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试点大型货车右转必停!通行新规详情
在大型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中,大型货车右转弯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的碰撞事故占比较大。大型货车车身轴距长,右转弯时,由于存在驾驶人视野盲区和车辆内轮差的原因,易将右侧直行或停放的非机动车、行人卷入车底,引发大家常说的“包饺子”事故。
什么是“视野盲区”“内轮差”?“右转必停”通行规则详情解答>>
为消除隐患,减少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交警支队在辖区永锦路万家坝路口由南向东方向、浦泗路工地路路口由西向南方向、旭东路园东路路口由北向西方向,试点实施大型货车“右转必停”通行新规。大型货车(包括:重、中型载货汽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右转弯时,必须先停车观察路况,确保安全后方可右转通行。
什么是“视野盲区”“内轮差”?
视野盲区:由于大型货车轮胎大,驾驶室高,车身周围一定范围内骑行人员或行人距离货车较近时,驾驶员存在视觉观察不到的区域。
内轮差:大型货车右转时,由于右侧前后轮胎行驶轨迹不一致,存在让驾驶人无法判断路侧行人与非机动车状态信息的“内轮差”盲区。
大型货车“右转必停”的通行规则: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交警支队在永锦路万家坝路口由南向东方向、浦泗路工地路路口由西向南方向、旭东路园东路路口由北向西方向试点实施大型货车“右转必停”。路口已设置“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 右转停车让行”“黄牌货车右转须停车让行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规定记3分、罚款100元”“交警提示:货车右转有盲区,请勿靠近保安全”相关的标志标线及安装了大型货车“右转必停”让行违法采集专用电警设备,每个路口还专门设立了凸面镜便于交通参与者观察。
对违反大型货车“右转必停”要求的,将按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处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及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对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大型货车“右转必停”怎么走?——停车、观察、起步、缓行
第一步:停车
大型货车行驶至设置有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右转车道停车让行线后方;
第二步:观察
大型货车在右转车道停车让行线后方停稳后,观察是否有来车或行人进入驾驶盲区;
第三步:起步
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起步行车;
第四步:缓行
启动过程中禁止急加油门,并不断观察左右后视镜,缓慢行驶通过路口。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交警支队提醒:
1、通过路口的大型车辆驾驶员,转弯时要减速慢行、仔细观察,提前预判路面状况,主动礼让行人、非机动车,切不可与行人、非机动车争道抢行,严格遵守货车“右转必停”的通行规范。
2、通过路口的非机动车、行人,要注意观察路口施划的右转危险区,主动礼让右转机动车,切不可与右转机动车争道抢行,确保路口交通安全。
3、通过路口的小型机动车,右转弯时不需要按照“右转必停”的要求通行,但要注意瞭望,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来源:扬子晚报