定代表人为“林淑豪”,唯一投资人为林向阳。不过,“安康兴安医院”已在2019年5月被注销。值得注意的是,其唯一投资人林向阳同时也是安康市协和医院有限公司(已注销)、陕西安康新东方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华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安康市福建商会官网显示,林向阳系该商会副会长,曾当选为政协汉滨区十三届委员、汉滨区十八届人大代表。
被“注销”的“安康兴安医院”并未退出安康市的医疗行业。就在“安康兴安医院”注销前半年,2018年年底,“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林玉腾”。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和“安康兴安医院”实为一家。其一,两者注册地址均为汉滨区巴山中路78号;其二,前述“安康兴安医院”法定代表人“林淑豪”曾为“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高管,今年4月刚刚退出;“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剑波,曾是安康市文昌门诊部的法定代表人,而该门诊部由前面提及的“林向阳”100%持股。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曾卷入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判决书中载明“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即为“安康兴安医院”。
判决书显示,2018年6月9日,胡某敏因怀孕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检查显示:早期妊娠,胚胎停孕。同年6月11日11时左右,胡某敏在兴安医院门诊治疗,实施“无痛钳夹术”人流手术,术中出现大出血,经抢救处理,于14时20分转入安康市中医医院,诊断为:1。子宫瘢痕处妊娠;2。不全流产;3。瘢痕子宫;4。失血性贫血(中度);5。盆腹腔广泛粘连;6。清宫术后;7。子宫瘢痕妊娠胚胎组织清除术+修复术+肠粘连松解术后。
后经鉴定机构鉴定,兴安医院缺乏基本的手术风险防控意识,并且对患者也未进行明确的风险告知,未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医方在没有大出血充分应对处置措施和技术条件下,对胡某敏实施子宫疤痕处妊娠清宫术,医方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胡某敏因瘢痕处妊娠,接受清宫术过程中大出血,继而接受子宫动脉栓塞术,构成十级伤残。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意见,兴安医院有过错,该过错与胡某敏病情恶化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兴安医院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综合司法鉴定中心认定兴安医院的过错,酌定兴安医院承担胡某敏损失的65%。对此判决,胡某敏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除了此次医疗纠纷,兴安医院还曾被行政处罚。2018年5月,因在城区出租车车顶LED显示屏发布的车载广告内容和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安康兴安医院”被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处罚款1万元;2020年12月,该医院因“使用过期第二类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被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产品。
延伸阅读
10月6日,有网友发文称:无病女学生被推上手术台,手术中途让打电话借钱,安康这家民营医院丧尽天良!
文章称陕西省安康市一名未成年女孩儿被当地一家民营医院做“虚假手术”,被家长发现后,院方只字不提应当承担的责任问题。
以下为发文谈及的事情经过:
[女孩儿身体不适,上网求医看病]
10月4日,学生家长许女士反映:孩子路某甲放假在家浏览手机时,弹出一个安康兴安医院的医生咨询窗口,路某甲刚好身体有点不舒服,顺便点开咨询一下,对方没有回答路某甲的咨询问题,不断多次要求路某甲到安康兴安医院咨询。
路某甲找到位于巴山中路的安康兴安医院,一名医生开了两个检查单,检查完后,医生示意护士将学生路某甲带到手术室继续检查。
[术中要求女孩儿筹钱,禁止给家长打电话]

然而该名医生直接给路某甲做手术,路某甲认为是在例行检查,浑然不知道在给自己做手术,手术中途医生停下来让路某甲在三张单子上签字,是手术同意书和费用单,路某甲感到不对劲,要求下手术台给家长打电话,医生制止了她,也不能下手术台,说手术血流不止,很严重有生命危险,让路某甲有多少钱赶快交纳。
路某甲将所有的1200多元全部交出,医生说不够,赶快给同学打电话借钱,联系几个同学后没有借到,医生让路某甲在手机上通过花呗借款。又让路某甲签订一个欠款单,说手术结束后再想办法补齐。
[家长赶到医院,医生草草结束手术]
路某甲同学发现路某甲借款数额较大,语气惶恐焦躁,认为遭到绑架遇到危险,电话告知其家长,家长赶到医院手术室时,医生才草草结束手术。
家长当即质问医生:孩子现在未成年,还是学生,做这么大手术为什么不通知家长?孩子要给家长打电话为什么不让打?为什么把孩子弄到手术台上中途让打电话借钱?为什么诱导孩子在花呗上借款,难道家长没有钱给孩子看病吗?手术同意书为什么不在手术前签订?为什么家长没签字就给孩子做手术?
[重新复查,不存在该院所检查症状]
当家长看完检查报告单后更是怒不可揭,手术同意书上摘除所谓赘生物(俗称息肉)根本不存在,检查报告单显示没有赘生物,路某甲无辜在宫颈上挨了一刀,身体受到伤害。

家属找到负责人林院长,林院长让业务阳院长处理,家属提出:1、为什么家长没签字就给孩子做手术?路某甲还是学生,还是未成年人,孩子要给家长打电话,为什么制止不让打?2、手术中途才让孩子签订手术同意书合不合规定?3、手术中途停下来让孩子给同学打电话借钱,诱导孩子在花呗上借款违不违法?4、孩子路某甲的检查报告单上根本没有赘生物(俗称息肉)为什么要切开做手术摘除所谓赘生物,纯属虚假手术,为了多收钱致孩子健康、生命为儿戏?
面对家属的投诉,该院长轻描淡写的说:对医生手术存在的不规范的问题,要对她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开除就开除,只字不提医院存在的管理问题和医院应当承担的责任问题。
第二天家长把孩子带到安康市中医院重新检查,发现安康兴安医院检查报告单上的症状根本没有,纯属无中生有,为了诱导进一步治疗虚构症状。
安康兴安医院检查报告显示症状,在安康中医院重新检查后完全没有。


[汉滨发布:工作组已进驻医院]
对此,中共汉滨区委宣传部在官方平台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2021年10月6日下午4时许,发现网络反映“无病女学生被推上手术台,手术中途让打电话借钱,安康这家民营医院丧尽天良!”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迅速成立安康兴安医院有关问题调查处置工作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当前工作组已进驻安康兴安医院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调查处置进展情况将及时通报。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