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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手机丢了只赔300元可以吗?法院: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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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手机,拾得者却声称因

“响声太大扔了”

只愿赔三百元

怎么办?

白捡的手机

就能随便处置不负责任?>>

在这起案例中,法官从遗失物保管义务入手,判决按照失主要求全额赔偿损失,以司法裁决捍卫了拾金不昧的良好风尚。

案 情 简 介

原告张先生诉称,2020年8月29日19点,其在与妻子回家途中,发现手机遗失。张先生立即返回寻找,期间多次向手机打电话无人接听。后张先生根据手机定位抵达李先生家附近,远程控制手机启动铃声提醒功能,根据铃声确定手机在李先生居住的楼中。张先生立即报警,在民警抵达后,手机定位开始发生高速移动,大约20分钟后,手机定位于另一小区,长时间未移动。22点左右,因手机关机,手机定位信号消失。张先生到达李先生家后,向李先生说明手机中存有大量孩子的照片及重要通讯录,没有备份,如果能够归还手机,愿意给予酬金答谢。但李先生虽承认拾得手机,却坚持主张手机已经扔掉,无法找回。

8月30日,张先生走访李先生周边邻居,得知该手机最后定位的地址在李先生儿子住处附近。张先生调取监控录像,证实李先生的确捡拾了张先生所丢手机,但并未发现丢弃手机被人捡走的过程。根据手机找回功能提醒,2020年8月29日22点至2020年8月30日11点,手机开机三次。张先生再次与李先生沟通,李先生坚持手机已经丢弃。双方协商不成,张先生诉至法院,请求李先生赔偿经济损失4299元。

李先生辩称,自己的确捡到了张先生丢失的手机,但是由于手机响声很大,回到家后就将手机扔了。只同意赔偿张先生三百元,不同意赔偿手机款。

法 院 审 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李先生拾得涉诉手机后,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并应所有权人之要求返还拾得遗失物。现李先生拒绝返还遗失物,并称已经将遗失物丢弃,该行为已经损害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现张先生起诉要求李先生赔偿经济损失之请求,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4299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典 型 意 义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良好社会风气的具体体现,值得继承和发扬。本案中,李先生的行为有违诚信,法院最终判决其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是对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为的一种否定。通过司法对公民的类似行为进行指引,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司法支持公民践行传统美德的正确导向,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的强大能量。

捡到他人手机不归还,构成刑事犯罪吗?

捡到他人手机,属于拾得遗失物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如果捡到他人手机不归还,主要存在以下两种处理结果:

1、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捡到他人手机不归还,失主有权要求归还手机。根据《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如果已经将手机卖给了其他人,失主还有权要求赔偿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2、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

捡到他人手机后非法占为己有,失主要求归还手机时拒绝归还,因为手机价值较大,失主不得已选择提起刑事自诉的话,就可能构成侵占罪,面临最低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

[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来源:澎湃新闻、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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